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股室党风廉政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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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股室党风廉政工作总结范文第一篇范文:股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成员与分管股室)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有关要求和局党组关于2021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股室(中心)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确保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特签订本责任书。一、责任范围局党组成员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对分管股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各股室(中心)负责人是本股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股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二、责任内容(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地三次和县纪委地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确保反腐败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保持党的纯洁性要求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中,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决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二)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和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确保纪律刚性约束。加强对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各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部门统计工作,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把握重点,主动作为,为“三大目标”的早日实现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优质统计服务。(三)持续强化作风建设和优化统计环境。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四风”问题。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各项管理规定,深化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和“慵懒散”治理,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转变作风,坚决消除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四)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认真落实中央五年工作规划和省、市、县实施办法,制定2021-2021年工作意见,督促责任单位抓好任务落实。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深化廉政宣传教育,办好“廉洁教育讲堂”,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工程。大力推进机制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五)以身作则,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县委“八条要求”规定以及《青川县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十不准”规定》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本股室(中心)工作人员、配偶、子女。(六)完成局党组和局纪检组安排部署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责任追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的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认真、措施不到位、敷衍塞责以及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四、责任期限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本责任书一式三份,责任书签订双方、局纪检组监察室各一份。局分管领导:股室(中心)负责人:2021年月日2021年月日第二篇范文:社保股党风廉政工作总结社保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二〇一二年,社保股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学习,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与时俱进,恪尽职守,廉洁自律,确保了党风廉政建工作的落实。现将我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社保股把廉政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全股人员认真学习,把一些腐败现象的严重危害性进行了重点剖析。观看反腐倡廉的录像,以强化全体人员廉政意识,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氛围,做到警钟长鸣。通过学习,使股室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人生观,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做到用权不滥、理财不贪、廉洁从政。通过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增强自觉执行党风廉政规定的自觉性。二、求真务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作为敏感股室,社保股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在工作上即注意讲究工作的形式和方法,注意紧密联系实际,在转变工作作风的同时,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在原则问题上不乱开口子,不讲情面,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三、严格要求,培养良好的生活作风严格遵纪守法和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各项廉政法规制度,以局各项管理制度严格约束自身,保持清醒头脑,真正做到思想作风过硬,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民,实实在在服务,同时,勤俭节约,精打细算,讲求实效,生活上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今年,社保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没有出现一人一例违法乱纪行为。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社保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争使科室廉政工作再上一个台阶。第三篇范文:股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8份)威信县财政局股、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管局领导:责任股室:为促进全县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明确和落实财政局各股、室(中心)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责任,确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省、市、县委、政府关于贯彻《规定》的实施办法落到实处,确保“翻三番、增三倍、快追赶、奔小康”奋斗目标的实现,结合我县财政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责任书。一、责任主体责任人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财政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执行财政政策法规、狠抓增收节支和推进财政改革之中,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财政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一)党组书记、局长对财政系统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二)各分管副局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三)各职能股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为本股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直接责任人。二、责任内容(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及市财政局的决议、决定,自觉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好领导集体的团结;(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指导、督促党风廉政工作,抓好落实,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制度、有专人负责,按照《威信县财政局关于内部管理规定》(威财字[2021]7号)中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三)坚决贯彻执行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决定,按照《威信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实施意见》(威财字〔2008〕4号)要求,做好财政服务工作;(四)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职责做好本股、室(中心)的信息公开工作;(五)认真组织好党员、干部学习政治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法规,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宣传教育,发现有党性党风方面的问题和不廉洁行为,要及时找其谈话,督促其检查、纠正;(六)履行监督职责,对本股室(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负责督促整改,纠正不正之风;(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三、责任目标(一)股、室(中心)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进一步的提高,组织纪律观念明显增强;(二)各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办法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三)股、室(中心)无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得到认真贯彻落实;(五)股、室(中心)及其人员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四项制度以及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四、责任追究责任人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责任追究,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县纪委、监察部门给予相应组织处理或者党政纪处分。(一)对本股、室(中心)发生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纠正、不查处、敷衍塞责,以及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报的;(二)因工作失职造成本股、室(中心)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资金、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三)授意、指使、纵容、强令下属人员违反政策法规,弄虚作假的;(四)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五)因教育、监督不力,股、室(中心)内干部职工发生刑事案件,出现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六)有其他严重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提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建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分管局领导(签名):股室(中心)主要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备注]:1、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责任双方各一份;2、此责任书系分管局领导与股室(中心)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签定。第四篇范文:党风廉政建设室工作总结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阜宁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今年以来,在县纪委常委会和市纪委党风室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党风室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锐意创新,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强化廉政教育,大力改进作风,扎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1、深入开展“210”廉政自省活动,认真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我县将每年的2月10日确定为党员干部廉政自省日。今年的2月10日是我县组织开展的第五个党员干部“廉政自省日”。春节前,县纪委、监察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210”廉政自省活动的通知》,对节日期间全县面上的党风廉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严明纪律,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要求。在省纪委提出的7项规定和市纪委提出的9项规定基础上,进一步重申“十个严格禁止”要求。二是认真组织,扎实开展“210”廉政自省活动。重点是“三个一”活动,即进行一次廉政教育,签订一份廉政承诺书和责任书,开展一次节后述廉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强化督查,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规定的行为。公开了县纪委监督举报电话,要求各单位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廉政建设情况督查,发现问题,及时1上报。与此同时,根据省、市文件要求,以县两办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节日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通知》,要求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强化教育、超前防范,严明纪律、认真执行,改进作风、关注民生,落实责任、严肃查纠。2、全面开展“提升素质、改进作风、优化环境、推动发展”主题教育,切实转变机关作风。5月初,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县镇(区)机关集中开展“提升素质、改进作风、优化环境、推动发展”主题教育。整个主题教育从5月4日开始,至6月中旬结束,共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巩固提高三个阶段。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了主题教育动员大会,县委书记王锦胜同志到会并作了动员讲话。活动之前,县纪委、县优化办、县廉政办组织了全委人员,深入机关单位、宾馆饭店开展工作日午间禁酒、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操办、参与婚丧喜庆活动、机关公务人员执行上下班制度等一系列的机关作风建设情况明查暗访活动,县纪委主要领导在全县动员大会上对检查出来的六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各镇区、各单位科级领导班子在5月底前全面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查摆问题,明确整改措施,保证了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3.扎实开展党纪条规系列教育活动。5月份,我们将《廉政准则》、《阜宁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阜宁县工程建设中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关于全县科级干部操办婚丧2喜庆事宜的有关规定》等文件规定专门编印了3000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文件汇编》,发放给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各部门单位和镇区基层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