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协商委员会工作总结范文(九篇)第一篇范文:某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工作制度xx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例会制度。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每半年由议事会主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其议题应由议事会主任或成员确定,也可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在遇到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时可临时决定召开。根据会议议题可邀请社区有关人员列席会议。议事会成员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二、讨论表决制度。对社区内服务性机构提供的服务质量及涉及社区公众整体利益的有关事务及时进行讨论、表决,半数以上通过可形成决议或决定,讨论表决前应广泛征求社区成员意见,表决结果应向全体社区成员进行通报。对服务质量较差,群众意见较大的社区内服务性机构,议事协商委员会经过表决有权代表社区居民拒绝其提供服务,同时向房产仲裁部门得出申请予以撤换。三、审议修改制度。年终议事会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和审议社区居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并对年度社区发展规划提出修改意见。根据年度工作报告和群众满意情况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全年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四、分片负责制度。议事协商委员会成员应按居民小组负责,定期联系片区群众。每月至少征集一次所分担片区群众的意见,同时负责向社区居民委员会转达片区群众的需求和意愿,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片区群众。五、学习培训制度。议事会应结合季度例会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和有关政策法规。六、民主评议制度。社区成员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对议事会进行民主评议,对屡次未参加会议,发挥作用较差,群众满意率较低或其它原因提出辞职的议事会成员,由议事会表决后,建议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重新进行推选增补。xx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工作职责一、民主议事。议事协商委员会在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授权下,代表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对社区内发生的重大问题以及事关社区公共利益和居切身利益的事务进行议事表决,代表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社区居民对涉及多方利益的矛盾与有关方面进行协商。二、民主监督。议事协商委员会在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授权下,代表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及社区内的其它工作机构(包括物业公司和其它服务性机构)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并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内其它工作机构实行民主评议。第二篇范文: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制度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制度为进一步完善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社区居民民主自治,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度。一、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的性质、作用社区议事协商会议以“畅通渠道、汇集民意、促进参与”为原则,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由社区居委会和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召开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有序进行,并自觉接受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社区议事协商会是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与管理的重要平台,是征集居民意见,汇集居民智慧,加强社区居民、单位沟通的重要途径。居民在议事协商过程中的意见建议是街道、社区决策的重要依据,社区应将议事协商事项处理结果向居民及时反馈。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听证会主要偏重于社区事务决策,社区议事协商会议偏重于对社区事务进行协商讨论。二、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的设立和成员居民代表要有能力去了解民情,集合民意、代表居民的利益和意志,参与社区的全面建设。本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经过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推选产生,由10----15人组成。设主任1人,其余为委员。协商议事委员会主任由社区党总支或支部书记兼任,书记主任“一肩挑”的可由专职党总支(支部)副书记或由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成员民主推荐1人担任,每届任期3年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主要由社区内知名人士、社会单位负责人、业主委员会代表、物业公司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等构成,政府职能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可参与会议。涉及部分居民或处理非社区全局性事务的会议,社区居委会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参加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三、社区议事协商委员的条件1.年满十八周岁的本社区居民,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或属于法律限制的人员除外;2.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3.热爱、关心社区工作,有一定的参政议事能力;4.能认真履行各项法律和政策规定的义务,在居民中有一定的影响力;5.办事公道、敢于说真话,热心为居民办事。四、社区议事协商委员的权利和义务1.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的权利(1)对社区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就社区公众关心的问题与社会各有关方面进行协商,并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和社区居委会反馈情况。(2)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对社区居委会及社区内其它工作机构及政府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进行民主评议和实行社会监督。2.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成员应履行的义务:(1)密切联系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认真听取意见及时反映给社区居委会,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2)按时参加工作会议,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3)积极发挥协商议事作用,帮助社区居委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4)宣传发动社区居民,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动员全体社区居民及驻社区单位职工积极参加社区建设。五、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的职责(1)民主议事。议事协商委员会在社区居民(成员)代表大会授权下,代表社区居民(成员)代表大会对社区那发生的重大问题以及事关社区公共利益和居民切身利益的事务进行议事表决;代表社区居民(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居民对涉及多方利益的矛盾与有关方面进行协商。(2)民主监督。议事协商委员会在社区居民(成员)代表大会授权下,代表社区居民(成员)代表大会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及社区内的其他工作机构(包括物业公司和其他服务型机构)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并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内其他工作机构实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六、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的活动社区事务协商议事委员会原则上每月由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形成的意见须经参加会议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应及时提交社区工作站、社区居民委员会,重大须提交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遇有重大的或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可随时召开,其议题应由委员会主任或委员确定,也可由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提出。在遇到重大或突发事件时可临时决定召开。根据会议议题可邀请社区有关单位、人员列席会议,委员会委员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年终社区事务协商议事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和审议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年度工作报告,根据年度工作报告和群众满意情况对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全年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评定结果报街道办事处。社区事务协商议事委员会对社区服务性机构(包括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及涉及社区公众整体利益有关事务及时进行讨论、表决。半数以上通过可形成决议或决定,讨论表决前应广泛征求社区居民意见,表决结果应向全社区进行通报。七、议事协商委员会会议程序会议由社区居委会、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召集和主持,应在会议召开前对社区居民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征询群众意见。1.社区议事协商会议由社区居委会(社区议事协商会)主任召集和主持,社区整体层面会议以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为组织平台召开,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重点对社区内居民普遍关注的事项进行协商、研究,对涉及社区重大公共事务的有关决策进行前期论证。2.凡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建设的重大决议、决策、年度工作计划、公共福利事业分配、居民公约等,原则上先由社区议事协商会组织民主议事会议讨论,提交社区居民(常务)代表会通过。3.社区居委会、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要广泛听取和征求社区居民、社会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设立居民意见箱,随时听取居民群众心声,促进社区建设人人参与,人人献策。议事协商会主持程序:(一)由主持人报告议题;(二)由社区居委会(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会)通报议题的相关情况;(三)参加人员充分讨论;(四)社区居委会详细记录参与人员意见、建议(五)社区居委会将会议意见向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九、议事协商委员会制度1.季度例会制度。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每季度由议事会主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其议题应由议事会主任或成员确定,也可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在遇到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时可临时决定召开。根据会议议题可邀请社区有关人员列席会议。议事会成员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2.讨论表决制度。对社区内服务性机构(包括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及涉及社区公众整体利益有关事务及时进行讨论、表决,半数以上通知可形成决议或决定,讨论表决前应广泛征求社区成员意见,表决结果向全体社区成员进行通报。对服务质量较差,群众意见较大的社区内服务性机构,议事协商委员会经过表决有权代表社区居民拒绝其提供服务,并向有关部门申请予以撤换。3.审议修改制度,年终议事会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和审议社区居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并对年度社区发展规划提出修改意见。根据年度工作报告和群众满意情况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全年工作进行综合评定。4.民主评议制度。社区成员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对议事会进行民主评议。对屡次未参加会议,发挥作用较差,群众满意率较低或其他原因提出辞职的议事会成员,由议事会成员,由议事会表决后,建议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重新进行推选增补。第三篇范文: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职责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职责1、民主议事。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授权下,代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对社区内发生的重大问题以及事关社区公共利益和居民切身利益的事务进行议事表决,代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居民对涉及业主利益的矛盾与有关方面进行协商。2、民主监督。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授权下,代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及社区内其它工作机构(包括物业公司和其它服务性机构)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并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内其它工作机构实行民主评议和监督。第四篇范文:社区协商工作报告社区协商工作报告南庙村位于蚌埠市蚌山区燕山乡西南角处,西靠省道迎宾大道,北邻中环线,交通方便,下辖十一个小组,分三个自然庄,现有居民505户,人口1450人,常住人口1300多人。南庙村一直以来本着”一切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服务创新,坚持改革.针对村协商工作特作如下汇报:一工作开展及工作组织情况我村自开展议事协商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事前协商、尊重民意、注重实效的原则。为更好开展工作,我村成立协商委员会,由“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监委会成员及本村村民组成,并对协商议事制定一套工作流程。首先明确协商内容,坚持广泛协商,针对不同渠道、不同层次等原因合理确定协商内容;其次确定协商主题;各方面拓展协商程序;规范协商程序;通过各种方式,向参与协商的各类主体提前通报协商内容和相关信息;组织开展协商,确保各类主体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形成协商意见;组织实施协商成果,向协商主体、利益相关方和村民反馈落实情况。落实情况要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公示栏、微信等渠道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情况我村专门针对村协商工作,为营造良好氛围,提高村民知晓率和参与率,事先进行多渠道宣传发动,安排村“两委”成员和协商小组成员到村内进行村协商的宣传讲解,通过村内公开栏,微信信息传播等渠道,让每一位村民都能明白村协商的意义所在,提高村民的积极性和参与性。四.议事厅和议事平台建设我村为更好地进行居民议事,在人员密集的场地建立了协商议事广场,内设桌椅,另南庙村村部二楼设有议事会议室,确保了村内所有协商案例能有条不紊的开展。五.协商活动情况我村工作人员,通过专题会议、问卷调查、入户走访、微信群等多渠道,收集群众意见建立台账,并对收集的问题进行研究,初步确立协商议题,然后提交“两委”会议审议确定协商议题,协商小组就协商议题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拟定协商议事方案,根据协商议题明确协商主体,通过多种方式提前向参与协商的各类主体通报协商内容和相关信息。确定时间召开协商议事会议,开展民主协商,确保各类主体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形成协商结果。通过村公示栏进行公示,最后按照个人职责分类抓好协商结果落实。六.协商成果和实效通过村协商议事,引导村民参与村决策前的协商、决策中的实施、决策后的评价,用村民习惯的方式来解决身边的问题,提升村民参与协商的能力,形成村民之间的良性互动,促进基层民主实践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