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项目名称:年产32万吨薄板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临清市鸿基集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7年9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32万吨薄板项目建设单位临清市鸿基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荣德春联系人范岱山通讯地址山东临清工业园区临清市鸿基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869552773传真——邮政编码252500建设地点山东临清工业园区,临清市鸿基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立项审批部门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2017-371581-31-03-011286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钢延压加工C3140占地面积(平方米)200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110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47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43%评价经费(万元)预投产日期2016年1月(已建部分)2018年2月(未建部分)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简介临清市鸿基集团有限公司位于聊城市山东临清工业园区,成立于2005年8月,注册资金20088万元,法人代表荣德春。厂区占地面积约160000平方米,现有职工300人。临清市鸿基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热镀铝锌硅钢板、彩涂钢板、冷轧板材的生产和销售。临清市鸿基集团有限公司现有1条30万吨/年热镀铝锌硅生产线、1条25万吨/年彩涂生产线、1条60万吨/年酸洗生产线,现有两套冷轧机组,其中一套1380mm冷轧机组年产能为30万吨冷轧薄板、一套1080mm冷轧机组年产能为16万吨冷轧薄板(属于本项目一期工程)。本项目为年产32万吨薄板项目,企业已建成1套16万吨/年冷轧机组,尚有1套16万吨/年冷轧机组未开工建设。已建成冷轧机组为本次评价项目的一期项目,已于2015年8月投产,建设单位在未进行环评且未通过审批的情况下,临清市环境保护局针对该项目未批先建的问题对建设单位进行了处罚(建设单位处罚决定书、缴纳罚款单据见附件)。-3-本项目为临清市鸿基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薄板项目,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项目位于临清市鸿基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本项目产品为冷轧板,冷轧板具有良好的性能,通过冷轧可以得到厚度更薄、精度更高的冷轧带钢和钢板,平直度高、表面光洁度高、冷轧板表面清洁光亮、易于进行涂镀加工、品种多,用途广,同时具有冲压性能高,是镀锌板生产的重要原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经过现场踏勘及调研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科学、严谨”的态度,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本次环评不涉及辐射评价,项目涉及到的辐射设备另行环评。二、产业政策及土地规划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改)》,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中第五钢铁“11、复二重线材轧机;12、横列式线材轧机;13、横列式棒材及型材轧机;14、叠轧薄板轧机;15、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17、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19、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本项目冷轧机为六辊可逆式冷轧机,不属于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已经备案,登记备案号为2017-371581-31-03-011286。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2)规划手续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临清市鸿基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根据临清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土地使用证临国用(2010)第0123号,临清市鸿基集团有限公司占地面积116108.7平方米,全部为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符合临清市土地利用规划。土地证明文件详见附件。(3)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的符合性具体见表1。表1项目建设与263号文符合性一览表鲁环函〔2012〕263号中相关内容符合性分析(一)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首先向发展改项目已备案,符合-4-革等项目备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方可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二)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1.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对已建成但未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各类园区,其产业结构不明确、功能区划不清晰、环保设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入园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山东临清工业园区,园区区域环评由山东省环保厅审批,批复文号:鲁环审[2010]219号批复2.行业或园区规划变更应及时履行规划环评手续。已经批准的规划在实施范围、适用期限、规模、结构和布局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或者修订的,应当重新开展规划环评或者进行补充规划环评,未履行规划环评变更手续的不予受理和审批原批准规划范围外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本项目位于山东临清工业园区,已履行规划环评手续,符合3.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化工石化、纺织印染、铅锌冶炼、铅蓄电池制造、皮革鞣制、电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金属排放的新上项目应按规定进入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各类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否则不予审批。本项目不属于鲁环函〔2012〕263号中规定的重点行业,符合(三)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项目不属于限制审批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采取环保措施后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符合3.对于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项目不需要申请总量指标,符合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本项目位于山东临清工业园区,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符合文件要求。(四)南水北调流域的有关要求1.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15公里之内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15公里之外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治、用、保”实现区域污水资源化并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减。本项目位于南水北调两侧15公里之内,项目运营期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临清市碧水污水处理厂,符合2.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涉及重金属排放、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可能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项目一律不批本项目位于南水北调两侧15公里之内,项目无重金属排放,项目选址不涉及水源地,不会对水源地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符合3、沿线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污染严重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南水北调两-5-侧15公里之内,项目不属于污染严重项目,符合4、南水北调流域及其行政辖区内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的,对增加废水排放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新上项目一律不批。本项目运营期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临清市碧水污水处理厂,符合(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本项目设置环境风险评价专题章节,符合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可行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专题章节按要求进行了风险识别,针对工程生产特点,结合对各类事故的影响分析,提出了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由上表可知,、项目满足《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鲁环函〔2012〕263号)的要求。三、主要建筑物及平面布置(项目组成表)临清市鸿基集团有限公司主出入口设在厂区南、北两侧,厂区南部主要为办公楼、餐厅、宿舍楼、锅炉房等。厂区中部由南向北依次为现有彩涂、镀锌车间、现有成品仓库、现有冷轧、酸洗车间、新建彩涂、镀锌车间,拟建原料及成品仓库。酸洗车间的东北角为事故水池及酸洗、冷轧污水处理站。本项目已建成冷轧机组位于现有冷轧车间的中部,拟建的冷轧机组位于冷轧车间的西半部,压瓦机、开平机、分条机设在裁切加工车间内。本项目冷轧生产车间、裁切加工车间为厂区原有车间,项目拟建原料及成品仓库建筑面积为20000平方米。本项目各功能分区较明确,布置较为合理。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表2项目组成一览表类别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主体工程冷轧车间(依托现有)内设1080mm冷轧机组1套(已建成)、1080mm冷轧机组1套(未建设),设计冷轧钢板32万吨/年裁切加工车间(依托现有)设置压瓦机、开平机、分条机,年开瓦分条的彩涂板、镀锌板钢卷加工量分别为2万吨、5万吨。储运工程新建原料及成品仓库仓库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存放厂区产品:冷轧钢板、彩涂板等。公用工程给水工程工业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供给,生活用水采用自来水(本项目依托部分)排水工程雨污分流制。冷轧废水进入现有冷轧酸洗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临清市碧水污水处理厂。(本项目依托部分)-6-软水站软水由现有10m3/h软水站供给,采用“过滤+两级反渗透”工艺(本项目依托部分)环保工程废气冷轧生产线设有轧制油雾净化系统,配套15m排气筒。废水冷轧含油废水经现有冷轧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进入现有酸洗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冷轧废水采用“隔油+破乳+气浮+水解酸化+活性污泥+沉淀”工艺,酸废水采用“曝气中和+混凝沉淀+过滤”工艺,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临清市碧水污水处理厂。(本项目依托部分)固废废滤布、废滤网、污水站废油、乳化液站含油残渣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冷轧车间西南角设有危废暂存仓库一处(占地面积60m2)(本项目依托部分)噪声采用吸声、隔声和降噪等措施环境风险事故水池及导排系统酸洗车间东侧已设置1500m3事故水池及厂区事故废水导排系统。(本项目依托部分)四、生产规模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32万吨冷轧钢板。已建一条16万吨冷轧钢板生产线,拟建一条16万吨生产线。冷轧钢板产品符合《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708-2006)标准要求。项目生产规模及产品规格见表3。表3项目生产规模及产品规格表序号生产规模产品规格132万t/a带钢厚度:0.12-1.2mm;带钢宽度:750-1080mm鸿基集团全厂上下游产品框架详见图1。酸洗(现有60万t/a)外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