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任工作报告汇报(四篇)第一篇范文:公开透明干部选任机制切实改进干部选任方式公开透明干部选任机制切实改进干部选任方式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形成科学规范、综合配套的干部选任和干部监督工作制度体系,是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保证。近几年来,伊春市委组织部门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有效杜绝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一、围绕建立规范完备的干部制度体系,扎实推进干部制度配套改革,为预防干部选任工作不正之风提供制度保障为有效规范干部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防微杜渐的保廉防腐机制,我们扎实推进干部制度配套改革。依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出台了以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调整不称职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干部监督、民主推荐、干部考察、干部选拔任用决策、领导干部交流和干部培训为主要内容的《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十项制度》,初步构建了干部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为使干部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相互衔接配套,更加完善,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若干规定》,即实行市委常委会讨论干部票决制,市委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县、(市)区、市直部分单位党政正职,署名推荐领导干部,差额考察领导干部等制度。同时,注重健全完善相关的制度措施,相继制定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党政领导干部差额选任制暂行办法》、《关于各县(市)、区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差额选任制的通知》、《干部任职试用期管理考核办法》、《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建立干部监督巡视检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关于市纪检、政法、宣传、统战部门协助市委管理干部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调整不称职领导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科级“二线”干部管理的原则意见》等制度,实行了领导干部任期制,全面推行了县(市)区(局)党委选拔任用干部票决制。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干部工作的各项制度逐步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初步建立了科学规范、成龙配套的干部工作制度体系,推进了干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程,为惩治和预防腐败构筑了制度屏障。二、围绕健全公开透明的干部选任机制,切实改进干部选任方式,从源头上预防干部选任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从2000年开始,我们就把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作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干部选任工作中不正之风的突破口,制定出台了《实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制度》,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提高公选科学化水平和降低工作成本的方法途径,健全完善公选工作的量化考察机制,在考务工作、监督环节、考察过程、任用决策阶段都建立了相关的工作机制、措施和办法,实现了选人用人上的新突破。截至2006年6月底,先后有57名市内外优秀年轻干部通过公选走上处级领导岗位,有370名优秀年轻干部进入乡镇或县(市)区部门领导班子。为改进干部选任方式,解决干部能上能下,使干部选任工作得到有效约束,我们还出台了《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全面推行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对市、县、乡三级党政机关在机构改革中实施干部竞争上岗的基本原则、范围、程序、方法作了具体规定。2004年又制定了《市直机关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试行办法》,在全市党政机关全面推行了竞争上岗,一些县区的党政机关内设机构也实行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在2001年全面实行党政群机关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基础上,2004年以来,全市市直部门共有498名干部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走上科级领导岗位。为提高干部选拔任用质量,规范选拔任用程序,我们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差额选任制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市、县两级提任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全部实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表决。推荐提名环节,在符合条件的后备干部中按每个职位2:1的比例进行民主推荐,按推荐结果确定提名人选。考察环节,对推荐后确定的差额人选同等对待,按同一标准进行考察。酝酿环节,根据考察情况,对人选进行差额酝酿。票决环节,对每个职位的两名人选,提交常委会无记名差额投票表决,当场公布表决结果。目前,我市处、科两级干部提拔任用全部实行了差额选任制,三年来共差额选任处、科级干部1438人。通过改进选任方式,既拓宽了干部选拔任用的视野,提高干部选任工作质量,又解决了干部任用上少数人说了算的问题,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了干部选任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三、围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扩大干部工作民主,从各个环节上防止干部选任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一是在推荐环节上扩大民主。《干部任用条例》颁布后,市委健全完善了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测评制度,建立了署名推荐领导干部等制度,公开任职岗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及推荐方式,把人选推荐的范围扩大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离退休老同志、职工代表和群众代表。特别是在换届中,扩大了参加全额定向民主推荐人员范围,对拟提拔人选进行了二次会议推荐,并扩大了谈话推荐范围;在市委委员、副市级领导干部、现职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大会上对县(市)、区党政正职人选进行“海选”推荐,把“海选”出的人选作为全委会推荐的提名人选。二是在考察环节上扩大民主。实行了考察预告制和差额考察制,对拟提任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事先通过新闻媒体和公告等形式发布预告;对有关单位和部门拟提职干部,根据工作需要,以多于考察对象数量1~2名确定差额人选实行差额考察,横向比较,排出顺序。三是在酝酿、决定环节上扩大民主。扩大了参加酝酿人员的范围,实行了市委常委会讨论干部票决制和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县(市)区和市直部分单位党政正职等制度。2004年以来,共有474名干部通过票决方式予以任免,县(市)区委提任科级干部也全部实行了无记名投票表决。四是在任职环节扩大了民主。完善了任前公示制,实行了试用期制。同时,积极拓展任前公示和任职试用期的范围,将任前公示制、任职试用期制由处级干部扩大到科级干部,由委任制干部扩大到选任制干部,由党政机关干部扩大到事业、有关企业单位干部。四、围绕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强化监管措施,积极防范易发生不正之风的重点部位和重点对象一是实行全程监督。在民主推荐环节建立了署名推荐制和推荐责任追究制,党委和领导干部个人向上级推荐提名干部人选,党委书记和领导干部作为推荐责任人负失察责任。在考察环节实行了考察责任制和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考察组对拟任干部考察环节承担责任,对造成考察失误的,区分性质,予以处理。考察实行纪委全程参与和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制度。严格落实群众举报查处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和公告向社会公布“12380”干部监督专项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信箱,换届期间安排专人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建立了查办责任制,对受理的群众举报,做到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三落实”。讨论决定环节实行了任前公示制和用人失误责任追究制,任职环节实行了试用期制和试用期考核制,使干部选任工作的全过程都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二是突出监督重点。突出正职领导干部这一监督重点。完善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任职廉政承诺制度、市管处级党政领导班子正职年度报告、回复组织函询和诫勉谈话制度,制定了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公示、通报、署名表决制度和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制度,完善了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约束了领导干部的决策行为。建立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有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离任全部实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按照“三年审一次,一次审三年”要求,全面开展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效规范了权力运行。2003年以来,全市共审计处级干部148人,提出审计建议163条,移交纪检部门案件线索9个,对1名处级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立了定期巡视考察制度,每年都组成由组织、纪检、人大、政协等部门和老干部监督员等各方面人士参加的巡视组,对县(市)区和部分市直机关党政领导班子和正职领导干部进行全面的巡视检查,及时处理违反《干部任用条例》任用干部的行为。我市开展干部巡视工作的做法在全省干部制度改革专项会议上交流了经验,并在新华网上登载。全面实行了科级干部任职审查备案制度,对全市科级干部配备情况和任用程序进行审查把关,有效遏制了超职数、超职级配备干部问题。制定《公示过程中群众反映(举报)问题的调查处理办法》,下发《组织部门受理群众举报调查处理办法》。2004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举报115起,查实11件,其中3人取消任职决定,5人进行组织处理,2人进行诫勉谈话,1人责令检查。2004和2006年我市被评为全省干部监督工作先进单位。□(编辑/刘新)第二篇范文:对乡镇干部选任工作的调研报告找文章到更多原创-(/)新时期,把“塑造政府良好形象,提高政府公信力”列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为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大致上,政府公信力建设包括宏观层面制定政策、制度的科学、规范性建设,以及执行层面行政干部队伍公信力建设两个方面。如何建设干部公信力从而推动政府公信力建设呢?干部工作又应该承担什么样的任务呢?针对上述问题,结合掌握的信访资料,我们采用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分别选取了**、**、**、**等四个有代表性的乡镇为典型,对近年的干部选任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结果显示:在四个乡镇纵向对比中,普遍反映出干部的公信力不断上升,执行能力有所下降;横向对比,反映出实行公推直选的两个乡镇(**、**),干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要高于其他乡镇。随机抽问的结果是:“税费改革后,政府职能从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提升干部公信力占第一因素;“干部选任更规范、民主、透明”提升干部公信力占第二位。如果不考虑“税费改革后,政府职能从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这个普遍的宏观层面的政策性原因,那么推行干部选任制度改革无疑是干部公信力建设的第一推手。近年来的干部选任工作围绕干部公信力建设这个重心,改革选任制度,主要从三个方面努力,建设了一支有威信、更纯洁、动力足的较具公信力的干部队伍。一、扩大民意基础,干部更具威信近年来,对干部选任制度进行了大胆的探索,推行干部选任的民主推荐制度,将干部的初始提名权下放给干部周围的广大干部群众,凡民主推荐不过半的干部得不到提拔使用;推行民主测评制度,给群众表达领导干部去留升降的建议权;推行社会征询制度,让广大群众对选拔的干部进行评价。全面推行此系列制度后选任的干部,在工作中都表现出了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从2003年以来,只有今年8月份换届后的4个月工作,普遍感到有成效,乡镇自身化解债务达到了债务总量的一半;**镇作为扩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行公推直选党组织书记的试点乡镇,今年的工作也较往年大幅度改善,自身化债达到了80余万。实践证明,改革干部选任制度,在充分的民意酝酿基础上选任的干部,更能够取得广泛的支持和拥护,更具威信干好工作,这是构成干部公信力的第一个要素。二、严格选任程序,干部更加纯洁干部选任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跃上新台阶。每选任一名干部,都严格遵循干部选任的每一道必须程序,通过四道关:先过民意信任关(民主推荐、测评、社会征询),再过组织筛选关(组织考察、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再过集体票决关(常委会或全委会投票通过),最后过廉政审查关(征询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任前公示);对于一般干部的调动,也制定《**县人事调配暂行办法》予以规范。2006年以来的3次共300余名干部的选任,完全实现程序严格、资料齐全、档案规范。一道道严格的程序,确保了过关的干部政治可靠、清正廉洁、组织、群众共同信任,构成了干部公信力的第二个因素。三、畅通民意渠道,干部更增动力着力构建干部监督网络,畅通民意表达渠道,除了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外,特别注意来信来访的收集、调查、处理、回复,让群众对选任的干部进行监督。近两年来,共收到、受理反映干部问题的信访件60余件,如对其中反映某党委书记平时下村指导工作少的情况,经调查属实,及时对该干部进行了调整。当干部时时处在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时,干部工作起来更有压力,从而也更增加动力。这构成了干部公信力的第三个因素。但在调研中也反映出了几个干部选任中的问题,在此提出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