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承包项目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各生产部门、总承包现场项目部:为了吸取2010年11月15日上海胶州路大楼火灾事故的经验教训,做好总承包项目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总承包项目应当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与分包方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总承包现场项目部应当对分包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分包方应当服从总包的统一管理,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实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分包方不服从管理导致消防安全事故的,由分包方承担主要责任。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架构总承包项目现场应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消防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对其施工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成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建立义务消防队、应急预案。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协助消防安全负责人做好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保障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施工现场要设置消防通道并确保畅通。项目现场要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作业要求。在建建筑工地物内严禁住人,应设置标明楼梯间和出入口的临时醒目标志,视情况安装楼梯间和出入口的临时照明设施,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障碍物,规范材料堆放,保证在有发生火灾现场施工人员的疏散和消防人员扑救时通道便捷畅通。(二)施工现场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源。应当在建设工程平地阶段按照总平面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并保持充足的管网压力和流量。根据在建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防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配备水枪水带,消防干管设置水泵接合器,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高度在24米以上的建筑物,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配置加压设备,加压设备应不少于两台(一用一备)。加压设备选型应根据用水量及总压确定;加压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其电源应采用专用供电回路;加压水泵控制箱应靠近值班室,值班室应有专人值班;2、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建筑,最不利点消防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07mpa,每支水枪的充实水柱有效射程应不小于10m;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15mpa(1.5公斤),每支水枪的充实水柱有效射程应不小于13m;3、住宅和厂房工程每层应设置消火栓。在保证通道畅通的条件下,住宅工程每500平方米设1个消火栓;厂房工程每800平方米设1个消火栓;4、消防立管管材应选用镀锌钢管,不得采用塑料管;当建筑物高度超过30米时,消防立管管径应不小于50毫米;当建筑物高度超过100米时,消防立管管径应不小于100毫米;5、消防水源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建筑物的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不小于20立方米,水池深度均应不低于1.2米;临时消防用水的总管管径应不小于100毫米;消防水池的水位应定期检查,水量应有保证,消防水池内泥沙、杂物应及时处理;6、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安装应与工程主体施工同步时度,每一层系统安装完毕都应进行水枪试射,检验水枪充实水柱有效射程是否达到要求。(三)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和在建高层建筑的各个楼屋,应在明显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置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等消防器材。施工现场必须采用经消防部门检测合格的消防设备、器材。消防设备、器材要放置在明显易取的地方,放置高度不高于1.50米,座地式高度不少与15.0厘米,保持放置点通道畅通,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消防设备、器材保养和管理,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文字记录。施工现场所配备的消防设备、器材要绘制平面示意图挂在施工现场明显的地方。(四)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所有搭建临时设施都必须按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要求搭建,外观整齐、划一,结构牢固、安全,远离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五)施工现场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阻燃式密目安全立网,凡是不符合规定的安全网,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四、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现场应制定和落实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检查、宿舍消防管理、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安全用电管理、值班巡逻、动火审批、可燃杂物清理、吸烟管理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动用明火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应有具体防火防爆措施;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施工现场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设置,并分别安装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五、加强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施工人员上岗位的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以下消防内容: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保障施工现场人员具有相庆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六、落实防火检查,消防火灾隐患现场项目部应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防范、整改措施。防火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特殊工种持证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防火巡查落实情况等。七、加强初期火灾扑救和疏散演练项目部要根据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定,建立施工现场消防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提高施工人员及时报警、扑灭初期火灾和自救逃生能力。八、现场项目部做好冬季施工的防火检查内容1、施工现场是否根据施工作业条件订立了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并记录落实情况;2、施工现场动火是否履行报批手续,施工时是否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监护;3、食堂的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要求,职工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是否良好,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是否有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冬季取暖是否统一设置,有专人管理并有岗位职责。4、民工宿舍、木工间、油漆仓库、配电房等重点防火部位是否配有足够的灭火器,灭火器材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有专人负责。5、冬季施工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气体瓶,是否设有专用仓库,分类隔离存放;锅炉压力容器使用是否经专业部门检查批准,并且操作人员持证上岗。6、项目部是否根据实际的冬季施工情况,制定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滑、防高处坠落等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是否指导职工在发生火灾时如何自救或报警。7、对有阻燃性能要求的材料,如苯板、密目网等进场前必须按要求做阻燃性能检测,确保产品合格,并做到妥善保管远离火源。8、重点施工工序(保温层施工与焊接、气焊切割等)管理,对现场电焊、氧焊等产生火花、造成火灾的作业,必须在特定区域进行,并与易燃材料保证安全防火距离是否满足要求。九、加强监督管理公司对总承包项目现场消防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为年终项目考核的依据之一。项目管理部201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