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院党建工作总结范文第一篇范文:仲裁院工作总结2021年仲裁院工作总结自在仲裁院工作以来,在局党组和分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岗位履行职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协助科长学习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自XX月份以来,共受理了XX个案件,其中调解XX个,还有XX个正在办理中,调解率XX。二、接待来电来访,积极答复信访件、市长信箱和市长热线。对来电来访人,耐心解释并进行思想疏导。共受理了XX个信访件,其中已答复XX个,主要涉及退休、工伤、工资待遇、养老保险等。共答复市长信箱、市长热线XX个,涉及医保、职称评定等问题,其中涉及拖欠农民工问题较多。三、开通网上业务。通过两次培训XX大就业信息管理平台,开通了XX劳动人事调解仲裁系统,并录入XX劳动争议调解案件。通过培训XX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开通我局的网上信访信息系统,自XX月份以来,作为责任单位,已收到市信访局转来的XX个信访案件,目前,已办结案件XX个。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短短的的XX个月,让我认识到我的业务水平还远远不够,需要学习的太多。在今后的工作中,结合具体案件,努力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能力。2.处理案件的能力有待加强。对于有些案情稍微复杂的案件,调解缓慢,不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五、2021年工作打算1.争取提高调解能力。在办案中要始终以调解为主线,通过调解处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2.使仲裁院工作规范化,努力完善仲裁院的办公职能。3.提高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日常工作的圆满完成。积极完成局里安排的其他工作,做好来访接待、信访等日常工作。第二篇范文:仲裁院工作总结32021年度仲裁院工作总结2021年度在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局相关科室及单位的支持下,仲裁院围绕局党组工作中心,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服务枣阳经济建设为己任,坚持“预防为主、着重调解、调裁结合”的方针,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圆满完成了局党组年初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现将2021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责任目标及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一)共性工作目标1、抽调专人参与全局的招商引资工作,圆满完成了交办的工作任务。2、全面完成了2021年度业务报刊及党报党刊征订任务。3、全年发表新闻稿件及政务信息10篇,其中襄阳市级以上6篇。4、全年没有出现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廉政建设等“一票否决”问题。5、编制和完善工作手册,并在主要服务场所摆放。按局里要求,已完成编制工作落实路线图。做好城管、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完成局里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未被市里通报。(二)业务工作目标6、建立了多层次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体系,在全市18个乡镇设立了人民调解室,每个乡镇聘任三名调解员。7、全面完成上级行政部门交办的来信来访案件,交办17件,办结17件,结案率100%;仲裁院直接接待许多来电、来访,且已经全部现场答办完毕。8、全年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97件,案件受理比去年同期增长22%,已处理结案484件,结案率达到97%,其中调解结案450件,裁决结案34件。(三)其他指令性工作目标9、按市委市政府要求抽调专人参与粮食企业改革工作、参与商务局所属企业改革工作、协助七方镇政府处理关闭罗岗农业机械管理站工作等。10、参与全市“禁麻”工作,在开始销毁“麻木”的首日完成了包保“麻木”的销毁工作。二、工作措施和方法(一)狠抓机构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1、以学习提高仲裁员队伍素质。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以扎实的政治理论指导业务的开展,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在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为地方社会稳定服务,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二是加强法律和仲裁案件处理技能的学习,提高仲裁员业务水平,确保仲裁员的案件处理水平与社会发展同步提高。2021年仲裁院先后两次派仲裁员到省厅参与全省仲裁疑难案件研讨交流和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在日常的工作中,也经常性地开展学习和研讨。通过学习和研讨,仲裁员队伍的业务水平有明显地提高。2、以管理提高仲裁员工作效能。一是培养仲裁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我们通过对仲裁员亲民、爱民的意识培养开始,确立服务宗旨、端正服务态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一个团队战斗力生成的重要条件,仲裁院建立了完善的生活制度、工作制度和办案制度。健全的制度为仲裁院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了基础保障。三是加强队伍管理与监督。管理出效益、管理出成绩。重点加强了在上下班时间上的监督管理、在接待来信来访上的监督管理、在办案流程上的监督管理、在廉洁办案上的监督管理、在生活作风上的监督管理以及在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上的考核管理等。3、强推新人成长。仲裁员队伍稳定是仲裁工作的基本要求,法律知识的积累、办案经验的丰富、法律思维的形成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但现在的专职仲裁员队伍仲裁工作履历绝大多数都不满五年,缩短培训周期,强力推进新人成长是仲裁院的现实选择。加强队伍建设,增加年轻干部,提高年轻干部综合素质。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整个国际国内经济环境的不景气,企业与员工的矛盾更加突出,办案人员紧缺问题日益突出。过去的一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圆满完成局机关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化解了劳动关系领域的矛盾,有效地维护了枣阳社会大局的稳定。(二)注重调解,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调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亮点,调解是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主要手段。在仲裁程序中,我们也始终将调解工作实施于立案前、立案后,贯穿于庭前、庭中和庭后,为此,我设立了流动仲裁庭,订制了仲裁庭徽标,深入企业、社区广泛开展调解工作,全年流动仲裁庭调解成功260余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有力促进了我市劳动人事关系的和谐稳定。(三)慎重裁决,打造枣阳仲裁的品牌形象。企业出产品,仲裁院出裁决书,我们把仲裁裁决文书作为我们的品牌,作为我们形象展示的窗口,全力打造高水平的裁决文书。始终把握“假如我是服务对象”的思想,处理各种案件,慎重裁决。2021年,我们共裁决34件案子,进入诉讼程序的只有5件。一份好的裁决书可让争议双方偃旗息鼓、握手言和。为此,平时我们深练内功,深专劳动方面相关法律,大力提倡哲学、逻辑学、人际交往等知识的学习。同时加强对事实案情的研究,确保文书用词准确、叙述恰当得体、逻辑思维严密、法律分析精致,做到裁决有质量,条条有法依。我们的裁决文书不仅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还赢得了社会的敬重。(四)源头预防,建立多层次的调解体系。一是根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院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方针,我们与工会、经信局、工商联等部门按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职责分工,加强对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指导,使大量的劳资矛盾在基层得到了缓解。与此同时已经在全市18个乡镇设立了基层人民调解室,完善了多层级的劳动争议预防调处机制。二是在市总工会常年设立仲裁派出庭,并和市总工会联合制订印发了《枣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会派出庭试行办法》,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三是加强对企业用工的指导和服务,实施了企业裁员预警监控,指导企业建立矛盾排查工作制度和解决矛盾纠纷工作预案,通过主动调解、案前调解等形式,有效缓解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对立情绪,成功化解了多起经济性裁员引发的群体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五)发挥仲裁工作优势,服务社会保障工作社会保险法实施以后,对工伤、失业等问题的支付渠道作了新的规定。《社会保险法》第38条规定,一次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解除合同医疗补助金、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助金等都由基金支付。《社会保险法》第41条、第42条分别规定用人单位或第三人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由基金先行支付。《社会保险法》第45条、第48条、第49条对失业保险作了新的规定。这些新规定的出台,对基金合法支付提出了严峻的挑战,2021年,各县市区出现了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确认各种社会保险关系的仲裁案件大量上升的趋势。在这些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我们不断与局相关部门沟通,保证了处理的客观公正。(六)服务招商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一是抽专人服务招商。仲裁院在人员紧缺的情况下,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抽调精兵强将直接参与局招商引资工作,工作成效显著,反响良好。二是服务市重点项目的建设。仲裁院加入清理整顿麻木营运工作,积极联系麻木营运车主,劝其早交麻木,为其联系工作,解决、反映、转达车主其他问题、意见。在工作的过程中,麻木车主陶顺国因被人借用身份证,而被误认为领头上访,引起市委、人社局的高度重视。后在仲裁院工作人员多方调查,多次登门拜访,全心全意为其解决相关问题,找相关部门协调的情况下,陶顺国本人答应不再上访,并且劝其身边朋友也不再上访,有事情通过正规渠道解决。三、存在的主要问题1、人民群众调解仲裁需求与我们处理能力相对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仲裁员的服务意识和履职能力、履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2、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办案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3、经济环境的不景气,劳动人民维权意识的增强,使劳动关系领域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然而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的相对滞后更加大了处理的难度。4、调解仲裁任务日益繁重,案多人少、其他社会事务牵扯精力过多导致办案力量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5、工作经费和办案经费预算过少,物质装备特别是信息化建设尚不能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要。四、2021年工作打算2021年的工作思路是: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引领仲裁院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我是服务对象的意识,坚持以“预防为主、着重调解、调裁结合”的工作方针,以争创“一流仲裁院”为目标,充分发挥调解仲裁职能,为促进枣阳经济跨越发展和社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上有新作为。继续以调解仲裁为主线,坚持把依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紧密结合起来,自觉把仲裁院工作置于人社局全局工作中去谋划和部署,增强主动性,确保全局工作目标的完成。2、在仲裁保障上有新提升。加大对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的指导力度,壮大基层调解员队伍,加强基层调解员的业务培训,让矛盾化解在基层。不断加强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管理创新,强化对仲裁受理、立案、开庭、调解或裁决的动态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对症下药,确保良好的仲裁效果。逐步改善办案条件,引入仲裁信息管理软件,为规范仲裁、阳光仲裁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撑。3、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上有新成效。积极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价值观教育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仲裁队伍。同时加强对新人的培养教育工作,让其更快的成长,挑起更多的担子。4、在服务全局中心工作上有新境界。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核心,强化政治责任和大局意识,增强服务全局中心工作的自觉性,坚持重大案件向局领导汇报,把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仲裁结合起来,把执行局党组决策与执行国家政策法律结合起来,强化内部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仲裁院2021年12月13日第三篇范文:劳动仲裁院工作总结劳动仲裁院工作总结今年,我院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在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及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深入为主”的原则,结合我县的具体实际情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利地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今年度,我院共受理劳动争议530件,已处理结案的518件,结案率为97.7%,有效预防和化解了企业和职工之间的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协调,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树立了良好的政策效益、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将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如下:1、坚持预防为主,注重舆论宣传。深入贯彻“两法一条例”的实施,多方配合、合力组织开展大型劳动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劳资培训,与广大企业和职工面对面,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强大的舆论宣传,不仅使企业领导提高了认识,积极支持工作,广大职工和普通市民也增强了法制观念,增加了自我保护意识。2、本着深入为主的态度,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