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班子成员2020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书一、责任内容(一)明确工作责任。院党总支领导班子对本院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总支书记是本院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总支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和推动落实。其他班子成员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党总支要结合本院实际进一步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细化责任要求,明确具体责任人统筹协调工作,确保意识形态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精心安排部署。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院党总支年度总体工作安排,每年至少进行2次专题研究,每半年向市卫健局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将党总支班子及成员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纳入年度履职尽责工作报告和述责述廉报告。每年对本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督查。(三)加强理论学习。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各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理论学习,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扎实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每半年报告一次中心组学习情况。党总支书记和班子成员带头上党课,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组织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强国”平台进行学习,确保参与度在80%以上。(四)正面宣传引导。运用各类媒体和宣传阵地宣传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正面宣传。加强微信群、QQ群、网站等媒体管理。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本院各项制度建设有机结合和融入。选树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见贤思齐,积极传播正能量。(五)舆论引导。密切关注与本院工作紧密相关的舆论热点,通过网络媒体搜集社情民意、及时发布信息,主动回应关切、正面引导舆论。对本院出现的敏感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第一时间靠前指挥、主动发声、引导舆论、妥善处置。针对干部职工的模糊、片面和错误认识,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进行正面引导。强化阵地意识,加强对本院举办的培训讲座、印制的宣传物和新媒体的管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审核把关,不给错误思想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二、追责问责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及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一)对党中央或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开展不力的;(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总支书记没有站在第一钱、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三)管理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布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五)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六)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七)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八)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九)管辖范围内举办的讲座、学术交流会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十)管理范围内出现有一定规模非法宗教传播活动的;(十一)管辖范围内有文艺文化作品、社会宣传活动等传播不良内容,造成恶劣影响的;(十二)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总支委员会党总支委员书记签字:签字:2020年月日20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