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园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开展体育活动有益于增进学生体质健康、锻炼学生意志品质,同进也可以起到调节身心、提高学习效率的积极作用。我校体育活动丰富多样,包括体育与健康课、课外体育锻炼、运动竞赛、课余训练等,许多体育活动深受广大学生的喜爱。二、活动场地和运动特点决定着体育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潜在的不安全性,因此,体育活动安全应列为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三、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健康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四、保护学生在体育活动中的健康与安全是教职工的责任和义务,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立刻给予制止和教育,如果遇到学生出现伤害事故,要及时给予救助。五、为确保学生体育活动安全,特制订如下安全管理制度,需全体教职工尤其是班主任和体育教师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第二章体育与健康课六、体育教师要严格按照要求备好课,周密考虑场地器材的安全、练习的帮助保护措施、运动负荷的安排等。七、体育教师要严格考勤和课堂常规,为体育与健康教学的安全提供组织纪律保障。八、体育与健康课的运动量和运动强度要合理,注意区别对待、因材施教,关注体质较弱学生、特异体质学生和身体伤残学生。九、加强教学组织,严格运动程序,严禁课堂上嬉笑打闹,对练习中的粗野动作和危险动作及时纠正、制止。十、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体育教师要耐心地指导学生练习,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保护,逐步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和互相保护能力。十一、学生要认真遵守课堂常规,着运动服装、运动鞋上课,服从教师的安排和体育干部的调配,不做与课堂学习无关的事。十二、利用体育与健康课进行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时,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十三、体育教师为体育与健康课的安全责任人,负责上述安全工作和安全教育。第三章课外体育锻炼十四、学生课外体育锻炼要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加强对早操、眼保健操、大课间活动、课外活动体育锻炼的检查、指导和管理。十五、体育教师负责课外体育锻炼的组织,班主任要加强跟班管理,政教处要加强督促和检查,确保各项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安全。十六、早操、大课间活动集合要快速整齐,退场要依次有序,不得在楼梯及楼道内拥挤,班主任为安全责任人。十七、课外活动体育锻炼的安全管理基本同体育与健康课,体育教师和班主任为安全责任人。利用课外活动进行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时,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十八、眼保健操要注意个人卫生安全,医务室要进行必要的安全卫生指导,该活动的安全责任人为眼保健操上节课的任课教师。十九、组织校外体育活动要执行报批制度,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批准,不得擅自组织。第四章课余训练二十、课余训练的组织实施要遵照《淄川二中课余体育训练规章制度》执行。二十一、教练员要在训练前协商调配好训练场地,对训练场地、器材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二十二、教练员要指导运动员认真做好准备活动,合理安排运动负荷,在追求训练效益的同时,保证运动员的健康与安全。二十三、投掷、器械体操、力量训练必须有教练员在场,注意对运动员的提示、保护和帮助。二十四、运动员要自觉遵守训练秩序,严禁嬉笑打闹,严禁“串场”活动;既要注意自身训练安全,也要顾及周围人的安全,避免碰撞、踩踏、器械击伤等状况发生。二十五、教练员为课余训练的安全责任人,负责课余训练的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第五章运动竞赛二十六、校内运动竞赛要认真筹备,把安全工作放到第一位。组织类似田径运动会这样的大型体育活动必须召开赛前联席会议,研究安全事项和安全管理问题。大会组织委员会为校内运动竞赛第一安全责任人,体育组为具体责任人,对参加运动会的全体师生负责。在组织运动竞赛中努力做到:体育场地器材管理员要做好场地器材的调配和准备,不仅要齐全到位,更要保证卫生安全。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要认真遵守比赛规程和赛事规则,服从指挥,听从安排,杜绝运动伤害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教练员要做好场外指导,不要进入比赛区域进行现场指导或围观;运动员赛前要在准备区做好准备活动,比赛时不能乱串场地,比赛完成及时退场;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赛前要认真检查场地器材的安全性能,比赛时要高度关注场上情况,保证场内外人员的安全。医务人员要现场工作,携带必备的救助器械和药品,能够为运动员提供医务监督、健康安全指导和运动伤害时的及时救助。观众学生要在指定区域观看比赛,进退场要谦让有序,不得拥挤及攀爬围栏,不得进入比赛场地。全体师生要爱护场地器材及公共设施,严禁蓄意制造安全隐患。二十七、参加上级举办的运动竞赛或其它体育活动,必须有学校领导、体育教师或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带队,并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外出参加运动竞赛要加强安全管理,必须统一食宿、统一启、返程,所有人员应自觉、严格遵守。该条款所述竞赛活动的安全责任人为领队和教练员。第六章附则二十八、体育场地器材管理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场地器材管理制度、使用制度和维护保养制度,为各项体育活动在场地器材方面提供安全保障。二十九、总务处每学期要会同教导处、政教处、医务室、体育组对体育活动设施进行一次检修,政教处要对体育活动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做到预防与监督管理相结合。三十、本管理制度自制订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