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音体美教师的教学要求及待遇问题的管理办法音、体、美教学工作是学校整体教学工作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展现学校精神风貌的重要窗口,是展示学校素质教育成果的重要载体,更是关乎学生进入重点中学深造的良好途径。为了推动我镇中小学音体美等小学科教学工作的开展,建设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小学科教师队伍,使我镇音体美工作再上新的台阶,特制定本办法。一、音、体、美教师的教学工作:1、各单位专职音、体、美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承担相应工作量的教学任务,并能够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按大纲和教材有效地开展教学。体育教师除上好体育课外,还要组织好课间操以及体育课外活动。2、音、体、美教师除日常教学外,还应积极有效的做好特长生的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好课外兴趣小组的培训并力求实效,抓出成果。3、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比赛活动,努力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不消极怠惰,不讨价还价。以积极的工作争创佳绩,为集体赢得荣誉。4、音体美教师组建兴趣小组或专项训练队,应在请示学校批准后,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学生写好申请,学生家长和学生签字,科任教师保存备查。教师要坚持考勤,注意学生训练期间的安全,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学生购买训练所需的必要服装、器材等,必须经学校批准,并征求学生以及家长本人同意,自主自愿购买,不得强行规定,不得乱收费,违者追究学校领导及相关教师的责任。5、音、体、美教师应从利于学生发展的角度认真做好训练计划,经学校审核批准后,依据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不得出现教学以及训练的随意性。6、各单位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学校教学工作管理之中,予以高度重视,7、各单位要在开齐开足课程的基础上(没有专职教师的要配备兼职教师),将此项工作纳入学校德育教育工作范畴,将其作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意志品质、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审美情趣的有效方式和途径,将其作为创建特色学校的最佳切入点,不但重视课程内涵的教学,更关注课程外延的探索和发掘。8、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努力为任课教师提供活动经费、场地、器材、时间等方便条件,积极妥善地协调此项工作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不得以任何借口削减课时甚至取消音、体、美课。中心校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的检查范畴。二、音体美专职教师的待遇以及奖励。1、体育教师服装补贴:能够胜任体育课教学工作、能够承担训练任务并有较好表现的专职体育教师,学校每学年可根据该教师的实际表现给予200~300元的服装补贴。2、体育教师训练补贴——符合下列条件的专职体育教师,学校每学年可酌情发放该补贴100~500元(注:不符合下列条件的不享受补贴待遇)。(1)、能够按要求完成该学科教学任务。(2)、能够积极组队并按计划(训练计划须经学校审批)开展训练工作。(3)、所带队员在镇运动会(包括选拔赛)及其以上级别的各类综合或单项比赛中有出色表现。(4)、通过训练,所带队员被一中特招为公助生(至少一人)。注:以上条件(1)、(2)为必要条件,(3)、(4)必备其一。3、专职音、美教师符合下列条件,学校每学年可酌情发放培训补助100~300元(注:不符合下列条件的不享受补贴待遇)。(1)、能够组建学科兴趣小组并利用课余、节假日等时间按计划进行培训。(2)、所带学生在县以上各类比赛中(包括调演)有突出成绩,为本单位赢得荣誉。(3)、所带学生在中考中被一中特招为公助生(至少一人)。注:以上条件(1)为必要条件,(2)、(3)必备其一。4、音、体、美专职教师经学校批准的计划内培训(包括体育教师负责的课间操、课外活动)均计算工作量。5、音、体、美教师所带学生在中考中成绩突出的,教学奖励与毕业班其他学科教师等同。6、中考中所带学生被重点高中特招为公助生、参加县以上各类比赛取得突出成绩、在各级联查中(比如校园文化建设、特色校创建等方面)因其工作出色为本镇赢得荣誉,中心校将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的物资奖励。7、专职音、体、美教师经考核工作业绩突出,评优评先与其他学科教师等同并予以优先考虑。对于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中心校将实行年度考核优秀及相关荣誉带帽奖励。以上办法自本年度起执行,望各单位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做好落实工作。抚宁县驻操营镇中心校2009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