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桔子囊胞罐头QB/T1393—91Cannedorangesacssuspension━━━━━━━━━━━━━━━━━━━━━━━━━━━━━━━━━━━━━━━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桔子囊胞罐头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柑桔为原料,经脱囊衣、分散囊胞、整理(或调酸)、装罐、密封、杀菌制成的桔子囊胞罐头。2.引用标准:GB317.1白砂糖GB1987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4789.26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GB5009.11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GB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GB5009.13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GB5009.16食品中锡的测定方法GB10786罐头食品的pH测定GB10788罐头食品中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测定折光计法GB11671果蔬类罐头食品卫生标准QB1006罐头食品检验规则QB1007罐头食品净重和固形物含量的测定ZBX70004罐头食品的感官检验ZBX70005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3术语3.1囊胞柑桔去囊衣后,分散成单个饱满的桔粒。3.2瘪子囊胞破裂后几乎全无桔汁的一层囊膜。3.3破囊胞囊胞膜破裂后仍有桔汁但不饱满的囊胞。3.4颗粒分明囊胞之间能明显分离。4产品分类桔子囊胞罐头的产品代号为647。5技术要求5.1原辅材料5.1.1柑桔采用新鲜良好,成熟适度,风味正常,无病虫害、干瘪及腐烂的柑桔。5.1.2白砂糖应符合GB317.1的要求。5.1.3柠檬酸应符合GB1987的要求。5.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感官要求───┬───────────┬───────────┬───────────项目│优级品│一级品│合格品───┼───────────┼───────────┼───────────色泽│囊胞呈金黄色至橙黄色;│囊胞呈橙黄色至黄色;汤│囊胞呈黄色;汤汁尚清,│汤汁清│汁较清│允许有少量白色沉淀───┼───────────┼───────────┼───────────滋味│具有桔子囊胞罐头应有的│具有桔子囊胞罐头应有的│具有桔子囊胞罐头应有的气味│良好风味,无异味│风味,无异味│风味,无异味───┼───────────┼───────────┼───────────组织│囊胞饱满,颗粒分明;允│囊胞较饱满,颗粒较分明;│囊胞尚饱满,颗粒尚分明;│许桔核不超过固形物重的│允许桔核不超过固形物重│允许桔核不超过固形物重│1%,破囊胞和瘪子不超过│的2%,破囊胞和瘪子不│的3%,破囊胞和瘪子不形态│固形物重的10%│超过固形物重的20%│超过固形物重的30%───┴───────────┴───────────┴───────────5.3理化指标5.3.1净重应符合表2中有关净重的要求,每批产品平均净重应不低于标明重量。5.3.2固形物应符合表2中有关固形物含量的要求,每批产品平均固形物重应不低于规定重量。表2净重和固形物的要求──────┬─────────────┬──────────────────│净重│固形物罐号├──────┬──────┼────┬──────┬──────│标明重量(g)│允许公差(%)│含量(%)│规定重量(g)│允许公差(%)──────┼──────┼──────┼────┼──────┼──────783│312│±3.0│60│187│±11.08113│567│±3.0│60│340│±9.09121│800│±3.0│60│480│±9.015173│3000│±1.5│60│1800│±4.015267│4700│±1.5│60│2820│±4.0500mL罐头瓶│510│±3.0│55│281│±9.0──────┴──────┴──────┴────┴──────┴──────5.3.3糖水浓度开罐时按折光计,为9.0%~12.0%。5.3.4pH3.2~3.4。5.3.5重金属含量应符合GB11671的要求。5.4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5.5缺陷样品的感官要求和物理指标如不符合技术要求,应计作缺陷。缺陷按表3分类。表3样品缺陷分类─────┬─────────────────────────────────类别│缺陷─────┼─────────────────────────────────│有明显异味;严重缺陷│有有害杂质,如碎玻璃、外来昆虫、头发、金属屑及长径大于3mm已脱│落的锡珠─────┼─────────────────────────────────│有一般杂质,如棉线、合成纤维丝及长径不大于3mm已脱落的锡珠;│感官要求明显不符合技术要求,有数量限制的超标;│净重负公差超过允许公差;一般缺陷│固形物重负公差超过允许公差;│糖水浓度不符合要求─────┴─────────────────────────────────6试验方法6.1感官要求按ZBX70004规定的方法检验。6.2净重按QB1007规定的方法检验。6.3固形物按QB1007规定的方法检验。6.4糖水浓度按GB10788规定的方法检验。6.5pH值按GB10786规定的方法检验。6.6重金属含量按GB5009.16、GB5009.13、GB5009.12、GB5009.11规定的方法分别测定锡、铜、铅和砷。6.7微生物指标按GB4789.26规定的方法检验。7检验规则按QB1006执行。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按ZBX70005的规定进行。━━━━━━━━━━附加说明: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工业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浙江省轻工业研究所、质量检测杭州站、黄岩罐头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宗裕俞荣华张时康巫美炳郦旦亮王寅娥。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部标准QB267—76《糖水桔子罐头》作废。━━━━━━━━━━━━━━━━━━━━━━━━━━━━━━━━━━━━━━━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1-12-31批准1992-08-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