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水煮笋罐头QB1407-91Cannedbambooshootsboiledinwater───────────────────────────────────────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煮笋罐头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毛笋、麻笋等原料,经预煮、整理、加水发酵(或调酸),装罐,密封、杀菌制成的水煮笋罐头。2引用标准GB4789.26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GB5009.11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GB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GB5009.13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GB5009.16食品中锡的测定方法GB10786罐头食品的pH测定GB11671果蔬类罐头食品卫生标准QB1006罐头食品检验规则QB1007罐头食品净重和固形物含量的测定ZBX70004罐头食品的感官检验ZBX70005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3术语3.1析出物在加工贮存过程中析出的笋本身所含的氨基酸,常存在于笋节间歇和汤汁中。3.2粗纤维笋体过老,食之有渣的感觉。3.3整装水煮笋罐头采用整只笋制成的水煮笋罐头。3.4混装水煮笋罐头采用整只笋、断尖笋、修整笋、笋尖、半只笋、异形笋混装的水煮笋罐头。3.5片装水煮笋罐头将笋切成厚约25mm,长约45~75mm,宽约25~45mm的薄片制成的水煮笋罐头。3.6丝装水煮笋罐头将笋切成长约45mm,宽约3mm,厚约3mm的笋丝制成的水煮笋罐头。3.7丁装水煮笋罐头将笋切成约10~15mm见方的笋丁制成的水煮笋罐头。4产品分类水煮笋罐头按笋的形状分为整装、混装、片装、丝装和丁装五类。整装水煮笋按笋的大小又分成六个等级,代号如表1。表1水煮笋罐头产品代号─────┬────┬─────┬──────────────────│││每罐装笋数产品分类│产品代号│笋形大小├────────┬─────────│││9kg罐│18kg罐─────┼────┼─────┼────────┼─────────│862LL│特大形│5~7│10~15│862L│大形│8~12│16~25│862M│中形│13~20│26~40整装水煮笋│862S│小形│21~30│41~60│862SS│小小形│31~40│61~80│862T│最小形│≥41│≥81─────┼────┼─────┴────────┴─────────混装水煮笋│8621│片装水煮笋│8622│丝装水煮笋│8623│丁装水煮笋│8624│─水煮小竹笋│8625│─────┴────┴─────────────────────────5技术要求5.1原辅材料5.1.1竹笋采用新鲜质嫩、无粗纤维、无霉烂、无病虫害和机械伤的竹笋。5.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感官要求────┬───────────┬──────────┬───────────项目│优级品│一级品│合格品────┼───────────┼──────────┼───────────│笋肉呈乳白色,有光泽;│笋肉呈乳白色或黄色,│笋肉呈黄色或灰白色;汤色泽│汤汁清,允许稍有白色析│较有光泽;汤汁较清,│汁尚清,允许有笋衣碎屑│出物│允许稍有笋衣碎屑和白│和白色析出物││色析出物│────┼───────────┴──────────┴───────────滋味气味│具有水煮笋经发酵制成罐头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整│笋只鲜嫩、坚实、完整,│笋只鲜嫩、坚实、较完│笋只尚嫩,无明显粗纤││有笋尖,外形成锥形,大│整,有笋尖,外形成锥│维,允许稍有损伤和拔│装│小大致均匀│形,大小较均匀│节,大小尚均匀├─┼───────────┼──────────┼───────────组│混││││装│笋只鲜嫩│笋只较鲜嫩│笋只尚鲜嫩├─┼───────────┼──────────┼───────────织│片│笋片鲜嫩,切面光滑,厚│笋片较鲜嫩,切面较光│笋片尚鲜嫩,切面尚光│装│薄大小大致均匀│滑,厚薄大小较均匀│滑,厚薄大小尚均匀├─┼───────────┼──────────┼───────────形│丝│笋丝鲜嫩,长短粗细大致│笋丝较鲜嫩,长短粗细│笋丝尚鲜嫩,长短粗细尚│装│均匀│较均匀│均匀├─┼───────────┼──────────┼───────────态│丁│笋丁鲜嫩,大小大致均匀│笋丁较鲜嫩,大小较均│笋丁尚鲜嫩,大小尚均匀│装││匀│──┴─┴───────────┴──────────┴───────────5.3理化指标5.3.1净重应符合表3中有关净重的要求,每批产品平均净重应不低于标明重量。5.3.2固形物应符合表3中有关固形物含量的要求,每批产品平均固形物重应不低于规定重量。表3净重和固形物的要求───┬─────────────┬───────────────────│净重│固形物罐号├──────┬──────┼─────┬──────┬──────│标明重量(g)│允许公差(%)│含量(%)│规定重量(g)│允许公差(%)───┼──────┼──────┼─────┼──────┼──────9kg罐│9000│±1.0│55.6│5000│±1.018kg罐│18000│±1.0│61.8│11000│±1.0───┴──────┴──────┴─────┴──────┴──────5.3.3pH值4.2~4.6(平衡后笋体中心)。5.3.4重金属含量应符合GB11671的要求。5.4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5.5缺陷样品的感官要求和物理指标如不符合技术要求,应计作缺陷。缺陷按表4分类。表4样品缺陷分类─────┬─────────────────────────────────类别│缺陷─────┼─────────────────────────────────│有明显异味;严重缺陷│硫化铁明显污染内容物;│有有害杂质,如碎玻璃、头发、外来昆虫、金属屑及长径大于3mm已脱落│的锡珠─────┼─────────────────────────────────│有一般杂质,如棉线、合成纤维丝、长径不大于3mm已脱落的锡珠;│感官要求明显不符合技术要求,有数量限制的超标;一般缺陷│净重负公差超过允许公差;│固形物重公差超过允许公差─────┴─────────────────────────────────6试验方法6.1感官要求按ZBX70004规定的方法检验。6.2净重按QB1007规定的方法检验。6.3固形物按QB1007规定的方法检验。6.4pH值按GB10786规定的方法检验。6.5重金属含量按GB5009.16、GB5009.13、GB5009.12、GB5009.11规定的方法分别测定锡、铜、铅和砷。6.6微生物指标按GB4789.26规定的方法检验。7检验规则按QB1006执行。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按ZBX70005的规定进行。━━━━━━━━━━附加说明: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工业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浙江省轻工业研究所、轻工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杭州站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宗裕俞荣华张时康。━━━━━━━━━━━━━━━━━━━━━━━━━━━━━━━━━━━━━━━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1-12-31批准1992-08-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