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大状合同诉讼案例一、客户名称:广东XXXX集团有限公司二、情况简介:客户与钟山县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公司”)一直有业务往来,向XXX公司提供了计量柜、进线柜等产品,并且客户已按约履行合同义务。然而XXX公司一直拖欠客户货款共计347130.00元未支付。无奈之下,客户找到我司律师,要求起诉XXX公司。三、承办律师:苏财亮、吴美静四、办案过程简介:本案中,客户一直与XXX公司存在业务往来,送货也是送至XXX公司所在地,但XXX公司已经关门即将倒闭,客户即使起诉,货款最终可能也收不回来。然而我司律师通过合同发现,XXX公司与台山市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的公章存在混用的情况,XX公司唯一股东陈XX也替XXX公司支付了案涉机器部分货款。经调查发现,两家公司的工商登记经营范围相同,法定代表人也是同一个人。于是我司律师决定将XXX公司、XX公司和XX公司唯一股东陈XX一起起诉。但是如果要证明两家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人格混同,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客户目前所有证据其实并不充足。在开庭庭审中,三被告委托了同一个律师。我司律师在对方律师反驳我方观点时,敏锐地抓住了对方律师无意中说到“两家公司都是同一个老板”等细小字眼,而这些内容书记员并没有及时记录在庭审笔录中。于是我司律师强烈要求书记员将其记录下来,再进行下一步审理,使得庭审中对方律师的很多发言最终成为有利于我方的证据。整个庭审下来,我司律师明显处于优势地位。开完庭后,对方律师主动要求加我司律师微信,希望双方能调解。最终,XX公司唯一股东陈XX与客户进行了调解,并支付了货款。五、客户评价:客户对我们的信任度大大提高,之后继续给了五个诉讼案件给我司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