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办证指南一、申请与受理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②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③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④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②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③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3、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二、审查1、公证审查,是公证处在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出具公证以前,对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2、公证处应重点审查:①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③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④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⑤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3、公证处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如合同、遗嘱、声明等。当事人申请公证的文书内容不完善,用词不当的,公证人员应当指导当事人予以改正,当事人拒绝修改的,应在笔录中注明。三、出证和送达1、出证、是公证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公证事项,依法制作,出具公证书的活动。2、符合条件的公证事项,由承办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公证卷宗,报公证处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出证。3、公证书应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①公证证词中注明的文件是公证书的组成部分。②公证书不得涂改、挖补、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③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在少数民族聚属或者多民族共同属任的地区,除涉外公证事项外,可使用当地民族通用的文字。④根据需要或当事人要求,公证书可附外文译文。⑤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⑥公证书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应由承办公证处送有关部门认证,并代收认证费。4、公证书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的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编号。四、期限、拒绝和复议1、公证事项从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结。重大复杂的,当事人举证不足的,或者需委托调查的公证事项,经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2、对不真实、不合法的行为、事实和文书,公证处应拒绝公证。3、公证处或它的同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发现已发出的公证文书内容不真实或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撤销公证书。4、当事人对公证处作出的不予受理、拒绝公证、撤销公证书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该公证处的本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公证收费项目及标准(以下费用均不含翻译费和调查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一、证明法律行为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2、证明其他经济合同标的额2O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20001元至500OO元部分,收取0.8%,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O.5%,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3、证明用于职工公积金贷款的个人住房抵押合同每件收费100元。4、证明用于组合贷款的个人住房抵押合同每件收费150元。5、证明非财产性民事协议如赡养协议、扶养协议、变更抚养权协议等每件收费100元。6、证明计划生育协议等每件收费100元。7、证明知青子女回沪委托监护协议等每件收费100元。8、证明资助出国留学协议等每件收费200元。9、证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家庭财产分割协议、遗产分割协议、婚前财产约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等每件收费400元。10、证明民间借款、还款协议、合同每件收费400元。11、证明房屋动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每件收费400元。12、证明生父母共同送养的收养关系每件收费500元。13、证明生父母单方送养的收养关系每件收费80O元。14、证明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收养关系每件收费1000元。15、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如继承权公证、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赠与合同公证、受赠或受退赠书公证等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每件收费80元。2、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每件收费500元3、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每件收费400元。4、对证人、证言及书证保全每件收费200元。5、对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每件收费800元。6、对不动产的证据保全每件收费1000元。7、对其他物证的证据保全每件收费400元。8、证明资助出国留学协议等、对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每件收费1000元。9、制作票据拒绝证书每件收费400元。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1、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每件收费500元。2、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每件收费500元。3、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如文件的副本、节本、译本、复印本与原本相符,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书上的签名、印鉴、作出日期等每件收费10O元四、提存公证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五、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六、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1、办理通嘱公证每件收费400元(不涉及财产的200元)。2、保管遗嘱(1)文字遗嘱(2)音带、音像遗嘱(1)每件每年收费100元。租用银行保管箱费用另计。(2)每件每年收费200元。租用银行保管箱费用另汁。3、清点遗产每宗收费300—1000元,可由双方在幅度内商定。4、确认遗嘱效力控受益额的1.5%收取,最低收取200元。5、保管遗产每年收取保管费300元。租用银行保管箱、仓储等费用另计。七、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1、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公民个人财产每宗收费500—1000元,法人及其他组织财产每宗收费1000一2000元。可由双方在幅度内商定。2、证明对财产的评估、估损公民个人财产收费500元,法人及其他组织财产每宗收费1000元。聘请专家费用另计八、证明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1、对解除收养的公证每件收费500元。2、对恢复父母子女关系的公证每件收费500元。3、对认领亲子的公证每件收费500元。4、证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涉及人身权益的,每件收费100元,涉及民事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300元,涉及商务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500元。5、对声明书、委托书的公证公民个人申办的每件收费200元,法人及其他组织申办的每件收费500元。6、对保证书的公证公民个人申办的每件收费300元,法人及其他组织申办的每件收费500元。7、证明股票发行每件收费30000—100000元,可由双方在幅度内商定。8、现场监督股份公司创立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和决议文件的通过每件收费2000—4000元,可由双方在幅度内商定。9、证明申办养老金、劳动保险金、子女助学金、抚恤金、救济金等相关公证每件收费50元。九、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保管文书,代拟和修改与公证相关的法律文书。1、抵押登记每件收费300—1000元,可由双方在幅度内商定。2、代拟修改有关公司章程、合同文本等经济法律文书每件收费300—1000元,可由双方在幅度内商定。3、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认证事务每件收费50元。4、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事务每件收费300元。5、保管文书每件每年收费200元。不足一年按一年收费,租用保管箱费用另计。6、代拟和修改民事法律文书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5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200元。十、依法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1、开奖抽号公证非经营性开奖抽号每件收费500元,经营性开奖抽号每件收费1000元。2、拍卖公证每件收费1000元。3、招投标开标、决标公证每件收费3000元。4、证明健康状况、指纹、尸体检验、尸体火化每件收费200元。5、产品抽样检测公证每件收费500元。6、征缴养路费协议公证每件收费100元。7、纳税证明每件收费200元。十一、与公证相关的各类服务收费1、民事法律咨询涉及财产关系的,每半小时收费100元,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半小时收费50元。简单的口头咨询免费。2、经济法律咨询每半小时收费100—200元。可由双方在幅度内商定(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收取)。3、委托专项调查市内调查的,每件收费50元,赴远郊调查的,每件收费150元,出省市调查的,每天收费200元,住宿、就餐、交通费按规定标准另行收取。4、办证上门费每件收费100元。5、上门送证费每件收费30元。6、公证书副本费每本收费10元。7、公证书翻译费每千字收费60元,不足千字按千字计算。8、其他文书翻译费民事文书每千字80元,经济合同文本每千字100元。9、外译校核费每千字20元,不足千字按千字计算。10、常年公证服务以自愿原则由双方商定十二、对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1、对己受理的公证事项,未经审查,申请人要求撤回的每件收费10元2、对已经审查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注:1、对证明民事协议、收养关系、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公证服务收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收费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实施的具体收费标准,并报国家计委备案。2、上述各项收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10%幅度内浮动,并报国家计委和司法部备案。3、其执行依据为: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计划费(1997)285号和(1998)814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