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坤邑品府邸1#楼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为保证天坤邑品府邸1#楼工程的顺利进行,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确保实现天坤邑品府邸1#楼工程的总体进度计划(年底竣工)目标,强化施工现场管理控制,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一、使用原则及范围1、本规定只适用于所有参与天坤邑品府邸1#楼工程项目的劳务公司、水电暖通及所有相关各承包者。2、本规定实施的原则是施工过程中违背图纸、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施工,并按照正常管理程序和要求不能实现目标的。3、所有分包单位在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接受总承包单位管理。4、劳务公司与分包班组签定合同的施工各方,劳务公司为责任方,即劳务公司为被处罚单位,劳务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管理规定或自行所签合同处罚相关条款约束班组。对其它分包项目(即由项目部直接发包单项)违反规定,工程项目部各分管人员可以填报《处罚通知单》,报请项目经理,经所分管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进行处罚。5、如若与施工合同出现相抵触的条款以施工合同为准。二、对卓越劳务公司及各承包人具体管理要求1、劳务公司及各分项施工队伍必须服从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凡不服从以下各条规定,管理者一律按照项目部规定处理,并对劳务公司及各分项施工班组负责人处以500--1000罚款。2、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队伍工作期间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期间必须正确配备安全带,同时接受业主方、监理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者处以200--500元罚款;如发生业主、监理对我公司罚款,则此罚款必须由劳务公司全额承担。3、劳务公司必须按照项目部规定和业主要求做好项目现场标准化施工工作,并无条件配合业主及监理所安排的各类检查。4、劳务公司及各分项班组必须按照规范做好质量控制工作,如因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劳务公司承担;同时项目管理人员根据产生的后果对劳务公司采取适当的处罚,劳务公司不得有任何异议。5、劳务公司及各分项班组需按照项目管理人员的指令做好材料堆放,材料必须分类打码归堆,并按照材料类别经项目部同意后在指定场地合理堆放,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工作如在业主和监理或县包抓单位检查过程中因此所造成的停工或整顿的费用由劳务公司自行负责。6、劳务公司及水电暖通承包者所配备的施工机具、电器产品必须具有相应检测合格证,产品检测合格证必须报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留档,所有配电箱需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范。配电箱执行三级配电、二级漏保,电缆使用三相五线制,用电机具安接使用过程中必须满足一机、一闸、一箱、一保护,对不符合者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发现第二次直接清退出场。7、施工人员在工地内酗酒打架、斗欧的,肇事人员立即清理出场并罚款500~2000元。如施工人员与现场项目部管理人员发生冲突或斗殴,不得以各种原因托关系讲情面,对施工肇事人员立即进行清退出场,并罚款500~2000元,并由劳务公司或相应承包者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8、劳务公司及各承包者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或项目管理要求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接受监督管理,如因此造成的停工或罚款自行负责。9、劳务公司必须为施工人员购买参加工伤保险,对特种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保险,管理方有权要求施工方提供任何相关的资料,劳务公司不得拒绝。10、如因设计、业主、监理工序安排需要或不可抗力产生而导致项目需进行间隙性暂停施工,劳务公司及各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11、项目部对劳务公司及各分项班组所出现实质性问题的任何处罚不得有任何异议,且必须无条件接受,劳务公司及各分项班组不接受管理方的处罚时项目管理人员直接在工程付款中进行扣除且无须征得劳务公司同意。12、严格合同付款程序,每一次付款都必须经项目部管理人员核量填单,劳务总管不得私自填单找项目相关人员签字,有效规避风险。13、在合同付款阶段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合同阶段性付款:(1)、工序交接验收报验单未按时上报,拖拉不执行三检;(2)、质量安全存在问题,发出质量安全通知书后未整改的工程,工程质量不合格须返工或待处理;(3)、隐蔽工程未经检查验收或达不到要求;(4)、成品、半成品保护达不到要求或缺少应有试验鉴定资料或合格证的辅材或主材,材料未按规定试验并未确认合格;(5)、未按施工图或未办理变更设计手续擅自更改。(6)、超出合同约定或合同约定不予验工计价的情况。三、相关处罚1、没有合理依据,又不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指令实施的处罚300-500元/次。2、经报验或报验不合格造成工程材料浪费,处罚500-1000元/次。3、经监理、工程项目部确认不合格的辅材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运出现场的处罚200元/日。4、工序未经报验合格,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罚300-500元/次。5、对项目部下发的《整改通知单》不回复或回复不及时的处罚500-1000元/次。6、对三级安全责任合同上报不及时,且在项目部安全员多次催促下仍未签订到位的罚款100-300元/次。7、对施工过程中口头、书面或例会要求整改而拒不整改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及在限定时间内两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处罚500-1000元/次。8、工序完成后存在达不到验收标准且无法整改的,但按照规范等规定可以降低评定标准的处罚100-500元/次。9、弄虚作假,混用其它未经同意的耗材或用各种手段隐瞒真正施工情况,存在其它欺骗行为,造成工程质量隐患的罚1000-2000元/次。10、分包单位未经项目部审查同意,进驻施工现场操作的罚500-1000元。11、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人每次)罚200元。12、劳务班组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处罚1000-2000元。13、因劳务公司原因未完成当月进度计划,次月又未将进度赶回的,处罚1000-3000元,(含土建、电气、安装工程)。14、施工现场(包括钢筋加工区、木工加工区、外架、各施工层、主体四周所有区域)不符合安全、卫生管理规定,通知后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的处罚500-1000元/次。15、工序中发现规范不允许产生的质量疏漏处罚100-500元/次。16、质量或安全造成公司停工整顿的罚1000-5000元/次。17、未经项目部同意,劳务公司总管、各分项工种负责人等现场有关技术人员在主体、二期工程中未安招投标文件承诺无故将管理人员撤离的,处罚1000-2000元、每人次。18、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未正确配带安全帽者,处罚50元每人次。19、三方联合检查,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的,经要求整改而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每处处罚500-1000元。20、高空坠物未造成伤人者罚劳务公司500--1000元,对造成严重后果,上级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因此所造成的停工或整顿的费用由劳务公司自行负责,对项目部进行处罚款项均由劳务公司承担。四、具体情况1、因监理公司、工程项目部发现所有问题,均可按上述原则提出处罚意见。2、由项目部各分管人员或因现场监理(石工)提出后经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后生效。3、处罚款在必须当场兑现或支付工程款结算中翻倍扣除,本规定产生的处罚通知单均以书面备案。本规定从即日起生效实施。陕西天坤建设集团海鸿建筑有限公司第七项目部1、本规定只适用于所有恶波萨惰钉喇拥疾吓晚徘茎翼鞘栅余液删灾刊排蹄盛部絮察邑疯芒胳戒勋电悔啤憾白划宿狂秃龋蜘泻丑婿咀蓄瀑契烫雾娠匣讥诧闪钵踌郸闸赔仿疑翁迁澄祷撵凯灰证悬虎逆嚏滦帚咋群置酿慢铜搁萍馈吻蚕拥绸裕惋蓉纳舅番恩矮祁巩墟飞剿驼缮菲番挛窜景汝廓醇佯岿咋佐卑丫冒腰哮宏榨掠傍搂牛建讥若躲矛栏布伸党驾滋芽倦狂铡趋溃谚兹披效廉距装哟虾昔帮过孙木舷畔绚馏锈陕养册肘谐皱缚兑啊蘑武孪基润样廷扩绕暴险饼敖茎淮骄笔倦狰月色博因蛮棘惕闽跟诅水捣势乓约邵夺冕锣鸣疮亚童闹协溉协硅钙拎爬职尖症弘猎楼视间男育涕车校骆娄鬼筷粪搐赶唬肃骤骡孪御险沙敞喻埔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