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还剩 ... 页未读,继续阅读 >>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页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申请报告致:阜阳市国土资源局颍州分局我单位承建的阜阳市颍州区西湖镇滩涂开发整改项目工程已于2014年元月24日经颍州区土地局组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经颍州区审计局审计完成,审计金额为1198961.91元。根据我单位与贵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退还剩余5%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即:1198961.91*5%=59947.91元。故特此申请,呈报国土资源局颍州分局,望贵单位予以退还为盼!阜阳市同济路桥建筑有限公司二0一五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