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和项目管理改革2015年12月主要内容一、解读《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二、改革总体进展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工作推进情况三、解读《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1主要内容一、解读《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232014年12月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正式启动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设立了近百个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了大量科研项目,取得了一大批举世瞩目的重大科研成果,有力支撑了现代化建设事业。但随着新科技革命、产业变革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科技计划和项目管理中的问题开始突显,集中表现在四个方面:资源配置“碎片化”。近百个计划(专项、基金等),近40个部门管理,顶层设计、统筹协调不够;未能聚焦国家战略目标需求。项目众多、目标发散;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多头申报项目,重复资助;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须进一步适应创新规律。我国科技计划和项目管理现状2014年启动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〇加强项目和资金统筹协调〇实行科研项目分类管理〇再造科研项目管理流程〇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〇加强科研资金监管〇建立改革长效机制5《国务院关于改革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中央对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提出要求落实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中的重点任务,中央领导同志对此项改革高度重点,要求尽快就《意见》中重点任务“优化整合中央各部门管理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提出改革方案或意见,年内提请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为贯彻中央领导指示精神,请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科技部和财政部牵头,抓紧落实此项改革任务,重要情况及时报告中央改革办。6中央对制定改革方案做出明确指示1、顶层要搭建统一的管理平台72、计划、专项、基金等要进行整合,防止碎片化3、建立综合评委会,统一承担各方面科研课题申请4、科技部内部管理科研的体制要改革,以适应新要求8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进政府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保持财政对科技的投入力度,全面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率,科研资金要进一步整合,不能分割和碎片化,该集中的就要合理集中起来李克强总理指出,要进一步加大投入,调整支出结构,完善科研经费分配、监督、考核机制,突出助优扶强,流向能创新、善攻坚的优秀团队和符合经济社会重大需求的项目,使有限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张高丽副总理专门听取科技部、财政部汇报,提出要求;刘延东副总理多次召集科技部、财政部专题研究中央领导对科技计划管理改革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审议发布改革方案9月22日9月29日科技部、财政部根据中央要求,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方案;征求50多个部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后,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议通过10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99月24日12月3日国务院正式发布改革方案[国发(2014)64号]面对世界范围的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挑战,近年来各主要国家都对科技管理体制进行了不同形式的改革,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改革方案顺应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发展趋势10美国政府汇集各部门科技财政预算,部署多个跨部门研究计划(全球变化、网络与信息技术、纳米技术计划)欧盟整合成员国科技资源,启动“地平线2020”计划德国提出新一轮的跨部门创新战略•全球变化研究计划(USGCRP)–1990年,根据《全球气候变化研究法案(1990)》设立,开展对气候变化重大基础问题研究–13个参与部门–2012年经费25.01亿美元,其中NASA14.22亿美元,商务部3.37亿美元,NSF3.3亿美元,DOE2.12亿美元,USDA1.15亿美元•网络与信息技术研发计划(NITRD)–1991年,依据《高性能计算法案(1991年)》设立高性能计算机和通信技术研究计划,1996年更名为网络与信息技术研发计划(NITRD)–14个参与部门–2012年经费38.09亿美元,其中DOD和NSF投入均超过10亿美元•国家纳米技术计划(NNI)–2001年设立,国会2003年通过《21世纪纳米技术研发法案》授权–27个机构参加,16个有研发预算,主要NIH、NSF、DOE、DOD、NIST等–启动以来累计投入经费超过180亿美元。2013年经费15.5亿美元11美国跨部门实施科技计划计划欧盟实施统一的研发创新共同政策“地平线2020”对不同资助计划进行整合,包括“地平线2020”整合了以前各自独立的欧盟研发框架计划(FP)、欧盟竞争与创新计划(CIP)、欧洲创新与技术研究院(EIP),统筹管理,避免条块分割与重复资助。加大资助力度,比第七框架计划增加近50%,欧盟研发创新投入占欧盟总财政预算的8.6%。简化项目申请和管理流程,对不同的计划项目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行“一站式”服务。探索新的资助机制,资助从基础研究到创新产品市场化的整个创新链所有环节,并根据不同研发活动采取不同资助形式。德国联邦教研部、经济部共同牵头实施工业4.0序号计划名称计划管理部门项目过程管理单位研究主题项目数项目经费财政经费1BMBF“未来制造研究”计划BMBF关键技术研发和创新司生产服务和工作处(512)卡尔斯鲁厄项目管理机构(PTKA-PFT)智能网络制造177809万欧元4297万欧元跨国制造研究4522万欧元187万欧元国际标准和行动建议196.1万欧元96.1万欧元2BMBF“IKT2020”计划BMBF关键技术研发和创新司IT系统处(514)德国宇航中心软件系统和知识技术项目管理机构(DLRPT-SW)信息通信技术81.36亿欧元7955万欧元3BMBF尖端集群竞赛BMBF关键技术研发和创新司生产服务和工作处(512)卡尔斯鲁厄项目管理机构(PTKA-PFT)智能工程系统471亿欧元4000万欧元4BMWi“工业4.0自动化”BMWi技术创新政策司德国宇航中心(PT-DLR)经济技术创新项目管理机构生产自动化154000万欧元4000万欧元合计923.60亿欧元2.05亿欧元14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总体目标构建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清晰、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体系。建立目标明确和绩效导向的管理制度,形成职责规范、科学高效、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和组织机制。更加聚焦国家目标、更加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更加高效配置科技资源、更加强化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最大限度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充分发挥科技计划在提高社会生产力、提升国际竞争力、增强综合国力、保障国家安全中的战略支撑作用。统筹科技资源,加强部门功能性分工,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151.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2.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4.明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5.坚持公开透明和社会监督3.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政府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主要负责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布局、评估、监管等。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围绕重大任务推动科技创新。科技计划要统筹衔接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等各环节工作,更加主动有效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政府重点支持公共科技活动和营造创新环境,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加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全过程信息公开和痕迹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基本原则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基本原则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主要任务16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重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建立专业机构管理具体项目的新机制解决统筹协调不够,缺乏顶层设计问题解决资源配置“碎片化”问题围绕重点任务一体化配置资源解决科研项目聚焦不够问题解决政府职能转变和专业化、科学化管理问题17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咨评委、统一的评估监管和动态调整机制、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近百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整合成五类: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科技重大专项要进一步聚焦;重点研发计划要根据重大需求和优先领域,凝练出一批重点专项,全链条设计、一体化实施;整合各科技创新基地落实政府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的要求,将一批科研管理类事业单位改造成专业机构,承担项目管理工作,并逐步实现社会化、市场化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重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建立专业机构管理具体项目的新机制围绕重点任务一体化配置资源四项改革任务都极富挑战性18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四方面改革任务相辅相成,是有机整体。每项改革任务都十分艰巨复杂。某一项改革任务不能有效推进,都将对改革全局产生重大影响。改革任务必须系统推进,全面实施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是不同层面的管理改革,不能相互替代。国务院11号文件仍需要全面贯彻落实。19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要全部纳入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管理,按照新的管理方式和组织机制实施。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联席会议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科技报告系统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评估监管和动态调整机制20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主要任务由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信部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等参加组织构成负责审议:1.科技发展战略规划;2.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布局与设置;3.重点任务和指南;4.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的组成;5.专业机构遴选等事项。工作程序1.统筹协调:通过联席会议沟通各方面工作;2.共同决策:各部门按照既定议事规则和程序共同决策;3.重大事项:经科改小组审议后报国务院审定;特别重大事项报党中央。21对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重点专项设置和任务分解等提出咨询意见,为联席会议提供决策参考;对制定统一的项目评审规则、建设国家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规范专业机构的项目评审等,提出意见和建议;接受联席会议委托,对特别重大科技项目开展评审。委员组成由科技、产业和经济界高层次专家组成。委员遴选由联席会议审议确认,实行定期轮换制度。主要任务组织方式2.建立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223.委托专业机构具体管理项目主要任务受理项目申请(逐步实现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统一受理);组织项目评审、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等;对项目实现目标负责。遴选方式当前:对各部门现有符合条件的科研管理类事业单位进行改造,建立理事会、监事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实行开放式管理;今后:逐步吸收社会化专业服务机构参与竞争。确定程序专业机构由联席会议遴选,择优确定;专业机构按照联席会议确定的任务,接受委托开展工作。23234.建立评估监管和动态调整机制主要任务对科技计划实施绩效、战略咨询委和专业机构履职尽责等情况进行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根据绩效评估和监督检查结果提出动态调整意见,经联席会议审议后按程序报批;对科技计划执行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进行审计监督,实行“黑名单”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并依法查处,向社会公开。组织实施主体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2424主要任务对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需求征集、指南发布、项目申报、立项和预算安排、监督检查、验收结题等全过程进行信息管理,并主动向社会公开非涉密信息;对国家科技资源进行持续累积、完整保存、成果公示和开放共享;未按规定纳入系统的,不得申请中央财政资助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功能特点信息系统是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正常运转的基础和支撑,部门、地方现有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据信息将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接入系统,建成全国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