0绿城·上海唐镇项目弱电系统工程合同工程名称:绿城·上海唐镇项目弱电工程建设单位(甲方):上海绿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单位(乙方):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编号:签约时间:1绿城·上海唐镇项目弱电系统工程合同发包方:上海绿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838号华都大厦25楼F座承包方: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厦门软件园二期观日路28号10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上海绿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真诚、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上海唐镇项目弱电系统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第三方检测、验收等具体事宜,经过反复讨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绿城·上海唐镇项目弱电系统工程;2.工程地点:浦东新区唐镇齐爱路99弄;3.工程内容:弱电系统工程及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直至交付业主使用。第二条:工程内容及技术服务范围1.通信布线系统;2.车辆出入管理系统;3.可视对讲及门禁系统;4.户内报警系统;5.摄像监控系统;6.周界报警系统;7.电子巡更系统;8.背景音乐系统;9.公共设备、设施管理系统;10.不间断供电系统;11.防雷接地系统;12.监控中心系统;第三条:合同工期1.开工日期:2011年07月01日(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22.竣工日期:2012年10月1日前交付使用。3.合同工期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七天内不办理签证的,不予认可),可作顺延。合同履约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不可抗力因素;即不可避免、不能预计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异常事件,如水灾、火灾、地震、战争等。4.乙方必须在甲方确定开工之日起2天内开工,确保工程施工进度。第四条:质量及适用标准1.工程质量标准:达到设计文本、图纸和绿城集团弱电系统验收规范的要求和上海市技防办验收规定要求。2.系统及设备的功能、技术参数应满足设计文本的要求,合同设备清单中所列明的设备、规格、技术参数仅为第二依据。3.实施内容及过程按照绿城集团的相关标准、规范及投标有关的标准、规范执行。第五条: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及补充条款或说明;2.本工程系统及设备的维保服务协议;3.中标通知书;4.询标纪要、投标书及其附件;5.招标文件;6.乙方的设备清单;7.工程报价;8.承诺书;9.弱电设计文本及图纸。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六条:工程总价及支付方式1.本合同工程承包暂定总价为人民币陆佰柒拾捌万(大写)元整(小写¥:6780000元)。2.合同签订时,乙方交纳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给甲方,作为合同履约保函。3.该承包价格是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和要求,完成从施工准备,开工至工程完工,3竣工验收和保修期服务等承包内容的全部费用。4.本合同正式签订并生效后,甲方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合同总造价的10%作为预付款;当期工程进度款每月按施工进度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5%。每月25日前乙方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送工程量月报表,次月15日前经甲方审定后支付。5.工程安装、调试、开通完毕,竣工资料齐全,并办好交接手续,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及竣工结算完成后一月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0%。6.交付物业运行(免费培训结束)满三个月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7.留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七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质保期为两年,从工程验收合格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算起。8.在保修期内系统发生故障时,若乙方不响应,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它单位维修故障,所需费用(另加10%的管理费)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9.每次支付款项时,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发票,支付至结算价95%时,须提供全部结算价金额发票。第七条:工程变更及结算方式1.除以下因素可调整本合同工程承包总价外,不得以其他理由调整或变更:1)因建筑结构调整而引起的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可按联系单签证进行调整,计算方式为:合同中有相同子目的,设备价、安装调试费等按合同中单价执行,取费标准及优惠幅度同比例,合同中无相同子目的,设备单价及安装调试费由甲方签证认可取费标准及优惠幅度同比例。2)若日后甲方对相关系统设备,材料改为甲供,该部分设备或材料的价格从总价中相应扣除,其安装、调试费按合同单价,优惠幅度同比例。3)若甲方对部分设备、材料的品牌、型号、厂家进行调整,被调整的材料、设备从总价中扣出,调整后的设备、材料按甲方签证认可的市场价加2.8%采保费进入造价,安装调试费按合同费率,优惠幅度同比例。4)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设计单位、甲方、监理方同意,以联系单签证调整,计算方法同上一条。5)但属乙方投标漏项,少算的工程量不得追加,属乙方为方便施工而提出的设计变更,其增加的费用一概不予调整,由乙方自负。6)所有价格的核定与调整均由甲方签证认可后方为有效。2.总包单位管理施工配合内容为:41)施工用水、用电接口,暂定按照每4层提供用水、用电接入点,具体视工程具体情况而定。2)施工现场垂直运输设施的使用。3)提供宿舍、办公和仓库的用房合计40平方米,提供食堂就餐的便利。4)总包负责保证智能化系统预埋管路的畅通,并对堵塞管路的处理。5)乙方须服从总包施工现场的文明标化卫生管理,乙方仓库、办公、宿舍的垃圾由乙方自行清理至总包单位就近的垃圾堆放点,总包单位应为乙方提供倾倒垃圾、文明标化、卫生防疫的便利,外运由总包方负责。6)水电费:按投标单位工程结算总造价(不含甲供设备的造价)的0.1%收取,由甲方从结算款中扣除或投标单位直接支付给总包单位。3.施工水、电费、临时设施费、垃圾清理费、保安费等费用由乙方与总包方自行协商解决,并与总包方签订总分包协议。4.乙方施工过程中涉及有关水电、脚手架、临时设施,市政、环保、交通、治安、绿化、卫生、文明施工等情况必须进行妥善处理,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5.乙方在实施中如发现施工图纸上的错误或不合理的情况,或为施工方便而提出的设计变更、优化施工图设计的方案均需由设计单位确认、甲方认可,经现场监理工程师代表同意后才能实施,乙方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图纸。6.甲方和设计单位通过现场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出的设计变更联系单,同样属于合同文件,乙方必须实施。7.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如实编制工程结算,工程结算审核费用计取办法:竣工验收合格并且工程和工程资料移交给甲方后六十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乙方盖章、乙方法人代表签字、并有乙方概预算编制员盖章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竣工图、决算书(含签证单)壹式贰份;招标文件、询标纪要、中标标书(商务标)、合同复印件壹份),甲方工程师对结算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在竣工结算资料回执上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方可视为甲方收到竣工结算资料。在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乙方不得再增加任何结算资料(图纸、签证变更单、价格凭证等),送审的结算书中若有遗漏项目均作为让利给甲方,不作增加调整。在结算审核中发现结算资料无效或不完整的,审价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5自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收到之日起九十天内,甲方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乙方确认同意的,则甲方审定的价款为双方竣工结算价款的最终依据;如乙方不同意的,双方针对争议部分进行核对和协商;经核对协商还不能解决的争议部分,双方共同申请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进行解释。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资料的,甲方将不能保证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并且甲方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核,责任由乙方承担。工程竣工结算经双方共同书面确认后的十五日内,乙方应提供已收款明细表,会同甲方对已经支付的工程价款、未付的剩余工程结算价款进行对帐并确认。对账确认后15日内,甲方保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后,付清剩余的工程结算价款。当乙方送审价与最终审核价的差值在5%以内时,审计费用由甲方承担;当差值超过5%时,超过部分的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审计相关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由甲方在应付工程款中代扣支付。审计收费标准按《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沪建计联[2005]834号、沪价费[2005]056号执行。第八条:主要奖罚1.按确定的合同总工期竣工和提前竣工,不予奖励。2.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不奖不罚;工程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甲方扣罚全部的履约保证金,且乙方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3.因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本合同工程承包总价的0.5%进行罚款。4.人员、机械设备到位: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机械设备的到位率,如未达到投标书的承诺,其中项目正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未全部到位,扣罚该项保证金的50%;其他管理人员未全部到位扣罚保证金的20%;机械设备未全部到位扣罚保证金的30%。同时如更换项目经理,则每更换一次按合同总价下浮2%,更换主要技术人员及班组长,每更换一次按合同总价下浮1%。乙方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应保证90%的出勤率,特殊情况应24小时值守,无故缺勤并造成工程延误和事故的,按500元/天处罚。5.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监理单位共同抓好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生产,若出现拒绝与甲方、监理单位配合者,每出现一次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66.施工单位有行贿行为的,一经发现甲方将对乙方处以行贿额10倍的罚款,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力。《绿城员工职务行为准则》为本合同附件之一。第九条:双方责任与义务1.甲方责任及义务:负责提供完整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资料;负责落实提供符合面积及位置要求的中心控制室,并解决其供电、接地等电源问题;组织并协调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参加的施工图交底、会审工作,并做好交底、会审纪要;审核承包工程进度月报表,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对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程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和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把关处理,设计变更签证,工程中的验收,工程进度款的签证和其他必要的签证;组织对工程竣工的验收。有关工程进度款、文件签证费用、工程结算价款和工程尾款支付等必须由甲方审核签字后才能支付。2.乙方责任及义务: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深化设计施工图纸及调整后的完整的设备、材料清单,并经弱电设计单位及甲方评审确认。若因乙方对弱电系统施工图审图不严或深化设计不到位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负完全责任。按合同工期要求进行施工。现场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按照投标文件配备的人员落实到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工请验报告书,工程检验资料、竣工报告书等,并及时送甲方、监理单位等,并接受监理和质量监督单位的监督和检查;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并交付;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提交工程结算资料,参加竣工验收,负责做到工完场清,完工后一周内施工队伍及施工机械设备全部撤离;对工程质量问题,无条件负责处理。如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其处理费用和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精心组织施工,做到文明施工,保持现场清洁,强化安全责任,抓好安7全生产和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在施工现场中发生消防、人身事故,治安事件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应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第十条:设备材料供应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材料暂定由乙方负责采购,但甲方有权根据工程的情况对各系统设备的品牌、型号、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或改为甲定乙供,或改为甲供。改为甲定乙供的材料,按乙方投标书上的设备、材料报价计取10%(含税)作为乙方的采购保管费,改为甲供的材料,按乙方投标书上的设备、材料报价计取1%作为乙方的保管费。所有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均须有合格证、质保书或试验的报告等技术资料(进口设备、材料交货时,乙方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