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监理工作职责1、监督爆破作业单位是否按照设计方案施工。2、核实爆破有害效应是否控制在设计范围内。3、审验爆破作业人员的资格,制止无资格人员从事爆破作业。4、监督民用爆炸物品领取、清退制度的落实情况。5、监督爆破作业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落实情况,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停止其爆破作业,并向委托单位和公安机关报告。6、在爆破器材领用、清退、爆破作业、爆后安全检查及盲炮处理的各环节上实行旁站监理,并作出监理记录。7、发生爆破作业严重违规经制止无效时或施工中出现重大安全隐患、须停止爆破作业以消除隐患时,监理机构应当签发爆破作业暂停令。8、爆破安全监理单位应定期向委托单位提交安全监理报告,工程结束时提交安全监理总结和相关监理资料。9、落实监理细则,履行监理人员岗位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