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DB34备案号: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816—2008饲料中沙门氏菌的测定免疫色谱反应法2008-08-01发布2008-08-01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4/T816—2008I前言本标准由安徽省畜牧兽医局提出。本标准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红云、张莉、丁在亮、陶小平。本标准自2008年8月1日首次发布。DB34/T816—20081饲料中沙门氏菌的测定免疫色谱反应法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免疫色谱法对饲料中沙门氏菌的测定。本标准适用于配合饲料、单一饲料中沙门氏菌的测定,检出限为25g饲料中1个沙门氏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6682-199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14699.1-1993饲料采样方法3原理沙门氏菌特异性抗体是快速定性检测的基础,沙门氏菌检测卡/条是专门用来检测饲料中沙门氏菌抗原,经过增菌和选择性增菌的的阳性样品会与沙门氏菌检测卡/条上染色剂标记的抗体结合形成抗原-抗体复合物,其沿着膜移动,在沙门氏菌检测卡/条上被固定的抗体将使复合物着色,在样品区(S区)形成一条色带,以判定试验结果,内置质控色带(C区)用于确认进行的实验是否正确。4材料与设备4.1小型粉碎机。4.2电子天平(0.01g)。4.3无菌试管或无菌袋。4.4沙门氏菌检测卡或检测条。。4.5沙门氏菌增菌培养基(BP)。4.6沙门氏菌选择性增菌培养基(RV)。4.7细菌培养箱。4.8超纯水器。4.9200µL的移液器。4.10200µL的吸头。4.11高压灭菌锅。4.12水浴锅。4.13量筒,1000mL。5试样的制备按GB/T14699.1-1993饲料采样方法采样,选取有代表性的饲料样品,至少500g,四分法缩减至200g,粉碎,使全部通过40目筛,在密闭瓶中4℃保存。器具要经过消毒。6操作步骤DB34/T816—200826.1使用之前所有检测卡/条自然回升到室温(15℃~30℃)。6.2沙门氏菌增菌培养基(BP)的制备:称取20g缓冲蛋白胨水于1L蒸馏水中,加热煮沸至完全溶解,定量分装,在121℃15min高压灭菌。6.3沙门氏菌选择性增菌培养基(RV)的制备:称取20g亚硒酸盐胱氨酸于1L灭菌水中,加热煮沸至完全溶解,定量分装。该培养基在配制当日使用。6.4样品与沙门氏菌增菌培养基(BP)按1:10比例混合,例如,10g饲料样品加入90mLBP。6.5混合物(样品/BP)在36℃±1℃培养16h~20h。培养过程中无菌瓶或无菌袋的瓶口或袋口不要封死。6.6加入与BP体积相同并且预先加温至36℃±1℃的沙门氏菌选择性增菌培养基(RV)至上述培养混合物中,在36℃±1℃培养16h~24h。培养过程中无菌瓶或无菌袋的瓶口或袋口不要封死。6.7移取经过增菌和选择性增菌的培养混合物150µL在每一个检测卡或检测条的样品孔中。7结果实验结果须需在10min~15min内进行,最迟不能超过30min;低阳性结果延迟15min,某些阳性结果30s就可显现结果,这主要取决于样品中抗原的浓度。C区不出现色带,判为结果无效。C区与S区同时出现色带,判为结果阳性。色带之间可以有深浅差异。如果色带出现在30min之后,判为结果无效。C区出现色带,S区不出现色带,判为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