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劳动纪律处罚规定柯桥区职教中心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62021年修订)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增强全校教职工(指本校在编在岗的,下同)的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和各项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修订后的我校劳动纪律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劳动纪律实行归口分级管理。全体教职工均归口相应专业部或处室,由专业部或处室负责管理考核。各处室、专业部之间交叉上课的教师,上课时间由专业部负责,并及时知照归口管理的处室或专业部(归口管理名单由校党政办公布)。二、劳动纪律考核内容:包括执行学校作息时间情况、工作时间内履行职责情况、及时完成教育教学(包括校内外教研、培训、学习、家访、实习走访巡视等)情况、完成学校临时安排的工作情况、准时完整参加学校组织的工作会议、政治、业务学习、值日值周、班主任到岗、升旗仪式、集会及其它各类由学校、处室、专业部、党委、团委、工会、教研组等组织安排的活动。三、请假的种类和类别11、长、短假请假时间分短时间假和长时间假。短时间假指二小时半内(含)的临时请假;长时间假指二小时半以上的请假,二小时半以上不足半天的以半天计。22、公、私假公假是指教职工因学校工作需要须离校外出完成的(包括教研、培训、家访、实习走访巡视等);私假是指因个人事务或因病须离校离岗的。33、法定假婚假33天;产假098+30天(难产的增加515天,符合国家计生受条例并取得生育登记服务卡者可享受030天的奖励)假),寒暑假按教体局规定另算假;计生假515天;假护理假15天(男教师在配偶生产期间因护理需要可以)请假);假丧假33天。四、请假审批的权限及办理程序11、处室、专业部主任(副主任)请假二天(含)内,由分管(联系)校长审批并报告校长、书记;二天以上的由分管(联系)校长审核、校长审批。22、教职工(含临聘教师)请假三天(含)以内的,由处室、专业部审批;三天以上的,由处室、专业部主任审核,报联系校长审批,并报告校长、书记。33、短时间请公假的须向上一级报告并作记录,请私假的须办理书面手续。三次短时间私假折合事假半天。44、工作会议、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值日值周、班主任到岗、升旗仪式、集会及其它各类由学校、处室、专业部、工会、教研组等组织安排的活动的须请假的,学校组织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其他部门组织的一律向组织者请假。组织者把请假情况及时报告党政办。55、长时间因公、因私请假的均须填写请假单,请假结束后须办理销假手续;因公请假一般情况须提供有关通知等,因病请假的还)须提供医院证明(特殊情况可事后提供)。。66、请假手续须事前由请假人本人办理,确因特殊原因的,可口头或电话申请办理,也可委托他人办理,但事后须及时补办书面手续。77、因公因私请假的,须安排好自己的工作。的确无法解决的,报请专业部或相关处室帮助解决。88、校级领导的请假均须向校长报告并在党政办备案。99、若病假未及时请假补假的则论事假处理。五、考核11、劳动纪律的考核由各专业部主任和处室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专人负责。22、党政办每月不定期对全校劳动纪律情况(包括迟到与早退)进行抽查,并及时公布。33、各专业部和处室须把每周所属教职工的劳动纪律考月核情况在本专业部内网上公布,每月2266日把本月劳动纪律情况报党政办。44、党政办把考核数据梳理分析后进行公布,并把奖惩意见通报给相关处室执行。六、奖惩11、全学期事假累计33天以内(含)、病假55天以内(含)每天扣010元;超过以上标准的,按《绍兴县义务教育学校(单位)病事假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指导意见》规定执行。22、突击检查离岗者,未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每次次0200元扣发;停发全部考勤奖,直到影响全部月工作绩效考核工资。33、无故缺勤又不补办相应手续的,按旷工处理;旷工半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考核奖和相应年终考核奖,旷工11天者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旷工22天的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旷工33天及以上者停发全部绩效工资并可责令其辞职。4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每次扣050元。全学期无故不参加活动22次又不请假者,以旷工50.5天论处,请假假22次计半天事假,依次类推,累计计算。55、对全年考勤情况良好,模范执行劳动纪律有关规定的教职工,在年终各类考核、先进评比中给予奖励或优先照顾。66、对为学校工作加班较多的老师,每学期可调休不超过过33天,特殊情况者,经校长批准最多可调休55天。77、对家庭有特殊困难的教职工,根据实际情况,由个人提出申请,专业部和处室同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可给予特别照顾。七、附则11;、本办法由校长室讨论研究决定,校党政办牵头执行;22、本办法试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未尽事项由校长办公会议处置;33、本办法由校长室负责解释;44、本办法中产假自二○一六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其他自二○一六年九月一日起执行。绍兴市柯桥区职业教育中心二○一六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