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40.01P3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2078—2011标准化养猪小区项目建设标准Constructioncriterionforstandardizedpigraisingzone2011-09-01发布2011-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NY/T2078—2011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展计划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4)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耿如林、张庆东、魏晓明、曹楠、陈林、邹永杰、张秋生、刘春来、田立亚。ⅠNY/T2078—2011标准化养猪小区项目建设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标准化养猪小区的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场址与建设条件、工艺与设备、规划布局、猪场建筑、配套工程、粪污无害化处理、防疫设施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本标准适用于年出栏500头~10000头商品猪、采用自繁自养模式的标准化养猪小区。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7824.1规模猪场建设GB/T17824.3规模猪场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22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HJ/T81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NY/T667沼气工程规模分类NY/T1168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NY/T1222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NY5027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标准化养猪小区standardizedpigraisingzone由多个独立经营的养猪户构成的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适度规模的封闭的规范化养猪场所。3.2自繁自养模式self-bredandself-raisedmodel通过饲养基础母猪生产商品猪的生产模式。3.3就地消纳eliminationonthespot养殖场所周边有足够的土地消纳养殖产生的粪污。3.4赶猪道pigalley转出或转入猪的专用通道。3.5装(卸)猪台pigramp装(卸)猪的专用坡道及平台。1NY/T2078—20114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4.1标准化养猪小区应按照“适度规模,就地消纳”的原则确定建设规模。4.2标准化养猪小区的建设规模,以年出栏商品猪头数表示。基础母猪头数及养猪户数应参考表1的规定。表1标准化养猪小区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头/年500~9991000~29993000~59996000~10000基础母猪,头/户7~1415~2425~4041~50养猪户,户4~66~88~1010~124.3标准化养猪小区建设项日包括生产设施、公用配套及生活设施、防疫设施和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等,内容见表2。具体工程可根据生产工艺和饲养规模实际需要建设。表2养猪小区建设项目构成建设项目牛产设施公用配套及生活设施防疫设施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内容空怀配种猪舍、妊娠猪舍、分娩哺乳猪舍、保育猪舍、生长育肥猪舍赶猪道、装(卸)猪台、围墙、大门、饲料加工间、生活用房、门卫、场区工程消毒间、消毒池、兽医室、安全填埋井粪污贮存设施、沼气工程设施5场址与建设条件5.1场址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5.2场址选择应满足建设工程需要的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5.3场址选择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地势高燥、背风、向阳、未发生过畜禽传染病。5.4场址距居民点、其他畜牧场、畜产品加工厂、主要公路、铁路的距离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养猪小区与周围设施的距离场址最小距离m建设规模,头/年居民点其他畜牧场、畜产品加工厂主要公路、铁路6000~100001000150010003000~599910001000500500~29995005005005.5场址位置应选在最近居民点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5.6场址应水源充足、排水畅通、供电可靠、交通便利。5.7场址应具备就地消纳粪污的条件。5.8以下地段或地区严禁修建养猪小区:——穆斯林聚居区域;——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受洪水或山洪威胁及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多发地带;——自然环境污染严重的地区。6工艺与设备6.1标准化养猪小区应采用阶段饲养和分群饲养工艺,可采用地面(含网上)饲养方式或漏缝地板饲养2NY/T2078—2011方式。养猪小区内各养猪户应在饲养品种、原料采购、兽药使用、消毒防疫、粪污处理、管理及销售等方面协调统一。6.2根据小区饲养规模,各饲养阶段(至少分娩哺乳猪舍和保育猪舍)宜采用全进全出的养殖工艺。6.3标准化养猪小区主要设备包括猪栏、喂料、饮水、通风降温及采暖、清洗消毒、兽医防疫、饲料加工等设备。饲养设备基本参数参照GB/T17824.1的规定,其他设备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7规划布局7.1标准化养猪小区应统一规划、统一建筑模式。总体布局应分为生活管理区、生产区和粪污处理区。7.1.1生活管理区一般位于小区中部,由各养猪户公用配套及生活设施对称布置构成,管理区应设置兽医室、人员消毒室和车辆消毒设施。7.1.2各养猪户应设饲料加工间及库房,饲料原料宜统一采购,统一加工亦可自行加工。7.1.3生产Ⅸ布置在生活管理Ⅸ两侧,依次布置空怀配种猪舍、妊娠猪舍、分娩猪舍、保育猪舍和生产育肥猪舍。7.1.4猪舍朝向宜南北向方位、南北向偏东或偏西不宜超过30°,保持猪舍纵向轴线与当地常年主导风向呈30°~60°。猪舍间距宜为猪舍檐高的2倍~3倍。7.1.5赶猪道设置在空怀配种猪舍外侧,赶猪道一端设有装(卸)猪台,种猪更新及商品猪外售需经装(卸)猪台通过赶猪道进出各养猪户。7.1.6粪污处理区应位于场区全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处和场区地势最低处,采用围墙或林带与生产区隔离。粪污处理区与生产区主要通过排污管道连接。7.2场区地势坡度宜小于20°,坡度较大时可采用阶梯式布置,道路坡度应满足行车要求。7.3场区绿化应不影响猪舍采光和通风,宜选择适合当地生长、对人畜无害的花草树木,绿化覆盖率宜大于30%。8猪场建筑8.1标准化养猪小区的各类建筑应根据建设地区的气候条件、建筑物用途及场地条件,按照有利生产、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和方便施工的原则,确定建设方案。8.2猪栏布局宜采用单列或双列式布置,猪舍跨度为4.5m~12m,净高为2.1m~2.4m,地面标高应高于舍外地坪0.2m~0.3m。8.3分娩哺乳猪舍和保育猪舍宜采用有窗式,其他猪舍建筑形式可根据气候条件选择开敞式或有窗式。8.4猪舍地面应坚硬、防滑、耐腐蚀、便于清扫,坡度控制在1%~3%。8.5根据气候不同,猪舍屋面应采取保温、隔热措施。8.6有窗式猪舍外墙应保温隔热,内墙面应平整光滑、便于清洗消毒。8.7养猪小区建筑耐火等级,宜符合下列要求:——生产建筑、公用配套及生活建筑不低于i级耐火等级;——生产建筑与周边建筑的防火间距可参考GB50016戊类厂房的相关规范执行。8.8猪舍结构宜采用砖混结构或轻钢结构。8.9猪舍抗震设防类别宜按适度设防类建筑设计,其他建筑应按照GB50223的规定执行。8.10各类猪群的饲养密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3NY/T2078—2011表4各类猪群饲养密度猪群类型每栏建议饲养数,头每头占猪栏面积,mz种公猪110.0~12.0限位栏11.3—1.5空怀、妊娠母群饲4~52.0~3.0后备母猪4~51.5~2.5哺乳母猪14.0~4.4保育猪8~120.3~0.5生长猪8~100.8~1.0育肥猪8~101.0~1.29配套工程9.1给水、排水9.1.1养猪小区用水水质应符合NY5027的规定。9.1.2排水应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宜采用暗管排人污水处理设施。9.1.3生活建筑的给水、排水按工业与民用建筑有关规定执行。9.2供暖、通风9.2.1猪舍应因地制宜设置夏季降温和冬季供暖设施,温度、相对湿度、通风量、空气卫生等环境要求应参照GB/T17824.3的相关规定。9.2.2分娩哺乳舍和保育猪舍应有采暖设施。9.2.3猪舍宜采用自然通风,辅以机械通风。9.3供电9.3.1养猪小区电力负荷等级为三级。出栏3000头以上养猪小区可设变配电室,也可根据当地供电情况设置自备电源。9.3.2猪舍照明光源宜采用节能灯,猪舍自然光照或人工照明应符合GB/T17824.3的规定。9.4道路9.4.1养猪小区与外界应有专用道路相连,小区内道路应分净道和污道,两者应避免交叉与混用。9.4.2养猪小区主要干道宽度宜为3.0m~4.0m,一般道路宽度宜为2.5m~3.0m。干道路面宜为水泥路面,一般道路宜为水泥路面或铺砖硬化。10粪污无害化处理10.1养猪小区的粪污处理设施应与生产设施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其处理能力、有机负荷和处理效率应与建设规模相匹配。10.2根据养殖规模、清粪方式和自然资源条件,选择厌氧发酵或堆肥发酵技术对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10.2.1养猪小区采用厌氧发酵技术即沼气工程对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设施应根据养猪小区粪污排放量确定建设规模,其分类条件应符合NY/T667的规定;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设计和建设应参照NY/T1222的规定。10.2.2养猪小区采用堆肥发酵对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应先对粪污进行固液分离,固体废弃物宜采用条垛式或机械强化槽式堆肥发酵,液体废弃物宜采用好氧或自然生物等技术处理。10.3养猪小区污水和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后应符合NY/T1168的规定。沼液、沼渣和处理后的上清液及沉淀物应实现农业综合利用,避免产生二次污染。4NY/T2078—201111防疫设施11.1标准化养猪小区应有健全的防疫体系,各项防疫措施应完整、配套、简洁和实用。112猪场四周应建围墙,并有绿化隔离带。11.3各养猪户应建设安全填埋井,病死猪尸体的处理与处置应符合HJ/T81的规定。114养猪小区防疫消毒设备的配置应符合GB/T17824.1的规定。11.5养猪小区分期建设时,各期工程应形成独立的生产区域,各区间设置隔离沟、障及有效的防疫措施。1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2.1标准化养猪小区根据建设规模、饲养工艺,其建设总投资和分项工程建设投资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5养猪小区建设投资控制额度表单位为万元建设规模,头500~9991000~29993000~59996000~10000项目名称沼气堆肥沼气堆肥沼气堆肥沼气堆肥总投资指标92~13185~121131~328121~235328~627235~463627~890463~710生产设施37~6337~6363~12463~124124~271124~271271~407271~407公用配套及生活设施41~5041~5050~9550~9595~16095~160160~252160~252防疫设施4~54~55~85~88~178~1717~2517~25粪污无害化处理没施9~132~313~1023~8102~1798~15179~20815~2512.2标准化养猪小区内各养猪户根据建设规模、饲养工艺,其建设总投资和分项工程建设投资应符合表6的规定。表6养猪户建设投资控制额度表单位为万元建设规模,头/户项目名称100~299300~499500~799800~1000总投资指标18.9~27.527.5~35.935.9~54.354.3~59.8生产设施9.3~15.715.7~20.720.7~33.933.9~36.9公用配套及生活设施8.6~10.610.6~14.114.1~18.418.4~20.7防疫设施1.0~1.21.2~1.51.5~2.02.0~2.512.3标准化养猪小区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表7的规定。表7养猪小区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指标单位为平方米建设规模,头项目名称500~9991000~29993000~59996000~10000占地面积3000—4100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