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业务知识培训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概况二、事业单位管理科主要工作内容及程序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概况㈠、事业单位定义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的特征:1、依法设立。2、从事公益服务。3、不以营利为目的。4、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是中国特有的一种模式。我国的事业单位在功能上对应国外的是非营利组织(NPO)、非政府组织(NGO),国外的这些组织是社会自治组织,而我国的事业单位和政府的关系比较密切。我国的事业单位基本上沿用了行政机关的管理模式。㈡、科室基本职能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参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科教文卫等行业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指导、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培训等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审核市属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及指导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目标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级机关、市属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工作。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管理的着眼点是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国家人事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就着力推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八种制度是:全面推行聘用合同制度、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大力推行竞聘上岗制度、努力健全考核奖惩制度、不断完善人员退出制度、完善职工权益保障制度、改革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制度。㈢、主要工作目标推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和强化管理用4句话概括:全力推行一种制度——人员聘用制度逐步实行二个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着力解决三大难题——人员能进不能出、岗位能上不能下、待遇能高不能低重点完善四种机制——公开招聘机制、聘用合同机制、岗位管理机制、人员退出机制推行聘用制度情况:我市共331家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1011个,实有9966人,全市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了人员聘用制,基本上,所有人员均签订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施公开招聘制度情况:2002年起全面实施公开招聘制度,除政策性安置、高层次人才等直接录用外,其余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均实行公开招聘录用,公开招考录用人员达到新进人员的98%以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情况:按照苏州市的统一布署,我市于今年3月3日召开了全市事业单位设置工作会议,对该项任务进行了统一布署,目前,我市的岗位设置工作正在紧锣密鼓中。㈣、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基本情况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主要工作及程序㈠、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1.含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是指事业单位与职工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之间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人事管理制度。2.基本原则: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必须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3.实施范围: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和转企改制的以外,都要实行人员聘用制度。⒋政策依据:①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②《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123号)③苏州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02]116号)④市委《关于印发〈太仓市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太委发[2003]38号)⑤市人事局《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太人发[2003]72号)5.聘用合同鉴证及程序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在1个月内到市人社局办理审核鉴证手续。①事业单位与个人双方签订聘用合同,单位汇总填写《太仓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备案)花名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还需加填《太仓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②报主管部门审查;③由主管部门统一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核对后办理鉴证手续。6、解聘、辞聘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此外,还有三种解除(终止)聘用关系形式:①聘用合同期满或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②单方面解除(终止);③随时单方面解除(终止)。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①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②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③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④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受到治安行政处罚的;⑤被依法判处管制以上刑事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拟被解聘的受聘人员:①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②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③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除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国家和省规定的政策性安置人员以及符合引进高层次特殊人才条件的人员到事业单位工作,可以不经考试直接考核招聘外,其他新进人员必须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录用。公开招聘应当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1.政策依据: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②《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太人发[2004]32号)③《太仓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太政发[2002]75)④市人事局《关于学习贯彻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太人发[2006]22号)公开招聘程序:①制定招聘计划;②发布招聘信息;③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④考试、考核;⑤身体检查;⑥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⑦公示招聘结果⑧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㈢岗位设置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含义及其意义含义: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人员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需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对工作岗位进行设置(使原来不确定性的岗位,包括岗位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予以固定)。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把人事管理纳入法制轨道。意义:变人为管理、无序管理为制度管理、有序管理,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需要,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也是改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紧迫要求。对于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实施的范围与对象范围:事业单位中(包括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除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或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以外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党群系列、政府系列)均列入实施的范围。对象:经编制部门核编的现有在职人员。3、政策依据:①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②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③关于印发《太仓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太委办〔2010〕16号);④关于印发《太仓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太人社〔2010〕12号)4、岗位设置的类别及等级岗位类别:根据具体岗位工作性质分为管理岗位(担负领导职责或提供行政管理服务)、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服务)、工勤技能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或后勤保障工作)。岗位设置除了上述三类岗位外,还可设置特设岗位。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是经批准设置的、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的非常设岗位。岗位等级:岗位设置根据岗位性质、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对三种岗位类别划分等级。管理岗位分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依次分别对应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见附表)。我市事业单位只有五至十级职员;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其中正高级岗位一至四级(其中,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必须报人社部核准;二级岗位设置需报省人社厅核准。县级市及以下事业单位原则上不设二级岗位。);副高级岗位5—7级,中级岗位8—10级,初级岗位11—13级(13级是员级);工勤技能岗位设1—5级,依次分别对应现行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单设。管理岗位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我市专技岗位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高级中级初级工勤岗位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普通工技术工附表:岗位设置原则:管理岗位设置要立足于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要在编制核定的职数限额内);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要立足于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与专业要求,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工勤技能岗位设置要立足于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5、岗位结构比例控制制定岗位结构比例是国家对岗位实行宏观调控的需要。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国家的控制目标为1:3:6,我市总体控制目标也是1:3:6。我市首次设置和聘用时,高、中、初岗位结构比例按1:3.8:5.2控制。6、岗位聘用的基本程序是:(1)公布空缺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等事项;(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3)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4)聘用工作组织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者考核,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5)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6)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聘用中涉及到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执行。㈣事业单位年度岗位考核考核结果是续聘、解聘、奖惩以及岗位调整的主要依据。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以调整该受聘人员的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重新上岗或调整岗位。受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同意调整岗位的,聘用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主要政策依据:市人事局转发《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年度岗位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2004]57号)考核工作基本程序:个人述职→民主考评→小组审核→公示结果→确定等次→通知本人→申请复核→登记档案。㈤编外用工含义: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是指经有关部门批准,聘用在工勤、协管协理、辅助性、替代性、临时性等岗位,但又不纳入单位核定编制内管理的人员。编外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除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中公益性岗位聘用的人员外,凡属协管协理、辅助性、替代性、临时性岗位符合劳务派遣规定的用工,统一由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管理原则:编内为主、编外为辅,从严控制、规范管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规范管理由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市编办、市财政局和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分工负责。政策依据:市委办、政府办《印发〈关于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