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工作自查报告(五篇)第一篇范文:社保自查报告医院社保自查报告您好!我院按照人社局文件精神,经我院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自查,对我院的就诊及住院进行全面的梳理和自查,未发现费用超标、借卡看病、超范围检查、以药换药,以物代药等情况,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现将自查工作情况如下汇报:一、医疗保险管理:1.我院已经成立和组成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小组,具体负责本医疗机构日常的基本医疗管理工作。2.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相关医保文件资料按规范管理。3.医保管理小组会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参保人员的各种医疗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如发现问题会及时给予解决,不定时的对医保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如有违规及时给予纠正并立即改正。4.医保管理小组会积极配合县社保部门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费用进行监督、审核、及时提供医疗档案和相关资料。二、医疗服务管理:1.本院经自查,在本医疗机构就诊会提供优质的服务,方便参保人员就医。2.对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并会提供明细清单,坚决杜绝以药换药、以物代药等违法行为的发生。3.对就诊病人进行身份验证,坚决杜绝冒名就诊及挂牌住院等现象的发生。4.就诊人员要求或必需使用的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都征求参保人员同意并签字存档。5.经药监部门检查无药品质量问题。三、医疗保险业务管理:1.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2.检查门诊处方、出院病历、检查配药情况均按规定执行。3.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规定。都按正常诊疗常规规定收治病人住院,无存在轻病住院,挂床住院的情况。危重病人,按诊疗规范,结合本院医疗条件,适当给予安排转院治疗。4.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管理规定。四、医疗保险信息管理:1.我院信息管理系统基本能够满足本医疗机构医保工作的日常需要,在日常系统维护方面也较完善,并能及时报告并积极排除医保信息系统故障,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2.信息系统能跟上级部门保持联系,上级部门有相关文件精神会第一时间进行处理。总之,通过本机构领导及相关医保人员的自查,本医疗机构也有很多存在不到的地方,本院医保相关人员会对不足之处给予纠正,确保医保情况做得更好。第二篇范文:工作报告之社保自查报告社保自查报告范文【篇一范例:医保自查报告】医保自查报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我站按照《淄人社字【2021】298号》等文件精神,经我站相关工作人员的努力,对于我站就诊的参保人员进行全面梳理,未发现费用超标、借卡看病、超范围检查、以药换药、以物代药等情况,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现将自查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一、医疗保险基础管理:1、我院成立有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小组,具体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日常管理工作。2、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相关医保管理资料按规范管理存档。3、医保管理小组定期组织人员对参保人员各种医疗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如发现问题及时给予解决,不定期对医保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如有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立即改正。4、医保管理小组人员积极配合县社保局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费用的监督、审核、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和相关资料。二、医疗保险服务管理:1、提昌优质服务,方便参保人员就医。2、对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坚决杜绝以药换药、以物代药等违法行为发生。3、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坚决杜绝冒名就诊及挂牌住院等现象发生。4、对就诊人员要求或必需使用的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都证求参保人员同意并签字存档。5、经药品监督部门检查无药品质量问题。三、医疗保险业务管理:1、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2、达到按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所要求的药品备药率。3、检查门诊处方、出院病历、检查配药情况均按规定执行。4、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规定。5、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管理规定。四、医疗保险信息管理:1、我院信息管理系统能满足医保工作的日常需要,在日常系统维护方面也较完善,并能及时报告并积极排除医保信息系统故障,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2、对医保窗口工作人员操作技能熟练,医保政策学习积极。3、医保数据安全完整。五、医疗保险费用控制:1、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和医疗保险限额规定。2、严格掌握入、出院标准,未发现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收住院或故意拖延出院、超范围检查等情况发生。3、每月医保费用报表按时送审、费用结算及时。六、医疗保险政策宣传:1、定期积极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保政策,及时传达和贯彻有关医保规定。2、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教育,如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经过对我院医保工作的进一步自查整改,使我院医保工作更加科学、合理,使我院医保管理人员和全体医务人员自身业务素质得到提高,加强了责任心,严防了医保资金不良流失,在社保局的支持和指导下,把我院的医疗工作做得更好。2021年6月26日【篇二范例:xx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自检自查报告】吉安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自检自查报告吉安社区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认真落实“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为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我们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有专门的劳动保障协管员、办公场所,能积极配合上级和社区的工作。各项设施都很齐全,并建立了各种制度,使我们的工作能更好的完成。我社区劳动保障站能够积极完成上级各部门交给的各项工作,也能很好的配合社区的工作,我们的劳动保障协管员每月能按时上下班,有事有病及时请假,对劳动保障工作认真负责。现将我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一)就业再就业工作1、加强城乡统筹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完善领导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把社区劳动就业工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完善领导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体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了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使就业服务功能延伸到基层,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建立劳动保障服务中心。2、强化就业培训,以培训促进就业。坚持“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方针,全方面、多渠道地开展培训工作,以促进和扩大就业为目的,努力增强培训的针对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实地考察,就地培训等模式有800多人实现了再就业。(二)社会保障工作1、多措并推辖区内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开展一是组织领导到位。经研究决定成立了吉安社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小组。分工明确,任务到人,层层抓落实,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供了有力的保证。二是宣传发动到位。为使我社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深入群众,做到家喻户晓,我社区不断加大宣传投入,并利用社区作为首要宣传阵地,设立政策咨询台,印制和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共千余份,从而大大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目前我社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入保完成千余人,完成任务的95%。2、督促有力,创建保障和谐劳务环境采取各网格员分片包保,责任到人的办法,同时要求网格人员到企业要宣传、督促用人单位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积极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督促用人单位为社区居民参加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打下坚定的基础。我们社区现在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结构性就业矛盾依然突出。劳动力整体素质与生产要求不相适应。二是培训任务与培训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失业人员逐年增多,普遍存在着文化水平偏低,没有一技之长,使得转移就业任务加大。三是剩余劳动力、失业人员就业困难。我们将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就业再就业的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同时要增强对本职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善于探索适合吉安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为我区就业再就业工作筑辉煌。新安街道吉安社区2021年10月15日【篇三范例:最新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自查报告】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展开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我局征缴股,具体组织实施此项工作,确保工作获得实效,到达预期目的。二、召开专题会议,扎实贯彻执行3月18日下午3时,全局干部职工召开了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自查专题会议。会上,分管副局长组织学习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展开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函〔2021〕62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展开2021年社保基金现场监视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主要领导就此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要责备局干部职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扎实展开自查,认真核对数据,梳理情况,查找题目,分析缘由,及时整改,做好迎接省人社厅的抽查。三、制定措施,扎实展开专项自查工作依照市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我局医疗保险基金财政补助资金自查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征缴股、支付股、财务组及办公室,就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和分配机制,2021年、2021年中省市县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数额、构成及到账情况,资金分配往向及划拨时间,未及时划拨到位的资金数额及缘由,支付待遇结算中是不是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题目及其他相干相干工作逐项分配到股室,逐项进行自查,对各项数据和补助资金与县财政部分进行严格核对,对存在的题目进行梳理,分析缘由提出整改方案,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确保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全使用。四、自查情况我县各级财政医疗保险基金补助资金主要触及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是每一年6月底(因居民医保基金是上年9-12月份征收次年医保基金),我局根据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参保情况,上报当年度参保人数和各级财政应承当的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同一上报各级财政部分,对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补助资金进行申报和补助。具体补助情况为:1、2021年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到位情况:截止2021年6月底,城镇居民参保人数为21484人。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中心为156元/人,省为58.7元/人,县为25.3元/人。中心应补助资金335.15万元,已到位425.95万元,超拨90.8万元(其中含2021年超拨60.05万元);省级应补助资金126.11万元,已到位资金126.11万元(含2021年超拨56.23万元);县级应补助资金54.36万元,2021年实际补助41.56万元,2021年超拨12.8万元,2021年县级配套资金54.36万元已全部到位。2、2021年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到位情况:3、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和分配机制情况:每一年6月底(因居民医保基金是上年9-12月份征收次年医保基金),我局根据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参保情况,上报当年度参保人数和各级财政应承当的补助资金,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情势上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同一上报各级财政部分,对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补助资金进行申报;各级财政部分经过审核后将补助资金划拨到地方财政,由我局通过县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划拨到县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进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待遇支付和门诊费分配使用。4、检查发现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题目及处理情况:我局在平常检查中采取抽查、走访参保病人等诸多方式进行检查,未发现虚报冒领的现象;我局和各乡镇社区未发现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现象。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加强力度对虚报冒领、经办机构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督导,做到早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整改,杜尽此类现象的发生。五、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基金决算中异常题目(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2021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本年收进合计26391300.99元。其中:兼顾金收进12064071.4元,个人帐户金收进14327229.59元,利息收进610593.31元。基本医疗保险收进同比2021年25974125.68元增加了1.6%,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数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