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房·翡翠园Ⅱ区(北区)项目说明2007-7-24一、项目基本信息①项目名称:中房·翡翠园Ⅱ区(北区)(暂定名)②项目地址:南宁凤岭③开发商:中房集团南宁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合作投资方:广西人和投资有限公司二.房屋结构、户数房屋结构为框剪结构,一梯四户。18+1层。团购房所推出的总户数、具体位置及具体房号根据职工交纳购房诚意金的实际人数来确定,小区的一层因私家花园的设计方案尚未完成,因此所推栋号的一层不属于此次团购的范围。“中房·翡翠园Ⅱ区(北区)”小区规划总平、团购房屋所在的具体位置、户型、面积以最终通过规划局、建设局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的为准。三.房号编排方法房号编排按栋号、单元、房号的先后次序排列,相同单元、同一楼层的,房号按顺时针方向排列,如:D6号楼1单元201号楼,房号表示为:D6-1-201;D7号楼2单元402号楼,房号表示为:D7-2-402;依此类推……四.团购价格住宅均价3100元/㎡(价格中不包含管道燃气入网费及开通费、阳台、入户花园改房加窗的费用)。本项目不支持公积金贷款的付款方式。2五.交房时间暂定为自《商品房(住宅)订购合同》生效之日起28个月,具体时间最终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为准。六.团购程序1、有订购意向的职工在规定时间内缴存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购房诚意金后,凭《现金交款单》的银行回执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教育路5号区环保局业务受理大厅领取《抽签卡》,取得抽签资格,并将购房诚意金《现金交款单》的银行回执单原件换成《现金交款单》的银行回执单收条;2、购房诚意金交纳后10个工作日内,公司组织抽签选房,职工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公司通知的方式凭《抽签卡》抽取《选房卡》,取得选房资格,职工凭《选房卡》选房;3、选定房号后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按第九条订购合同格式与公司签订《商品房(住宅)订购合同》;4、按照《商品房(住宅)订购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付足所订购商品房30%的预付款及预付3000元管道燃气入网费。5、按照《商品房(住宅)订购合同》的规定与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6、购房诚意金或车位诚意金缴款账号信息:帐户名称:中房集团南宁房地产开发公司开户行:建行朝阳支行营业部帐号:45001604473050504871填写要求:购房诚意金缴款单的款项来源栏填入“中房·翡翠园Ⅱ区(北区)”购房诚意金。车位诚意金缴款单的款项来源栏填入“中房·翡翠园Ⅱ区(北区)”车位诚意金。3七.其他注意事项1、关于车位预约的说明①需要订购车位的职工可将车位诚意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与购房诚意金同时缴存;②车位的价格将在工程主体开工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并及时组织抽签选择车位和签订车位订购合同;③凡按要求交纳了车位诚意金的职工均能获得车位的优先选择权,如果到时未能选到满意车位或对车位定价不满意,可以放弃车位订购权,公司将于选车位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车位诚意金以及该诚意金从存入到返还时段的银行活期存款利息。2、关于诚意金的说明①诚意金是有订房意向的职工为取得抽签资格而自愿交纳的款项;②按要求缴存了诚意金的职工未按时登记并领取《抽签卡》或已登记领取《抽签卡》但未参加抽签抽取《选房卡》或已抽取《选房卡》但未参加选房的,均视为放弃选房权利。对于放弃选房权利或参加选房但选不到合适房子的职工,我公司将于选房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退还诚意金;③按要求缴存了诚意金的职工如已选定房子并登记,但又未按通知要求与公司签订《商品房(住宅)订购合同》的职工,公司均视其为放弃订购权,有权对该套房另作处理。该职工所缴存的购房诚意金将在其所订购的商品房封顶之日起30日内退还;④已签订《商品房(住宅)订购合同》但未按规定时间缴存预付款及相关款项的职工,公司均视其为放弃订购权,有权对该套房另作处理。该职工所缴存的购房诚意金将在楼房竣工验收后10天内退还。3、《商品房(住宅)订购合同》订购人、《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办理房产证的产权人姓名必须与交诚意金的存款人姓名一致。4、职工选房成功登记房号后,公司不办理增名、减名、更名、换房等手续。5、抽签、选房或选车位的方式、时间和场地由公司另行通知。4八、团购日程安排1、2007年7月27日至30日,有订房意向的职工(以下称“职工”)向上述指定的银行帐户缴存购房诚意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需要订购车位的职工可将车位诚意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与购房诚意金同时缴存。2、2007年7月27日至8月1日9:00--17:00(7月28、29日为双休日,不办理换抽签卡),已缴存了诚意金的职工,将《现金交款单》的银行回执单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教育路5号区环保局业务受理大厅领取《抽签卡》,凭《抽签卡》参加抽签抽取《选房卡》,未按时登记并领取《抽签卡》者视为放弃选房权。3、2007年8月4日14:00--15:00,已换取《抽签卡》的职工,携带《抽签卡》,到教育路5号环保局综合楼5楼会议室,抽取《选房卡》,职工超过此时间来抽取的《选房卡》无效,视为职工自动放弃选房权利。4、2007年8月4日至5日,已抽取《选房卡》的职工按《选房时间表》的时间安排,携带《选房卡》到教育路5号环保局综合楼5楼会议室,按《选房卡》上的号码参加选房。抽签安排(一)场地及时间安排时间:2007年8月4日14:00--15:00,场地预定在教育路5号环保局综合楼5楼会议室。(二)抽签流程1、本次选房不按户型分类,参加团购的职工采取集中抽签的方式。抽签的工具为编了号码的《选房卡》,号码从1号开始,抽签时每人只能抽一张卡,凡抽出两张或两张以上卡的视为无效,须重新抽取。2、交纳了诚意金的职工,按照抽签的时间安排,携带《抽签卡》进入抽签区抽签。3、验票员检查职工《抽签卡》,核实职工身份后,监督职工公正抽号,并提示职工将抽出的《选房卡》交给抽签登记员登记。4、登记完成后,退出抽签大厅。职工按照《选房时间安排表》上的时间安排,凭《选房卡》参加选房。5选房安排(一)场地及时间安排场地预定在教育路5号环保局综合楼5楼会议室,分选房区和休息区。《选房时间安排表》选房时间选房卡号码8月4日下午15:30--18:00选房卡号码为1~80号的职工开始选房8月5日上午9:00--12:00选房卡号码为81~180号的职工开始选房8月5日下午13:00--18:00选房卡号码为181~280号的职工开始选房备注:此为预计时间,具体调整以团购当天时间安排为准,请参加选房的职工按《选房时间安排表》上的时间安排提前1个小时到休息区,关注现场情况,以免错过时间。(二)选房流程1、已抽取《选房卡》的职工按上述《选房时间安排表》的时间安排,携带《选房卡》进入休息区,等候选房。2、职工按照选房的先后次序分批进入选房区选房,选房时每20人为一批次,当10人选好房退场后,主持人另外补充10人进场,未叫到号的职工留在休息区休息。3、职工选好房后,向登记员报告所选房号,登记员在《选房卡》上记录职工所选定的房号,职工在《选房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并保存《选房卡》的客户联。4、选房结束后职工退出选房区,由主持人宣布下一批职工进入选房区。注意事项1、职工在《选房卡》“姓名”一栏里所填写的姓名必须与存款人姓名相符。2、建议每位参加选房的职工自行打印户型图纸和相关文件作选房备用,公司不另行提供户型图和项目总平图。3、请选房的职工关注现场已选房情况,并预选3-4个房号以备现场选房。4、选房时每张《选房卡》仅允许一人进场选房,现场选房时一张《选房卡》只能订购一套房。5、职工进入选房区五分钟后主持人开始按抽取的《选房卡》卡号依序叫号,被叫号6的职工必须在30秒钟内登记完毕所选房号,并离开选房区。如在此时间内未能决定所选房号或职工不在现场(连续叫号5次仍无应答的,视为职工不在场),轮到下一位。如果叫号时不在场的职工中途返回,可补入,但前面已选房号不得再选。6、当某一房号被选后,通报员用红色水性笔在现场布置的大型《选房控制表》(注明户型、价格、总价)上标注该房号,选房主持人及时在现场进行选控通报,后面的职工不得再选已标注过的房号。7、已选到房和未能选到房的职工均须妥善保管好《选房卡》,以备办理后续有关手续时使用。签约(一)时间及场地安排楼号签合同时间D7、D6栋8月6日-7日9:00~18:00地点:南宁市教育路5号环保局综合楼5楼会议室(二)签约流程1、已选定房屋的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A4)、选房卡(客户联)、购房诚意金《现金交款单》的银行回执单收条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签订《商品房(住宅)订购合同》。2、职工到场后先领取序号单,按号序签订合同。3、职工应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向上述指定银行帐号缴存相当于商品房总价格30%的预付款(与诚意金的缴存相同,详见第九条),3000元的管道燃气入网费存入另指定的银行帐号。4、非本人亲自到场签订《商品房(住宅)订购合同》的,代理人须出具该职工提供《授权委托书》,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范本中房集团南宁房地产开发公司:本人(身份证号码为:××××)于2006年×月×日选定了由贵公司开发的位于南宁市民族大道东段凤岭“中房·翡翠园Ⅱ区(北区)”(暂定名)小区房号。7现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代本人办理签订“中房·翡翠园Ⅱ区(北区)”小区房号《商品房(住宅)订购合同》事宜。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所为之代理行为,本人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责任,代理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字之日起至代理事项完成之日止。授权委托人签名(加盖右手大拇指手印):代理人签名(加盖右手大拇指手印):九.订购合同格式有订房意向的职工请仔细阅读以下订购合同,职工参加抽签、选房即表示已阅读并接纳了该合同稿的内容。商品房(住宅)订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中房集团南宁房地产开发公司乙方:身份证号:电话号码:通讯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订购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甲方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南宁市民族大道东段凤岭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南宁国用(2001)字第419102号。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小区暂定名为“中房•翡翠园Ⅱ区(北区)”。第二条订购商品房的依据乙方订购的商品房为定向开发房屋,签订本合同时尚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乙方已对“中房•翡翠园Ⅱ区(北区)”的开发现状充分了解,甲、乙双方自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均不得以该项目未8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由,拒不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第三条乙方所订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乙方订购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其位置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项目中所划定的范围之内。该商品房的交房标准如附件一所示。乙方已按甲方通知参加抽签选房,选得房号为,即甲方提供的暂定户型方案的幢单元号房。乙方须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前往甲方指定地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号最终的编号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确定的为准。乙方知道并同意:小区全部楼号的一楼各住宅所附前花园(按甲方的园林设计)的使用权归购买该一楼住宅的业主专有使用。小区规划总平及户型平面由甲方组织设计确定,最终按建设、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执行。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甲、乙双方约定按下述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仟佰拾元整(¥)。2.该商品房的总价款按建筑面积乘以商品房单价计算。本合同中,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约为m2,其总价款金额暂定为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确定的为准。3.管道燃气入网费另外暂按每户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计算,收费以管道燃气安装公司的价格为标准,多退少补。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根据甲、乙双方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