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 255-2007 农村生物质燃气供应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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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7.060.20J99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255-2007替代DB37/T255-1998农村生物质燃气供应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2007-10-29发布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2008-12-01实施DB37/255-2007前言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代替DB37/T255-1998《农村生物质燃气供应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本标准与DB37/T255-1998相比内容有如下修订:——更新原引用标准和增加新引用标准;——将原标准第7章(户内系统的运行与维护)内容合并至现第6章,第7章改为“维修与抢修”;——新增第4章中原料场储存管理、安全管理和避雷装置管理的相关条款;——修改第5章中有关烘炉时间确定和检测燃气质量的方法等相关条款;——新增第6章中管网维护与管理的相关条款;——修改第6章中有关灶具操作的相关条款;——新增第7章维修与抢修的相关条款。本标准中强制执行条款如下:4.1.1、4.1.2、4.1.3、4.2、4.3、5.2.4.2、5.2.4.3、5.2.5.2、5.2.5.4、5.4e)f)g)h)、6.2、6.4.1、6.4.2、7。本标准由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山东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东彦、伊晓路、孙立、许敏、张卫杰、孙荣峰。本标准自1998年首次发布,于2007年10月第一次修改。IDB37/255-2007农村生物质燃气供应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1233.13.23.344.14.1.14.1.24.1.34.1.44.1.54.1.5.14.1.5.24.1.5.34.24.2.14.2.24.2.34.2.44.3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物质燃气供应系统中气化机组、湿式气柜、集中供气管网系统及燃气灶具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规范。本标准适用于压力不大于4000Pa的单级低压农村生物质燃气供应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CJJ51-2001城镇燃气管网抢修和维护技术规程NY/T443-2001秸秆气化供气系统技术条件及验收规范总则燃气供应系统的运行与维护,应有专职人员进行,必须接受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同时应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燃气供应系统的重要设备、重要部位应设有明显的识别标志。系统的运行与维护,除应遵守本规范外,还应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原料场的管理原料场储存管理在原料入场前,应当设专人对原料进行严格检查,确认无火种隐患后,方可进入原料区。原料堆垛存放时,水分不得超过20%,并做好记录;堆垛时需留有通风口或散热洞、散热沟,并要设有防止通风口、散热洞塌陷的措施;垛顶应有防雨雪措施;发现堆垛出现凹陷变形或有异味时,应当立即拆垛检查,并清除霉烂变质的原料。原料堆垛后,要定时测温。当温度上升到40℃以上时,要采取预防措施,并做好测温记录;当温度达到60℃时,必须拆垛散热,并做好灭火准备。被粉碎后的原料应集中堆放在原料房内。原料房的原料储存管理保证气化机组10天正常运行的用料。粉碎好的原料应定时翻晒,清除已变质的原料。入炉原料应保证无碎石、铁屑等硬质杂质,无霉变,水分含量不大于18%。原料场安全管理原料场内严禁吸烟,严禁一切明火。定期检查消防设施,保证消防器材处于可用状态。发现火灾时,应迅速通知安全管理人员,利用消防工具迅速扑灭火灾,若火势难以控制,应及时通知消防部门。火灾扑灭后,应及时清理火灾现场,查找失火原因,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火灾不再发生。原料场避雷装置定期检查、维修,定期测试并做出记录,避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1DB37/255-2007每年在雷雨季节前,必须检测完毕。55.15.1.15.1.25.25.2.15.2.25.2.35.2.45.2.4.15.2.4.25.2.4.35.2.55.2.5.15.2.5.25.2.5.35.2.5.45.2.6气化站设备的运行、维护与安全管理一般规定生物质气化站设备的运行与维护包括生物质气化机组、气柜和气柜附件的运行与维护。操作及管理人员应掌握气化设备操作规程,了解设备的原理和性能,对操作中发生的各种故障应能及时处理。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应在醒目位置上墙。设备运行气化机组运行前,操作人员应检查以下设备并使其达到初始准备状态:a)各转动设备应动作灵活,转向正确;b)确保气化机组整体系统的密封性;c)水封液位高度应在安全范围之内;d)各种仪表、阀门初始位置应正确;e)各种操作工具准备齐全;f)按操作规程将气化炉、净化装置调至启动状态。新装或大修重新砌筑炉膛的气化机组点火前,应进行烘炉,烘炉按照机组操作规程进行。气柜运行前的准备工作包括:a)水槽中应加水到设计位置,加水时,应打开气柜排空阀,保持气柜内外压力的平衡;b)气柜入口管处的排放阀门应关闭;c)上导轮油杯应注满润滑油;d)检查钟罩升降应灵活;气化机组点火启动气化机组点火启动按机组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点火启动后,初始废气应排空。密切监视燃气质量监测仪表和氧气检测仪,当燃气质量合格后,开启气柜进气阀,关闭机组排空阀。新气柜初次运行时,应对气柜内的空气进行置换。置换时,放散管周围严禁人员。置换程序为:a)使用气化机组刚开始运行时产生的废气置换气柜内的空气;b)使用机组运行稳定后产生的燃气置换气柜内的废气;c)控制机组产气量,使其不大于额定负荷的50%;d)放散管处测试燃气质量合格后,气柜置换完毕;e)关闭气柜放散阀,机组进入正常运行。机组正常运行机组在设计负荷下的正常运行,应按机组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人员在观察炉内工况和操作时,严禁头部贴近操作口。在机组运行中发现燃气质量不合格,应立即排空废气,同时阻断燃气送入气柜的通路,减小机组负荷,迅速调整气化炉内的工况,直至燃气合格后再送入气柜。机组运行中出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再继续运行:a)各压力、温度仪表读数异常或发生异常波动;b)巡查中发现各密封门、阀门有泄漏的地方;c)氧气检测仪检测的燃气中氧含量超过1%,机房内的一氧化碳报警器报警;d)气柜有倾斜、卡涩现象。机组停机a)机组停机操作按机组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2DB37/255-2007b)机组停止运行后,各阀门应恢复初始位置状态,打开机组各放液口及密封门,清理设备;c)设备停止运行后应确保水封的液位高度位于安全范围内。5.35.3.15.3.25.466.16.26.2.1设备的维护气化机组的维护包括:a)按照机组说明书和操作规程中要求,随时检查气化炉、净化器的工作状况;定期检修阀门、手轮、摇柄等转动部件;定期更换密封垫等易损件;定期对燃气管道进行拆卸清理;定期清理冷却水池;b)站房内的各种仪表应定期校核;c)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对燃气排送机进行维护,罗茨鼓风机的润滑油应每三个月更换一次;水环式真空泵的轴承每三个月清洗一次并定期更换填料密封或机械密封;d)冬季环境温度低于0℃时,如果停炉时间过长,应将气化机组内部的水排掉。排水时,必须打开排气口,保持机组内外压力平衡。气柜的维护包括:a)定期检查气柜的整体质量,钟罩应无损伤和漏气;水槽应无漏水,气柜基础应无异常沉降;导轮和导轨的运转应正常;b)定期检查水槽的水位情况,当水位下降至一定位置时,应及时补水;c)导轮的油杯每月加润滑油一次,发现损坏立即修理;d)放散阀门应启闭灵活;e)定期检查气柜压力,不得超出设计压力;f)气柜避雷系统的接地电阻应每半年测试一次,测试电阻应不大于5Ω,雨季前应进行特别检查;g)定期更换阻火器内填料;h)定期检查隔断装置状况,要求阀门启闭灵活,水封附近保持可靠的水源;i)寒冷地区入冬前应检查保温系统;j)当气柜防腐层脱落时,及时进行重新防腐。设备的安全管理a)站房内应整洁,不允许堆积杂物;b)按要求定期检查机房内消防器具,保持完好;c)站房机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规定的服装;d)设备运行中严禁打开各密封门及放液口;e)设备运行中,不允许在站房内施焊及进行其它明火作业;f)气柜进行气体置换时,放散口周围严禁站人;g)进入气柜进出口井底操作时必须系上安全带,井上应有人监护,严禁单独操作;h)维修气柜时,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具,所携带工具应严加保管,严禁以抛接方式传递工具。燃气输送管网的运行与维护管网的运行、维护和检修应由经过培训的专职人员进行。通气及运行新装和大修后又重新启用的管网在投入运行前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吹扫和通气:a)成立通气操作小组;b)通气前应通知用户,不应在夜间通气;c)关闭全部支管阀门进行主管吹扫;d)吹扫管应有专人监控,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放散完主管内的全部空气后关闭吹扫阀门;e)开启支管阀门,进行支管吹扫;f)选择支管中昀远用户作为放散点,接上放散阀及放散管,在室外空旷、通风较好处进行放散;3DB37/255-2007g)支管中的全部空气放散完毕,重新连接好户内系统,而后对连接处试漏;h)开启灶前阀,试点炉具,严禁拨下软管直接点燃燃气;i)应逐户进行通气。6.2.26.2.36.2.46.36.3.16.3.26.3.36.3.46.3.56.3.66.46.4.16.4.2管网进行吹扫工作时,吹扫管周围10m范围内严禁烟火。通气后,管网进入正常运行状态。新通气的管道在24小时之内检查一次,并应在通气后的第一周进行一次复查。维护与安全管理对燃气管网的维护,应由专人负责,制定管道和设备巡查周期及维修制度,做好记录,存入档案。巡查和维修周期的制定,应根据管材、质量、连接形式、使用年限和地质特点进行综合考虑。对管道定期进行巡查,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a)地下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距离内不应有土壤塌陷、滑坡、下沉、人工取土、堆积垃圾或重物、管道裸露、种植深根植物及搭建建(构)筑物等;b)地下燃气管道沿线不应有燃气异味、水面冒泡、树草枯萎和积雪表面有黄斑等异常现象或燃气泄出声响等;c)对地下燃气管道应定期进行泄漏检查,至少每年检查一次;d)地上燃气管道不得移位,保温层应完好;e)不应有燃气管道附件丢失或损坏;f)应定期向周围单位和住户询问有无异常情况。当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加强巡查:a)新投入运行的燃气管道和设备;b)地形较复杂的地段,如穿越跨越处、斜坡地段等,应在暴雨、大风或其它恶劣天气过后及时巡查;c)穿越主要公路、河流的燃气管道和设备;d)对有可能因工程施工而造成管道损坏、管道悬空等影响燃气管线安全运行的施工现场,应加强燃气管线的巡查与现场监护,可设立临时警示标志。集水井、阀门井巡查维护工作包括:a)集水器应工作正常,无燃气泄漏现象;b)阀门井内的阀门应无腐蚀、漏气现象;c)阀门井内应无积水,外沿周围应无妨碍阀门作业的堆积物。运行中的燃气管网不允许动火作业。户内系统的运行与维护一般规定a)燃气用户应遵守燃气安全使用规程,使用前,用户应学习安全用气基本知识,掌握正确使用燃气灶具的方法;b)户内用气系统发生故障必须及时通知专职人员进行修理。用户不得自行增、改、移、拆燃气设施,对违章者须照章处理,并限期采取纠正措施,直至暂停供应燃气;c)严禁在卧室内使用燃气灶具,使用燃气的厨房应有良好的通风;d)不得把其它物品堆积在燃气管道和器具上,并教育儿童不乱动燃气设施。不用灶具时,应关严阀门。灶具的运行操作a)点火前,应先检查一氧化碳报警器,确认房间内无燃气泄漏。若发现有漏气时应加强通风,严禁明火,通知专职人员进行修理;b)正常操作应先点火后开气,按灶具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4DB37/255-20076.4.36.4.3.16.4.3.26.4.3.377.17.1.17.1.27.1.37.1.47.27.2.17.2.27.2.37.2.47.2.5户内系统的维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