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的CDM项目—行业和类型1、可以开展CDM项目的行业(1)电力部门:根据专家判断,电力部门会占有中国总的CDM潜力的50%,2000年中国的电力部门贡献了能源部门总的碳排放的24%,并且到2010年仍然要占26%。(2)水泥部门;(3)钢铁工业;(4)化学工业,如已二酸和硝酸生产企业,制冷剂企业。(5)建材和金属材料工业,如电解铝企业;(6)林业部门,如造林和再造林工程。作为CDM潜力最大的工业部门,电力部门可产生CO2减排的具体项目类型又可划分为:零排放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如:水电、风能、太阳能、潮汐、地热等;燃料替代—联合循环燃气发电厂;垃圾填埋气甲烷回收发电;煤层甲烷气的回收发电;生物质热电联产;农业工业和城市废物,或生物沼气发电。然而,以上各部门的产业项目并不能自动成为CDM项目,判断一个项目是否被申报为CDM项目有很多标准,一般而言,对于CDM项目的总体要求为:(1)实施了该项目后,温室气体[CO2(二氧化碳)、CH4(甲烷)、N2O(氧化亚氮)HFCS(氢氟碳化物)、PFCS(全氟化碳)、SF6(六氟化硫)]的排放量低于没有实施该项目的排放量。(2)应符合项目所在国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减缓温室效应;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减少贫困;有利于社会进步和增加就业。(3)项目必须具备额外性:资金的额外性:即收益率较低,有投融资障碍需要克服;技术的额外性:存在技术风险需要克服;项目在当地或地理条件类似的地区并没有普及;CDM项目减排效益的额外性是CDM方法学的一个核心问题,是一个项目是否可被批准为CDM项目的必要条件。根据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EB)的规则,只有2000年1月1日以后投入运行,并在立项时考虑了CDM因素的项目才可成为CDM项目。但较好的项目是正在设计或施工阶段中,在2006年—2008年投产的项目。该项目在申请CDM项目前,最好已筹集到开工建设需要的资金,或资金已落实。2、典型的项目类型根据申报CDM项目时所依据的各种经联合国执行理事会(EB)批准的方法学,对各个部门/行业可以进行CDM活动的项目类型做出初步筛选,具体衡量条件如下:(1)电力供应类:可再生或不可再生能源项目重点为零排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如水电、风能、河流、太阳能、潮汐、地热等。①水电和风电项目标准:水电项目装机容量最好小于9万千瓦,并网发电;风电项目装机容量最好小于10万千瓦,并网发电项目;当地的主要发电类型不是以水利、风能、太阳能等极低成本或零成本资源发电的。②生物质能发电项目:使用本来应该被焚烧或废弃的生物质(例如稻壳、甘蔗渣、秸秆)。当地有足够的未被利用的生物质,这些生物质过于分散以至于在收集它们发电并网不经济。(2)采煤工业中煤矿气的回收利用即煤矿内部所产生的瓦斯气(专业术语称煤矿气,CMM),通过集中回收利用,燃烧为CO2排放,从而减少CH4的排放量。具体来源包括:采煤过程中从地面排气井抽取煤矿气;开采前通过地下钻孔从煤矿中抽取预开采煤矿气;利用表面采空井,地下钻孔,排气通道或其它的采空区气体抽取技术来抽取开采后煤矿气(PCMM),包括来自密闭区域的气体。CDM项目活动包括使用以下方法处置抽取的煤矿气:通过燃烧破坏抽取的煤矿气;通过发电、提供动力或者供暖来破坏抽取的煤矿气;出于安全原因稀释的剩余部分甲烷仍然可以排空;项目活动抽取的所有煤矿气要么加以利用,要么销毁,不能直接排空。具有以下任何特征的项目活动不能申报CDM:露天煤矿开采;从已经遗弃、退役的煤矿中抽取煤矿气;抽取利用原始煤层气,比如独立于任何采煤活动,从煤层中抽取的高质量的煤层气;煤矿开采前使用CO2或者其他任何液体、气体强化煤层气的排放。(3)水泥工业生产中的CDM项目①水泥生产余热发电在无CDM项目时,企业自发电没有上网;CDM项目所发电量在水泥企业内部使用,多余电量可以上网;CDM项目发电替换电网电量或特别的可识别的电源的电量(已存在的自备电站或新电站)。②水泥生产过程中的燃料替换水泥生产中的燃料部分被以下燃料所替换;源于化石物质的废弃材料如轮胎、塑料、高分子材料、橡胶等;多余的生物质剩余物;用于替换的燃料数量必须为所有用户消耗量的至少1.5倍以上。③水泥熟料混合物中增加添加物的比例:用于增加到熟料混合物中的添加物不存在短缺问题,只适用于在东道国内出售的水泥,不可用于出口;必须有适当的数据说明在市场上出售的水泥类型。(4)制冷剂生产工业中,氟化气体(HFCS)的减排项目从现有的HCFC22(R22:第二代氟利昂)生产企业减少HFC23(R23)的排放(HFC23是生产HCFC22的副产品);在2000—2004年间该企业至少有三年时间生产R22;当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HFC23排放;原本这些HFC23是被排放到大气中,而不是被收集或出售。(5)有机酸和无机酸生产工业中,氧化亚氮(N2O)减排项目①已二酸生产中的N2O减排项目项目说明:N2O作为生产已二酸的副产品,由于没有任何经济价值而被直接排放。该项目要求企业安装分解设备将其转化为氮气;用催化剂或热分解的方式处理生产已二酸过程中产生的N2O;要求当地对现有数据(项目实施前后的排放数据)能够评估;2004年前投产的生产厂。②硝酸生产中的N2O减排项目2005年底前投产的生产厂,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若干吨/年);项目活动的开展不能导致现有的N2O减排设施关闭,不能影响硝酸产量;项目活动的开展不能导致NOX的排放增加;如果NOX的减排设施已经存在,则必须为选择性催化还原设施。(6)燃料或原料替代类①煤/石油改天然气项目将原有的以石油或煤作为工业燃料的项目改进为天然气燃料。当地法规没有禁止该企业的设备使用石油或煤作为燃料。当地使用天然气成本比煤和石油高。在实施该项目后,设备没有显著的效率改进。项目没有增加设备的产出能力和寿命,项目实施只改变生产中的环节,而不改变工艺流程。②无机化学品生产企业中的减排原料替换在无机化学品生产企业中(如生产盐类物质),用可再生能源的原料如生物替换CO2排放系数高的化石或矿物质原料。替换后产品质量无变化,企业生产能力在替换后一般不增加。替换过程无额外的能量需求。(7)工业生产中的利用废气或废热或废压发电项目(例如炼焦工业中的焦炉气,炼钢工业中的高炉气)工业生产设施中利用废热或者燃烧废气进行发电活动。项目发电用于替换燃烧化石燃料的电网电量或自备电源的电量。废气或废热或废压产生的过程中没有燃料替换现象。(8)废弃物管理①垃圾填埋发电/供暖实施此项目前,垃圾填埋气部分地或全部向大气层排放;而当地法规没有禁止垃圾填埋气直接向大气排放。被收集的气体在火炬点燃放空或者被收集的气体用于生产能源(例如电能/热能)。②有机废弃物(新鲜垃圾)的处理利用废弃物无氧发酵产生甲烷气,废弃物如不处理利用将被废置或填埋。利用方式为发电或发热。③农场中牲畜粪便和废弃物的管理牲畜粪便和废弃物发酵,产生甲烷等主要排放气体。牲畜定义为:猪、牛羊和家禽。收集的气体处理方式为明火燃烧、发电或发热。④工业生产中含有机物废水产生的甲烷回收处理已有含有机物废水的处理设施为开放式的,无氧发酵产生甲烷。甲烷回收处理方式为采用密闭系统,集中收集甲烷气体。收集的气体处理方式为发电或发热。⑤油田废气回收利用项目油田产生的部分混合天然气在现场被白白燃烧掉,开发新技术可使用这部分天然气发电。油井产生的天然气通过管道线被回收和输送到处理场地,进而生产干燥气体、液化石油气和凝固物质。产品(干燥气体、液化石油气和凝固物质)有可能在市场上替换同样类型的燃料或者单位含碳量高的燃料。由该项目带来的燃料替换不会导致市场上燃料消耗量增加。该项目实施前,天然气主要被燃烧。可以申请CDM的领域能够在CDM项目中获得收益的行业包括:电力能源供给1可再生能源发电(水力、太阳能、风力、潮汐、生物只能等);2高效清洁的发电技术及热电联产;如天然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超临界燃煤发电,压力循环流化床锅炉发电,多联产燃煤发电等;3燃煤工业及民用锅炉窑炉,包括炼焦窑炉,高炉节能技术改造;4高效低损耗电力输配系统;5提高发电效率(清洁煤发电技术、大机组超临界燃煤发电、热电联产);6高效的电力传输与分配;7高耗能工业设备和工艺流程节能改造;8电力需求侧管理(DSM):工业通用设备节电改造:如变频调速高效马达,高效风机水泵,绿色照明,非晶态高效配电变压器,电热炉改造等;9城市建筑节能示范项目;10风力发电场示范项目;11太阳能PV发电场示范项目。煤炭1煤矿煤层甲烷气的回收利用(发电、生产碳黑、供热和居民生活用能);2矿井乏风回收利用。工业1工业过程中提高能源和原材料效率;2工业过程中减排或回收利用二氧化碳和资源化再利用技术;3空调照明系统的节能改造;4其它高GWP值氟化气体的减排项目: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5水泥厂工艺过程减排二氧化碳技术改造。交通1城市交通节能示范项目:包括天然气燃料车,燃料电池车,高效车辆引擎等;2燃料转换;3交通工具提高效率;4公共交通系统的扩展;5生物燃料。油气1减少管道泄漏;2轻烃回收利用;3城市公用事业;4垃圾填埋气回收利用;5污水处理甲烷气回收利用;6集中供热及燃气热电联供;7城市照明亮化系统的节能改造(太阳能或高效照明灯具);8北方城市推广天然气集中供热;9生物质能高效转换系统:集中供热、供气和发电示范工程10城市垃圾焚烧和填埋气甲烷回收发电供暖农业1改良耕种方法;2减少能源使用;3改良肥料管理;4改良肥料使用方法;5利用动物粪便生产沼气和使用沼气;6植树造林和再造林等。目前市场上CDM项目多数都集中在风电、生物质能、水电、垃圾填埋气体发电、提高能效、燃料替换等六个领域,其中尤其以前四项最热,70%的CER交易都集中在这些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