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根镇中心学校肺结核病防控预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3】187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中心校结核病的防控工作,确保我中心校的稳定和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工作预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海南省卫生厅、海南省教育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以维护学校稳定、促进和谐校园为前提,严格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和省教育厅有关结核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做好结核病防控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二、工作原则坚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预防为先、科学处置”的防控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加强统一领导,建立高效可靠的结核病防控责任体系和快速反应机制,应对可能出现的结核病疫情。三、组织领导为确保学校结核病的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科学有序地开展,学校特成立领导小组:组长:梁仕弘副组长:黄书文物资储备员:龙田茂消毒、宣传员:李仕龙、陈小燕、谭彩霞成员:蔡梅香、李宪川及各班主任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校防控结核病的日常工作。由龙田茂同志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联系电话:(0898)62395795四、具体措施(一)、建立有效可靠的学校结核病防控责任体系学校建立校长、卫生管理员、班主任三级结核病防控体系明确校长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卫生管理员负责承担学校结核病人的发现、登记、报告、转诊、疫情监测以及非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和预防性服药者进行管理,以便有效应对学校结核病的突发疫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健康;班主任负责深入到学生中,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认真落实因病缺课学生的病因追查与登记,发现发热、盗汗、咳痰、咯血、胸痛、呼吸困难等结核病症状的学生要及时上报山根镇卫生院和万宁市疾控中心。(二)、加强日常检测,及时应对疫情认真做好新生入学体检,教职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将结核病检查列入主要内容。要严防肺结核病人的延误诊断缺位管理。(三)、规范疫情报告,严防疫情扩散严格执行“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控措施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肺结核病疫情及时向山根镇卫生院和万宁市疾控中心报告,防治疫情扩散。学校要对该病人所在宿舍和班级的学生进行结核病筛查,并按要求对学生宿舍和学习环境进行消毒。(四)、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防控知识与山根镇卫生院和万宁市疾控中心保持紧密联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通过开展健康教育课、举办知识讲座、知识问卷考试、发放结核病和其它传染病宣传资料、宣传挂图等形势多样的健康活动,并利用学校黑板报、升旗仪式、课间操、班会、校会,广泛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倡导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控能力。(五)、搞好校园卫生,减少疾病传染积极组织开展校园卫生清洁活动,清除卫生死角,努力改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教室、宿舍、食堂、小卖部等人群密集场所的消毒工作;教室和宿舍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新鲜,降低结核病的感染和传播机率。同时,加强学生的卫生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锻炼身体,增强体质。五、结核病不仅是一个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结核病疫情一旦发生将直接影响到广大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影响到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因此,要依法承担防控责任,履行防控义务,落实各项措施。对因结核病防控不力、推卸责任、玩忽职守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造成结核病疫情流行或蔓延等重大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山根镇中心学校201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