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评估工作自查报告(三篇)第一篇范文:机构编制自查报告篇一范例:关于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关于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市编委: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2021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1〕23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合政办秘〔2021〕45号)、《关于2021年度目标考核与2021年年度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21〕135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合编办〔2021〕157号),现将肥西县2021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一、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通过2002年、2004年、2005年、2007年和2009年县乡机构改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32个机构,其中:县委工作机构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4个。群众团体组织5个:总工会、团县委、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从2004年起,我县通过区域调整,乡镇由原来31个调整至目前14个镇。县本级行政编制为635名,实有人员798人;乡镇行政编制708名,实有人员608人;政法专项编制739名,实有人员681人。全县县属事业单位372家,事业编制总数10672名,实有人员10378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8348名,差额拨款编制1455名,自收自支编制869名;全额拨款人员7935人,差额拨款人员1017人,自收自支1426人。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范人员调配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09〕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09〕13号)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少数单位确实需要增加机构编制的,一律按皖编办〔2005〕144号文件规定报上级编委审批。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编制,原则上实行县内调剂。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每个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在编制有空余的情况下,才同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二)加强事业单位管理,做好年检工作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截止2021年11月底,全县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48家,其中新登记的21家,注销登记的1家,需要参加年检的168家,变更58家,实际应参加年检的单位159家,年检合格159家,年检合格率达100%。(三)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安徽省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四)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适当的调整。今年县编办会同纪检、教育部门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重新下达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为教育系统设置了2%的机动编制,为加强下一步农村义务制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设留下一定的余地,也为我县教育系统解决了紧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瓶颈问题。同时,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额,对卫生系统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保障和加强了我县医务人员队伍的建设。三、严格落实“三个不突破”情况一是政府机构设置不突破,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机构设置限额规定,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省市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设置政府机构,设置县政府机构24个。二是现有公务员总数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三是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现有核定的数额。四、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增减和编制变动情况(一)机构变动情况。2007年,合肥市批准肥西县人民政府设立27个工作部门,经2021年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现为24个政府工作部门,减少3个行政部门。按照皖编办〔2021〕31号文件规定,全县通过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对职责任务已完全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全部消失的8家事业单位(不含7家中小学),给予撤销;对职能已大部分萎缩、任务量较小、工作职责任务交叉、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6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合并;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的16家事业单位,进行改制;保留事业单位263家(不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篇二范例: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报告的主要内容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市编办: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机构编制管理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马机编办〔2021〕82号)精神及要求,我局对照市直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考核自评表,结合实际逐项进行了自查自评,自评分为100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一、机构编制基本情况按照市编委《关于印发的通知》(马机编〔2021〕22号)要求,设立马鞍山市审计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综合调研科、法规审理科、内审指导科、审计执行科、计算机审计中心、财政金融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经济社会建设审计科、开发区审计分局、经济责任审计局等11个科室(局),另单设机关党总支。行政编制46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1名和开发区审计分局局长1名(高配副处级);科级领导职数17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截至12月份,行政编在职人数42人(巢湖区划调整调入2人,退休1人),配备科级领导17名(另巢湖区划调整一名正科级职数单列)。朝阳【wlsh0908】整理2021年,根据马机编马机编〔2021〕41号文批准,成立了市工程价款结算审计中心,为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10人,公开招聘了8名具有工程造价、财务审计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心已于年初正式开展审计业务工作。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1、机构设置规范。市审计局按规定程序呈报机构设立,不存在越级上报请示的现象;不存在或发生过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及其所属机构,不存在擅自变更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2、人员编制管理规范。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部门在计划安排调整或招录人员时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编制空编情况;按规定使用《机构编制管理手册》等规范性表册办理日常机构编制业务;不存在擅自改变人员编制使用范围,混用、挤占、挪用其它类别的编制;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3、机构编制其他方面管理规范。明确由市审计局主要领导分管机构编制工作,设有专人负责机构编制的具体工作,都熟悉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其相关具体工作;不存在干预或变相干预下级机构编朝阳【wlsh0908】整理制事宜和要求下级部门成立与其业务对口的机构或提高机构规格;不存在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同意擅自下发涉及机构编制文件的现象;对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及统计数据不存在隐瞒、谎报、拒报的情况;按规定和程序及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年检登记,按要求完成中文域名,按规范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档案台账。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明年工作打算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财政收支范围越来越广,尤其是政府性投资项目较多、资金量大,审计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已难以应对日益加大的审计任务,我局编制虽有空余(定编46人,在职41人,空编5人),但由于全市总编制超编,申请招录公务员几年未获批准,人少事多的矛盾尤为突出。2021年,我局将在市编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下,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要求,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各项制度,切实做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科学规范运行。朝阳【wlsh0908】整理篇三范例: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根据《诸城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1、机构沿革情况我单位成立于****年(**编委,*编[****]**号文件)。**年我单位机构名称调整为****(加挂****牌子)(*编[****]**号„„)。内设机构共**个(**编委,*编[****]**号文件),分别为„„,其中****加挂****牌子。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核定我单位编制**名,其中行政(政法专项)编制**名,群团事业编制**名。(事业编制**名)。现实有**人,其中:行政(政法专项)**人,群团事业**人,工勤**人。行政(群团事业)离岗待退**人,工勤离岗待退**人。编外聘用、统发工资不占编等**人,其中编外聘用**人,统发工资不占编**人。占编不在岗**人,„„。3、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目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正**副;科级非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非领导职数**正**副;„„。现实配科级领导职数**正**副;科级非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非领导职数**正**副;„„。高配领导**人,高配至**级。兼职领导**人,**级,所兼职务**。离岗**人,其中:正科级**人;副科级**人;其他**人。二、存在问题经过自查,我单位存在以下问题:1、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机构**(含临时机构)。2、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在**机构对外加挂**牌子,合署办公等。3、机关单位以借调、工作需要等名义长期混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人。4、编制外聘用人员**人。5、已退休或调出人员未减编**人。6、超编、超职数人员**人。„„三、与实名制数据库信息不一致情况及原因我单位有以下机构编制情况与实名制数据库中信息不一致,具体为:„„主要原因是:„„四、整改措施依据自查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措施:1、撤销擅自成立的**机构,撤销擅自加挂的**牌子,及合署办公机构等。2、取消借调和长期聘用人员**人。3、为已到达退休年龄人员**人办理减编。4、通过自然减员、控制人员调入等手段,消化超编、超职数人员。5、规范数据平台数据**,确保平台数据准确性。附件:1、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核查表2、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3、党政群机关离退休人员情况核查表4、党政群机关编外人员情况核查表5、事业单位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6、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情况核查表7、离岗人员情况核查表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2021年**月**日第二篇范文:机构编制自查报告篇一:关于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关于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市编委: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2021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1〕23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合政办秘〔2021〕45号)、《关于2021年度目标考核与2021年年度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21〕135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合编办〔2021〕157号),现将肥西县2021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一、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通过2002年、2004年、2005年、2007年和2009年县乡机构改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32个机构,其中:县委工作机构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县委、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