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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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工作总结范文第一篇范文:法医个人工作总结法医个人工作总结2021年,我人生新的里程碑的开始,我法医工作的开始,在这一年里,我时时用“工作,工作,再工作;学习,学习,再学习”为提醒,努力来提高业务能力和完善思想操行。首先,坚定思想,相信组织,拥护党的领导。我作为一名警察,牢记着是为国家的长治久安而努力和服务的,不但思想一定要积极向上,而且应该有克己奉公、一心为民的行为道德,所以我再次向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努力向党组织靠拢,可以让更多的优秀同志和广大群众给予我监督和鼓励。期间,我积极参加党支部的各种活动,贯彻党的各大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各项公安禁令及行为规范,坚持警务规范和警令必行的优良作风,戒除不良的思想,提高认识,扎实投入到工作中来,顺利完成了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其次,认真工作,努力工作。我作为一名从事法医方面工作的刑事技术人员,所面对的是尸体检验和活体检验,虽真谓之脏、臭、累,但一想起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为枉死伸冤,正是这样的神圣职责,在本年度里检验尸体100多具,活体损伤检验100多人,尿检300多人次,出具鉴定书和意见书100多份,送检物证20多次,同时基本涉及到刑事或治安案件存在疑问的尸体案件现场,我都积极的参与其中的工作,主动动手,认真分析,从中增加了我的实践经验和分析能力。另外,对于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如安全保卫和支援清查行动,我都圆满的完成任务。第二篇范文:法医临床、法医病理工作汇报法医临床、法医病理两专业半年工作汇报支队长办公会:刑科所法医临床、法医病理两专业经过多年发展,通过几代人共同努力,正逐步走向规范化建设。多年来一直以热情、及时服务一线实战单位,获得良好评价。随着2021年法医人员工作的调整,目前仅有三名正式法医人员。在这种情况下,法医人员仍顶着巨大压力,任劳任怨。截止六月底,共出具伤情鉴定100余份,伤残等临床法医学鉴定270余份,尚有各类鉴定50余份未发,总计420余份。各种尸体检验52具,尸体检报告。现场勘查15次,非工作时间出现场5次,同时参加各类值班备勤,如长期参加反扒、治安巡逻、交通高峰期参加治安维护,夜间治安设卡等。法医人员平均每周就要出具鉴定书,检验尸体具,这么大的工作量,已经远远超出公安部规定的法医人员人均年办案不得超过100-120起的好几倍!法医人员一方面克服人员严重不足,事情繁重的现实,无怨无悔埋头苦干,但又深感忧虑。因为超额的工作量带来的直接负面效应就是事情积压,不能及时发放鉴定书,易引起当事人不满。鉴定质量控制粗糙。再则,根据公安部规范化实验室建设和地级市实验室仪器配备要求,两专业亦有较大差距,在发展上存在许多困难。亟待解决的问题有:一、损伤检验仪器急需补充如对于目前损伤鉴定存在较大争议的听力问题、视力问题,本所法医对伤者提供的鉴定材料只能进行简单的审核,对其可靠性无法予以甄别。没有固定检验损伤情况的基本设备,如照相机、摄像机、谈话录音设备等。对于尸体的骨折检验,无便携式X光机可用,只能依靠检查者扪诊,不能作客观检查;对其内脏的损伤,也无便携式B超机可用,只能凭经验笼统下胸腹部损伤的结论。二、未建立有效的专家顾问制度过去针对疑难复杂的鉴定,若需解决其中专门性的问题,都是以通过熟人关系或他人介绍,才能向市人民医院、市职工总医院等单位的有关专家进行咨询;但这也仅限于咨询,因为咨询专家是不提供书面的专家咨询意见等证明材料的。三、案件商请制度未建立过去针对疑难复杂的鉴定,邀请市检察院、区检察院及外地专家会诊,只是电话联系,没有正规的函件,专家来会诊也仅限于案件讨论,不出具正式的专家会诊意见书。四、办公地点人员混乱,人员安全得不到保障、鉴定材料得不到妥善保管现法医鉴定门诊部各类鉴定材料一起堆放,无专人保管鉴定材料;且社会闲杂人员及无关人员随意出入,级易造成鉴定材料丢失和产生纠纷矛盾。六、再学习再培训落后长期以来,再学习、再培训落后,法医人员只是啃在学校的老本,凭经验办事。对新知识、新技能只能听说了解,有些甚至都不能听到,就更谈不上掌握了。法医专业人员陷于一般的日常性工作,泛泛而为,无创造性思维,提不出独到见解,攻坚克难的本领不足。七、法医专业人员不能固守专业岗位,荒废专业法医人员工作量巨大,还要不停参加各种大量非专业活动,其精力必然分散。专业人员不能固守专业岗位,必然荒废专业,更不用说检验水平快速提高,整个法医队伍发展壮大了。以上汇报不足的地方。恳请领导批评指正!第三篇范文:法医法学总结绪论1.学习法医法学意义:法医法学是研究法医学理论和技术应用须遵循的法律、法规、行业规则和技术规范的综合性学科。法医学在为法律实现公平正义社会价值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功能,以科技支持法学的发展。2、法医法学研究内容:法医学存在和发展的社会法律价值;与法医学有关的法律制度;法医学鉴定制度3:法医法学关系:法医法学是法医学与法学的边缘学科、法医法学是法医学的分支学科、法医法学与证据学交叉4.法医学鉴定人的法律素质:法学的实践思维与客观公平理念、问题思维与审慎求实的态度、论证思维与科学的析辩作风。法医鉴定人是由XXX组织聘请委托,运用专业技能对案件中的医学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判断的人。诉讼制度1.诉讼法的共同原则和制度: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适用法律平等原则;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原则;诉讼以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原则;检查监督原则;公开审判原则;回避制度;合议制度;辩护制度;两审终审制2.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1)立案管辖: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权限分工,具体略(2)审判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门管辖;当事人被害自诉犯罪嫌疑被告附带;其他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诉讼代理3、刑事程序: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审判程序执行程序4。民事程序:第一审第二审审判监督督促执行程序5.行政诉讼法特有原则:人民法院神力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有审查权原则;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原则;诉讼期间行政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节和不适用反诉原则;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复议选择原则6.司法制度基本原则与范畴:独立平等法治责任;审判检查侦查仲裁监狱公证律师调节国家赔偿行政管理法律援助法医学鉴定相关法律1.人格权法律特征:自然人的固有权利;自然人专属权利;维护自然人独立人格必备权利;是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基本权利2.犯罪构成:犯罪客体、客观方面;犯罪主体、主观方面3.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防卫人必须具有正当防卫意图;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4.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指享受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内容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对他方享有的民事权利或者负有的民事义务,客体指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5.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行为违法;有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主观过错证据法学1.证据法学:研究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活动中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或者其他法律事实的规律、方法和规则的法学学科,是法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证据法的价值目标特征:准确(认定事实解决争端),效率(诉讼有时限成本),政策(保护社会支持的政策);客观关联合法3.证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本质客观性4.;实物证词指以客观存在的实物形态作为待证事实的表现形式的证据5.直接证据指能够单独直接的说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指不能单独说明案件主要事实,而需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推理6.分类: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和现场笔录视听资料法医学鉴定程序含义规范意义:一是鉴定在整个诉讼活动中的程序,二是鉴定活动本身的程序;决定鉴定结论合法性保障了法医学鉴定结果客观公正提高诉讼效率预防腐败。操作程序启动程序:受理,实施,文书的出具;申请,决定,委托,重新鉴定的启动,比较分析法医学鉴定检材的管理程序:检验材料的分类,检材的标识原则,检材的接受与标识,检材的流转,检材的贮存、处置。司法鉴定的基本特征职业道德:法律中立科学亲历被动公益;依法维护正义忠诚信守法廉洁自律鉴定机构特质问题设置原则:独立中立服务;多元设置缺乏独立资源分割;独立科学公益宏观控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两大法系司法鉴定人的诉讼地位:在本质上都具有证人的身份色彩,都体现科学工作者的地位,尽管对专门知识的诠释不一,但总体上,这种专门知识是一般人所不具备的科学知识和经验。司法鉴定人权利义务:参与拒绝保留报酬;限时独立负责回避保管保密出庭受监督接受教育法医学鉴定质量管理意义:运用现代化质量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建立适合法医学鉴定行业的管理模式,以达到预防差错鉴定、维持坚定水准、提高鉴定质量的目的。证据属性的客观要求,推进管理改革的迫切需要,数据库建设的时代需求,机构和自身可持续发展的保障。确保结果可信实验室认可资质认定意义:认可有能力完成任务;认定能力是否符合规范标准;计量认证审查认可;满足法律规章要求提升法医鉴定质量利于提高管理水平的技术能力现有标准特点标准化问题:GB少行业多各分支分布不均匀强制少T多技术标准多管理标准少;制定落后(少、落后、修改不及时)随意(意识淡薄、监督不力、宣传培训、缺乏战略)法医学鉴定意见作用特点:法官认定案件性质事实的依据体现案件证据价值相互鉴别、印证、认定其他证据;主客观双重性独立性与依附性针对性综合性权威性失真性法医学鉴定意见证据属性审查内容:证据特征,证明力,相对性;主体审查,文书审查,程序审查,实体审查技术专家参与庭审方式:专家辅助人制度,专家陪审员制度,法医学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准备:熟悉与法医学鉴定相关的法律问题,树立每案均出庭作证的意识,拟定出庭作证的问题提纲,全面系统准备出庭作证的相关材料。第四篇范文:法医复习总结法医学:用医学、生物学与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法律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医学科学第二章死亡与死后变化1脑死亡:脑死亡是指大脑、小脑和脑干等全脑功能不可逆转的永久性丧失。2脑死亡的诊断标准:①持续肤和肌肉失去肌张力,在受压部位可形成与接触物体表面形态特征相吻合的压痕。据此对帮助推测死后有无移尸和判断尸体死后停放的姿势等具有重要的意义。9角膜混浊影响因素:角膜混浊的形成与其程度主要与粘多糖和水的含量有助于判断自杀或他杀。15尸绿:腐败气体中的硫化氢与血红蛋白生成硫化血红蛋白,透过皮肤呈绿色,称为尸绿。16保存型尸体变化包括:木乃伊;尸蜡;泥炭鞣尸,浸软。第三章机械性损伤1机械性损伤:各种因素作用肤的抗拉极限时,皮肤沿皮纹裂开形成浅小的撕裂创。骨折分类:线性,凹陷性,穿孔性,粉碎性。第四章机械性窒息窒息:外呼吸,内呼吸以及血液运输中任何一个过程发生障碍,都能影响气体交换过程的正常进行,别(P76表格)(“;”前为生前溺水)口鼻孔:可有白色泡沫团或蕈形泡沫;无呼吸道:全部呼吸道和肺泡内有溺液、泡沫和异物;仅上呼吸道有少量溺液、异物,若水压较大,可达下呼吸道,但不会有泡沫肺:水性肺气肿,肺表面型的休克肺改变;无此改变心及深部大血管血液:查出致死量的一氧化碳;无一氧化碳或含量较低(吸烟者)烧伤周围组织酶活性:增高不增高其他死亡原因:无;深度昏迷②有已知原因的不可逆脑损害③无自主呼吸,靠呼吸机维持呼吸④所有脑干反射消失,包括瞳孔对光反射、角膜反射、头眼反射、眼前庭反射等⑤经颅多普勒超声、脑血管造影和放射性核素检查,颅内血管的血流终止或逆向血流⑥脑电图检查呈一直线,即等电位脑电图,对任何刺激无反应⑦体感诱发电位检查,引不出脑干波形。3在所有检查方法中,能证明脑循环停止是确诊脑死亡最可靠的依据。4死亡的过程:濒死期,临床死亡期,生物学死亡期。5尸体变化:人死后受物理、化学以及生物学等各种内外因素的作用,在尸体上发生的各种变化称为尸体变化。6尸体现象:这些变化使尸体表面和内部器官组织呈现与活体不同的征象,称之为尸体现象。7早期死后变化:通常是指人死后24小时以内尸体发生的变化,主要包括超生现象、尸冷、尸僵、尸斑、肌肉松弛、皮革样化、角膜混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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