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工程《法理学》教材配套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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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聪学习网——考研真题、考资格证、考试题库!马工程《法理学》教材配套题库马工程《法理学》配套题库【考研真题精选+课后习题】目录第一部分考研真题精选一、概念题二、简答题三、论述题四、案例分析题第二部分课后习题导论第一章法的概念与本质第二章法的产生、发展与历史类型第三章法律的价值第四章法的渊源与效力第五章法律关系第六章法律行为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法律技术方法第九章中国社会主义法理学的历史文化基础才聪学习网——考研真题、考资格证、考试题库!第十章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和作用第十一章中国社会主义法与民主政治第十二章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经济、文化、社会第十三章中国社会主义立法和法律体系第十四章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实施第十五章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试看部分内容考研真题精选一、概念题1法学方法论(常州大学2018年研)答:法学方法论是由各种法学研究方法组成的方法体系以及对这一方法体系的理论说明。(1)一般来说,法学方法论的内容可分为两个基本层次:①法学方法论的原则,它构成了法学方法体系的理论基础,并对各种方法的适用发挥着整体性的导向功能。②各种法学方法,它构成了法学方法体系的主干部分,在研究各种法律问题时发挥着广泛的作用。才聪学习网——考研真题、考资格证、考试题库!(2)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法学理论研究必须坚持以下几条基本的方法论原则:①实事求是的思想观点;②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观点;③社会现象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观点;④社会历史的发展观点。2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研;中财2014年研)答:规范性法律文件,专指一定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力范围,依据法定程序制定出来的、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有约束力的、要求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规则的总称。一般均有如下特征:①规范性,即规定行为模式,明确权利义务,确定行为后果。②强制性,即一般以教育引导人民自觉遵守,同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对不遵守者予以制裁。③公开性,即公之于众,告诉人们哪些行为可以做、哪些行为应该做、哪些行为禁止做。④一般性,即不是针对某一个人,而是针对其调整范围内的所有人;不是只适用一次,而是可以反复适用。3实体法(南航2016年研;杭师大2014年研;公大2009年研)、程序法(中南财大2014年研)答:按照法规定的内容的不同和价值取向的差异,可将法分为实体法与程序法。(1)实体法是规定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或职权、职责,以追求实体正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民法、刑法等。才聪学习网——考研真题、考资格证、考试题库!(2)程序法一般是保障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的实现以及规定诉讼过程中带有程序性的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3)就两者的关系而言,实体法与程序法关系密切,甚至不可分离;实体法与程序法相互补充、相互渗透、相互促进,以确保法律正确适用。4根本法(中南财大2010年研)答:根本法是指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居核心地位的、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制定与修改程序均特别严格的法律。在中国这样的单一制国家,根本法就是宪法的别称。根本法规定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等根本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5特别法(苏州大学2014年研;厦门大学2006年研)答:特别法专指适用范围限于特定主体、特定时间、特定空间、特定事项的法律。如教育法属于一般法,相对而言,高等教育法便是特别法。同一位阶上的法律,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特别法与相关的法律在基本精神上应保持一致,不能同宪法和其他上位法相抵触。6法的效力(华侨大学2017年研;河北大学2017年研;武大2007年研)才聪学习网——考研真题、考资格证、考试题库!答:法的效力是指法对其所指向的人们的约束力和保障力,是法不可缺少的要素。(1)如果一个法律规范是有效力的或被判断为有效力的,它所设定的义务就有资格得到它所指向的人们的服从和遵守。它所授予的权利或权力就应当受到尊重,并在遭受侵害时得到司法机关的保护或恢复。如果一个法律规范是无效力的或被判断为无效力的,它所设定的义务和授予的权利就毫无意义。(2)对“法的效力”的理解,必须把握两个维度:①“强制与保障”,而且是国家的强制与保障。如果没有国家的强制力与保障力,法的效力就会成为一句空话。②“价值与功能”。法之所以产生效力,根本原因在于法有其价值与功能。7法的实效(华侨大学2011年研;厦门大学2008年研;南京大学2007年研)答:法的实效是指法产生了预期的实际效果,是一个强调实际结果的范畴,所展示的是一种事实。法的实效与法的效力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一般来说,法只要是现行的,就是有效的;但这些现行有效的法,并不一定都能得到很好的遵守,在很多情况下,许多法是未能充分实现其效力的,许多违法犯罪行为往往逃脱了法的追究。法的实效是法的效力实现的结果,是动态的法的效力。8法的时间效力(南京理工2011年研)答:法的时间效力,是指法的效力起始和终止的期限以及有无溯及力的问题。具体包括:①法的生效,是指法从何时起开始发生才聪学习网——考研真题、考资格证、考试题库!效力。在多数情况下,法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除公布之日起生效外,还有其他几种情况:a.法律本身规定一个具体生效时间;b.该法律规定具备某种条件后生效;c.以法律文本送达的时间为生效时间;d.该法规定试行,待试行后生效。②法的终止,是指法的效力绝对消灭。这有两种情况:a.明示终止;b.默示终止,即事实上发生法律冲突时,按照本国确定的原则使该法实际上终止。③法的溯及力,是指新法颁布后对在此以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适用的问题,即是否溯及既往的问题,如果适用,则该法有溯及力,反之则没有溯及力。9属人原则(华侨大学2018年研)答:属人原则又称属人主义原则,是指以人的国籍和组织的国别为标准来确定法的适用范围的原则。其含义是:凡本国的人和组织,无论是在国内或国外,均受本国法律约束。但是,若绝对、唯一地实施这一原则,将有碍于对国家主权的维护,导致一国的法不适用于在该国领域的外国人和外国组织。10法的溯及力(山东师大2018年研;山东科大2018年研;南航2017年研;杭师大2017年研;南京大学2013年研;厦门大学2012年研;公大2010年研;中南财大2010年研;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09年研)答:法的溯及力,是指新法颁布后对此以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适用的效力。一般而言,法律只应适用于它生效后发生的行为、事件和形成的关系。但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不是绝对的,有些情况才聪学习网——考研真题、考资格证、考试题库!下,立法者可以把新法溯及既往地适用于过去的行为、事件和关系,以补充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不足。这样做应遵循有利追溯的原则,在民法中多表现为,如果先前行为和关系现在看来是合法的,且对各方有益,新法应承认其合法性并予以保护;在刑法中表现为从轻追溯,即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处罚较轻时,适用新法。11从旧兼从轻(北化工2010年研)答:从旧兼从轻原则,是指新的法律颁布后,原则上,对其生效以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一律不适用,除非新法处罚轻于旧法处罚。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不是绝对的,有些情况下可以把新法溯及既往地适用于过去的行为、事件和关系,以补充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不足。实践中,还应遵循有利追溯的原则,这在刑法中表现为从轻追溯,即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处罚较轻时,适用新法。12法的要素(四川师大2018年研;中山大学2017年研;北航2007年研)答:法的要素是指法的基本成分,即构成法律的基本元素。任何时空中以整体形态存在的法律都是由基本的要素构成的,如果把整体形态的法律看成一个系统,那么法律要素就是构成系统的元素。法的要素具有个别性和局部性、多样性和差别性、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的特征。13法律概念(山东科大2018年研;常州大学2018研;广东财大2018年研;山东大学2017年研;南京师大2016年研;中南财大2010年研;南京大学2009年研)才聪学习网——考研真题、考资格证、考试题库!答:法律概念是有法律意义的概念,是认识法律与表达法律的认识之网上的纽结,即对各种有关法律的事物、状态、行为进行概括而形成的法律术语;是“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建筑材料”;是“解决法律问题所必需的和必不可少的工具”。法律概念有两个来源:①脱胎于日常生活中的概念,经法律人对它的吸纳而成为法律概念;②法律人(立法者、司法者、法学家)的创设。法律概念实际上都直接或间接地来自日常生活。14法律规则(河北大学2018年研;浙江财大2017年研;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研;温州大学2016年研;北航2015年研;中山大学2015年研;南航2014年研;中南财大2012年研;北交2007年研;武大2006年研)答:法律规则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标准,或是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法律规则是构成法律的主要元素,它通常有严密的逻辑结构。对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法学界有不同的看法,主要有三要素说和二要素说。三要素说即法律规则由假定、处理、制裁三部分构成。二要素说是20世纪90年代在批评三要素说的基础上兴起的一种新的学说,它将法律规则的结构分为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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