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巴县甲居藏寨佛爷岩地块项目地质灾害评估与地勘比选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2丹巴县甲居藏寨佛爷岩地块项目地质灾害评估与地勘比选项目比选文件项目比选负责人:鲜小辉比选文件编制人员(按章节):张颐、徐雅菡比选人:四川川旅投资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比选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编号:F151009273二零一五年二月1目录第一章比选公告...........................................2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2第五章比选人要求....................................26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272第一章比选公告丹巴县甲居藏寨佛爷岩地块项目地质灾害评估与地勘比选项目1.比选条件1.1本项目为丹巴县甲居藏寨佛爷岩地块项目地质灾害评估与地勘比选项目,已被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川旅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比选人为四川川旅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比选。1.2本项目的比选组织形式为公开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工程规模及内容:对丹巴佛爷岩地块26.9亩范围内拟建建筑进行地质勘察,地形、建筑及树木等进行测绘,地质灾害评估工作。2.2项目地址: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2.3设计周期:2.4比选范围:。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相关要求。2.6估算总投资:约50万元。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需具备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测绘行政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登记证》。近三年已完成2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4.比选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5年月日至2015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工业总部基地三色路五冶大厦B座28楼)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比选文件:(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3)资质证书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收取原件外,其余资料需验原件收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4.3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且不提供文件的电子版本。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月日9时30分,地点: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工业总部基地三色路五冶大厦B座27楼会议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四川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比选人:四川川旅投资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80号锦江宾馆锦苑楼邮编:610012联系人:高先生电话:15884543513传真:/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工业总部基地三色路五冶大厦B座28楼邮编:610000联系人:徐小姐电话:028-85552363传真:028-855533262014年10月4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比选人名称:四川川旅投资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80号锦江宾馆锦苑楼联系人:高先生电话:158845435131.1.3比选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工业总部基地三色路五冶大厦联系人:徐小姐电话:028-855523631.1.4项目名称丹巴县甲居藏寨佛爷岩地块项目地质灾害评估与地勘比选项目1.1.5建设地点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1.2.1资金来源业主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比选范围1.3.2设计周期1.3.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和相应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1.4.1比选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财务要求:2011年以来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业绩要求:近三年已完成2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信誉要求: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和投标禁入期间。项目负责人(总设计师):注册建筑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分项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他要求:(1)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应是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按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2)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5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比选不接受。1.4.3限制比选申请的情形除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的12种情形之一外,比选申请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3)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选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选的,在3年(限定在1至3年)内不接受其比选申请;(14)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3年(限定在3至5年)内不接受其比选申请;(15)近半年内在所有比选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16)近3年内在招比选申请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17)近3年内,在比选人(包括与本项目比选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比选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比选申请人不履行合同、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比选人撤换的;(18)比选申请人与比选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比选申请:(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9.1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1.10.1比选申请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发出的补充资料及比选答疑(如有时)2.2.2比选截止时间2015年月日时分。2.2.3比选申请人确认收到比选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或传真回复2.3.2比选申请人确认收到收到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或传真回复6比选文件修改的时间3.1.1构成比选申请文件的其他材料(1)比选申请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比选申请情形的声明;(2)近3年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起的投诉情况。3.3.1比选有效期比选截止之日起60日内有效3.4.1比选申请保证金比选申请保证金的形式:比选申请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比选申请保证金的金额:元。转账的比选申请保证金应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即2014年月日23:59前)到达比选代理机构以下账号:收款单位: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成都银行锦江工业园支行银行账号:15012003218229500015联系电话:028-85936220比选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换取收据,比选代理机构凭银行收款回单(已进比选代理机构账户)向比选申请人出具收据,收据复印件应按要求装订在比选申请文件里与比选申请文件同时递交。3.4.3比选申请保证金的退还比选申请保证金退还到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退还比选申请保证金时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资料:(1)写明比选申请单位基本账户银行账号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2)比选申请保证金收据原件;(3)与比选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履约担保收据复印件(仅对中选人适用)3.4.4比选申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拒签合同”是指:(1)明示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2)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比选文件、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中选通知书要求与比选人签订合同。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活动中串通比选申请、弄虚作假的,比选申请保证金也不予退还。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3年(2011年—2013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3年(2012年—2014年)7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3年(2012年—2014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比选方案不允许3.7.1比选申请文件格式(1)比选申请人不得对比选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2)比选申请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的内容,作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比选申请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比选申请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比选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按比选申请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比选申请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比选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比选申请文件应对比选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5)比选申请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比选申请价格的,应作废标处理。(6)比选申请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模糊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比选申请人提供原件核验。核验按第三章“评标办法”注(2)的要求办理。3.7.3签字、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比选申请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中要求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比选申请而不委托代理人比选申请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比选申请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3.7.4比选申请文件副本份数贰份,电子文档壹份。比选申请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83.7.5装订要求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比选申请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比选申请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修改的比选申请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4.1.1比选申请文件的包装和密封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比选申请人可以每一个副本一个包装。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鲜章)。4.1.2封套上写明比选人的地址:比选人全称:比选申请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工业总部基地三色路五冶大厦B座27楼会议室

1 / 47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