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 DB35/587—2004白灵菇菌种2004-12-16发布2005-01-01实施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5/587—2004 I 目次前言………………………………………………………………………………………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要求………………………………………………………………………………… 2 5 抽样………………………………………………………………………………… 4 6 试验方法…………………………………………………………………………… 4 7 检验规则…………………………………………………………………………… 5 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5DB35/587—2004 II 前言为了规范我省白灵菇菌种生产、经销和使用,特制订本标准。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 均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福建省农业厅提出。本标准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食用菌工作办公室、福建农林大学、福建省科技厅星火计划办公室。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宝贵、林伯德、郑立威、黄志龙、李坚义、黄佳佳、罗联忠、王昕、陈志、陈亨焕。DB35/587—2004 1 白灵菇菌种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白灵菇[Pleurotus nebrodensis (Inzengae) Quél]菌种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抽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白灵菇母种、原种和栽培种的生产、流通和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4789.28—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染色法、培养基和试剂 GB/T 12728-1991 食用菌术语 GB 19172-2003 平菇菌种 NY/T 528-2002 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白灵菇白灵菇[Pleurotus nebrodensis (Inzengae) Quél]隶属真菌门、担子菌纲、伞菌目、侧耳科、侧耳属。子实体单生或丛生,白色。菌盖3㎝~15 ㎝,呈贝壳状,后平展,近柄端下凹。菌肉肥厚,0.3㎝~6 ㎝,中部厚,边缘渐薄,内卷、白色。菌褶延生、密、不等长,白色。菌柄偏生或侧生,6㎝~14 ㎝×4㎝~6 ㎝,上下均匀或下部稍细,白色。孢子长椭圆形,无色,孢子印白色。3.2母种经各种方法选育得到的具有结实性的菌丝体纯培养物及其继代培养物,以玻璃试管为培养容器和使用单位,也称一级种、试管种。 [NY/T528-2002,定义 3.3] 3.3原种由母种移植、扩大培养而成的菌丝体纯培养物。常以玻璃菌种瓶或塑料菌种瓶或 15 ㎝ ×28 ㎝聚丙烯塑料袋为容器。 [NY/T 528-2002,定义 3.4] 3.4栽培种DB35/587—2004 2 由原种移植、扩大培养而成的菌丝体纯培养物。常以玻璃瓶或塑料袋为容器。栽培种只能用于栽培,不可再次扩大繁殖菌种。 [NY/T 528-2002,定义 3.5] 3.5颉颃现象具有不同遗传基因的菌落间产生不生长区带或形成不同形式线形边缘的现象。 [GB 19172-2003,定义 3.4] 3.6角变因菌丝体局部变异或感染病毒而导致菌丝变细、生长缓慢、菌丝体表面特征成角状异常的现象。 [GB 19172-2003,定义 3.5] 3.7锁状联合为双核细胞形成分裂产生双核菌丝体的一种特有形式,常发生在菌丝顶端,开始时在细胞上产生突起,并向下弯曲,与下部细胞连接,形如锁状。 [GB/T 12728-1991,定义 2.3.17] 3.8高温抑制线食用菌菌种在生长过程中受高温的不良影响,培养物出现的圈状发黄、发暗或菌丝变稀弱的现象。 [GB 19172-2003,定义 3.6] 3.9生物学效率单位数量培养料的干物质与所培养产生出的子实体或菌丝体干重之间的比率。 [GB/T 12728-1991,定义 2.1.20] 3.10种性食用菌的品种特性,是鉴别食用菌菌种或品种优劣的重要标准之一。一般包括对温度、湿度、酸碱度、光线和氧气的要求,抗逆性、丰产性、出菇迟早、出菇潮数、栽培周期、商品质量及栽培习性等农艺性状。 [NY/T 528-2002,定义 3.8] 4要求4.1母种4.1.1容器规格应符合 NY/T 528-2002 中 4.7.1.1 规定。4.1.2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规定。表 1 母种感官要求项目要求容器完整,无损棉塞或无棉塑料盖干燥、洁净、松紧适度,能满足透气和滤菌要求培养基灌入量为试管总容积的四分之一至五分之一培养基斜面长度顶端距棉塞40㎜~50㎜接种量(接种块大小)(3~5)mm×(3~5)mmDB35/587—2004 3 表 1 (续)项目要求菌种外观菌丝生长量长满斜面菌丝体特征粗壮洁白、绒毛状菌丝体表面均匀、平整、无角变菌丝分泌物无菌落边缘整齐杂菌菌落无斜面背面外观培养基不干缩,颜色均匀、无暗斑、无色素气味有白灵菇菌种特有的香味,无酸、臭、霉等异味4.1.3生物学要求应符合表 2规定。表 2 母种生物学要求项目要求菌丝生长状态粗壮,均匀锁状联合有杂菌无螨虫无4.1.4菌丝生长速度:在 PDA培养基上,在适温(25±1 ℃℃)下,长满斜面 7d~10d。4.1.5母种栽培性状:母种供种单位,需经出菇试验确定农艺性状和商品性状等种性合格后,方可用于扩大繁殖或出售。4.2原种4.2.1容器规格应符合 NY/T 528-2002 中 4.7.1.2 规定。4.2.2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3 规定。表 3 原种感官要求项目要求容器完整,无损棉塞或无棉塑料盖干燥、洁净,松紧适度,能满足透气和滤菌要求培养基上表面距瓶口的距离 50 mm±5mm 接种量(每支母种接原种数,接种物大小)(4~6)瓶(袋),≥12㎜×15㎜菌种外观菌丝生长量长满容器菌丝体特征洁白浓密、生长旺健表面菌丝体生长均匀,无角变,无高温抑制线,无或稍许菌皮培养基及菌丝体紧贴瓶(袋)壁,无干缩培养物表面分泌物无杂菌菌落无颉颃现象无子实体原基无气味有白灵菇菌种特有的香味,无酸、臭、霉等异味4.2.3生物学指标应符合表 2规定。4.2.4菌丝生长速度:在适宜培养基上,在适温(25±1 ℃℃)下,菌丝长满容器应 35d~ 45d。4.3栽培种4.3.1容器规格应符合 NY/T 528-2002 中 4.7.1.3 规定。4.3.2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4 规定。DB35/587—2004 4 表 4 栽培种感官要求项目要求容器完整,无损棉塞或无棉塑料盖干燥、洁净、松紧适度,能满足透气和滤菌要求培养基面距瓶(袋)口的距离 50 mm±5mm 接种量[每瓶(袋)原种接栽培种数] (30~50)瓶(袋)菌种外观菌丝生长量长满容器菌丝体特征洁白浓密、生长旺健,无或稍许菌皮不同部位菌丝体生长均匀,无角变,无高温抑制线培养基及菌丝体紧贴瓶(袋)壁,无干缩,丰满有弹性培养物表面分泌物无杂菌菌落无颉颃现象无子实体原基无气味有白灵菇菌种特有的香味,无酸、臭、霉等异味4.3.3生物学指标应符合表 2规定。4.3.4菌丝生长速度:在适宜培养基上,在适温(25±1 ℃℃)下,菌丝长满容器一般 30d~ 35d。5抽样5.1质检部门的抽样应具有代表性。5.2母种按品种、培养条件、接种时间分批编号,原种、栽培种按菌种来源、制种方法和接种时间分批编号。按批随机抽取被检样品。5.3母种、原种、栽培种的抽样量分别为该批菌种量的 10%,5%,1%。但每批抽样数量不得少于 10支(瓶、袋);超过 100 支(瓶、袋)的,可进行两级抽样。6试验方法6.1感官检验按表 5 逐项进行。表 5 感官检验方法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容器肉眼观察接种量母种、原种肉眼观察栽培种检查生产记录棉塞、无棉塑料盖肉眼观察培养基上表面距离瓶(袋)口的距离肉眼观察母种培养基灌入量肉眼观察菌种外观各项(杂菌菌落除外)肉眼观察母种斜面长度肉眼观察杂菌菌落肉眼观察,必要时用 5×放大镜观察母种斜面背面外观肉眼观察气味鼻嗅6.2生物学检验6.2.1表 2中菌丝生长状态、锁状联合和螨虫用放大倍数不低于 10×40 的光学显微镜对培DB35/587—2004 5 养物的水封片进行观察,每一检样应观察不少于50个视野。6.2.2细菌检验:取少量疑有细菌污染的培养物,按无菌操作接入 GB/T4789.28—2003中 4.8 规定的营养肉汤培养液中,25℃~28℃振荡培养 1d~2d,观察培养液是否混浊。培养液混浊,为有细菌污染;培养液澄清,为无细菌污染。6.2.3霉菌检验:取少量疑有霉菌污染的培养物,按无菌操作接种于 PDA培养基(见附录 A)中,25℃~28℃培养 5d~7d,菌落出现白色以外的杂色者,或有异味者为霉菌污染物,必要时按 6.2.1 进行水封片镜检。6.3菌丝生长速度6.3.1母种:PDA培养基,在 25±1 ℃℃下培养,计算长满需天数。6.3.2原种和栽培种:采用附录 B.1、B.2 规定的配方之一,在 25±1 ℃℃下培养,计算长满需天数。6.4母种农艺性状和商品性状将被检母种制成原种。采用附录 B.1、B.2 规定的配方之一,含水量提高至 65%,制作菌袋 45 袋。接种后分三组进行常规管理,根据表 6 所列项目,做好栽培记录,统计检验结果。同时将该母种的出发菌株设为对照,亦做同样处理。对比二者的检验结果,以时间计的检验项目中,出第一潮菇所需时间较对照菌株推迟十五天以上(含十五天)者,或被检母种的其它任何一项时间较对照菌株推迟五天以上(含五天)者,为不合格;产量显著低于对照菌株者,为不合格;菇体外观形态与对照明显不同或畸形者,为不合格。表 6 母种栽培中农艺性状和商品性状检验记录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母种长满所需时间,天总产,g 原种长满所需时间,天平均单产,g 菌袋长满所需时间,天生物学效率,% 出第一潮菇所需时间,天菇形、质地、色泽第一潮菇产量,g 菇盖直径、菌柄长度,mm 6.5留样各级菌种要留样备查,留样的数量应每个批号母种 3支(瓶)~5 支(瓶),于 4℃~6℃下贮存,母种七个月,原种五个月,栽培种三个月。7检验规则判定规则按质量要求进行。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质量要求时,为合格菌种,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均为不合格菌种。8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8.1标签8.1.1产品标签每支(瓶、袋)菌种要贴有清晰注明以下要素的标签。 a)产品名称(如:白灵菇母种); b)品种名称(如:白灵菇 1号); c)生产单位(×××菌种厂); d)接种日期(如:××××.××.××);DB35/587—2004 6 e)执行标准。8.1.2包装标签每箱菌种要贴有清晰注明以下要素的包装标签。 a)产品名称、品种名称; b)厂名、厂址、联系电话; c)出厂日期; d)保质期、贮存条件; e)数量; f)执行标准。8.2包装8.2.1母种外包装采用木盒或有足够强度的纸材制作的纸箱,内部用棉花、碎纸、报纸等具有缓冲作用的轻质材料填满。8.2.2原种、栽培种外包装采用有足够强度的纸材制作的纸箱,菌种间用碎纸、报纸等具有缓冲作用的轻质材料填满。纸箱上部和底部用 8cm宽的胶带封口,并用打包带捆扎两道,箱内附产品合格证书和使用说明(包括菌种种性、培养基配方及适用范围)。8.2.3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按 GB/T 191 规定,并注明以下图示标志: a)小心轻放标志; b)防水、防潮、防冻标志; c)防晒、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