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开发银行项目贷款评价操作指南ζ1、总论国家开发银行项目贷款评价体系是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基础上,参考国内有关部门的评价实践,并结合我行业务特点逐步建立起来的,形成的具有开发银行鲜明特色的评价体系。一、基本理论开发银行项目贷款评价是将项目评价理论与银行信贷管理业务理论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的评价理论(项目贷款评价理论),它是项目评价在银行范畴的特殊表现形式。其评价范围是开发银行全部信贷类资产,在评价时点的确定上,开发银行提出了“项目贷款评价是一个伴随项目全过程(周期)、独立于项目运作全过程的评价、反馈体系”的观点,其评价的核心内容是“以项目为单元,以贷款为对象”,通过围绕项目贷款评价这个评价主体,完成对全部有余额的项目贷款成功度评价(国家、地区、借款人经济等效益的影响)分析,反映信贷管理全过程的经验和教训,使之成为开发银行贷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决策反馈机制。对开发银行项目贷款评价是开行监督机制的组成部分,其设计和定位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具有银行性,与社会和国民经济全口径角度的项目后评价不同,开行项目贷款评价是以项目为单元、以贷款为对象,总结项目贷款全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揭示信贷管理风险(对存在问题较多的项目要落实和揭示责任环节);二是具有适应性,适合于各类项目贷款的评价;三是具有可操作性,易于掌握和操作,不需进行复杂的计算和推导;四是具有系统性,体现与项目贷款相关部门(分行)的相应业务成果的配套性和系统性。由此建立了对贷款评审、审查、决策和贷款管理业务的系统反馈和评价机制,实现了对项目(贷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评价者通过一系列的评价活动,可以全面反映和总结贷款运作的经验教训,用以提高对未来项目贷款决策与管理的科学性,完善并改进贷款管理,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由于项目贷款评价采用的是过程评价和后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因此我们在-2-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上,针对项目贷款在不同周期呈现的不同特点,设计完成了“国家开发银行项目贷款评价体系”,具体分为“贷款未结束”和“贷款结束”项目评价,分别设计了评价指标,规定了不同的评价重点,以完成对贷款目的、执行过程、效益、作用和影响所进行的系统的、客观的分析评价。指标主要包括项目贷款条件落实评价指标,项目技术(经济)建成评价指标和项目贷款成功度评价指标等三部分指标体系,其中,项目贷款条件落实指标的关键点在贷款的有效发放条件方面,其余两部分指标的评价重点为:(一)项目工艺、技术的可靠性及实际与预期的偏差;。(二)项目总投资预算的可靠性及实际与预期的偏差;(三)对项目财务分析的准确性及实际与预期的偏差;(四)对借款人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及实际与预期的偏差;(五)对借款人现金流量的分析及实际与预期的偏差;(六)贷款合同的法律合规性、有效性及实际与预期的偏差;(七)开发银行与优质客户的合作关系及实际与预期的偏差;(八)项目贷款质量及实际与预期的偏差;(九)信用结构及实际与预期的偏差。二、评价方法开发银行项目贷款评价方法首先采用“前后对比法”,“前后对比法”是将项目评审报告(贷委会纪要)的预测目标和贷款条件与项目贷款实际发生情况进行对比,查找偏差(风险)之所在;其次是综合分析法,发现产生变化(风险)的深层次原因,明确其风险特征及其风险要素。分析时,要明确该项目贷款的风险特征及其风险要素,对风险要素应注意其层次性,要层层剖析,找出最基本的风险单元,然后要对以前阶段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的情况进行回顾和评述,在此基础上对现阶段风险因素进行识别与归纳,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建议。在具体操作上,鉴于稽核评价局的职能要求,评价者在从事开发银行项目贷款评价工作中,必须将风险审计理论运用到项目贷款评价的工作中去,提出问题和结论。如借鉴COSO内部控制框架标准,围绕“评价目标”,从其相关联的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和沟通、监控五个要素方面,完成目标(包括总目标、分目标)的实现和偏差原因的评价和分析。主要是:-3-(一)对项目贷款的控制环境评价:控制环境评价指对项目贷款流程的各主要风险点、开发银行采取控制措施进行有效性评价。工作中评价者首先是了解企业的文化,分析项目贷款各决策阶段是否采用了科学、民主和相互制约措施;其次是要了解开发银行项目贷款的内部控制目标和流程,具体分析各项分(子)目标实现情况,按照与各子目标相关联的内部控制环节规定,完成该笔项目贷款运作流程内部控制环节评价。在此基础上,完成项目贷款的控制环境对实现效果的支持度评价,实现效果是指针对开发银行采取的相关信贷政策和控制行为对业务发展目标的实现效果。(二)对项目贷款的风险评估:将项目贷款目标实现程度和贷款条件落实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查找偏差,识别风险。具体包括项目贷款各预期目标实现情况、贷款条件落实情况以及影响因素分析等。其评价的前提是建立适应不同层次的评价目标,分析确认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从而完成评价。对不能达到预期目标的,查找风险点,完成风险评价,为风险管理提供基础信息。(三)对项目贷款的控制活动评价:评价者要掌握国家开发银行对项目贷款开发、评审、信贷管理流程和方法的有关规定,由于项目贷款贯穿于开发银行多个部门及相关分行,涵盖了贷款开发、评审、审批、合同谈判、发放等多个方面。评价者要注意与开发银行在评审、审查、决策等环节的分析相对照,针对风险发生的所在,通过分析实施人员(领导与员工)采用的具体业务手段和风险点的控制,完成这些方面的评价,揭示出改进控制活动、增强信贷管理的有效途径。(四)项目贷款评价要实现信息和沟通:指实施评价工作的全过程要与被评价单位充分沟通,完成评价结论。其中,特别是要将评价得出的相关信息(结论),经过识别、整理,将评价信息反馈,与项目贷款管理者充分沟通,以最大限度消除评价偏差。(五)项目贷款评价的监控:项目贷款评价是一动态的评价过程,要预测贷款未来风险,提出风险控制要点,提出项目贷款的后续服务与监督及促使贷款本息安全回收等具体可行的措施。三、评价的基础资料和评价原则(一)评价基础资料评价基础资料分为项目资料和开发银行信贷管理资料二类。-4-1、项目资料:(1)项目建设有关资料。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概(预)算和决算报告、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以及有关合同文件。(2)项目运行有关资料。主要包括项目销售收入情况、经营成本情况、利润情况、现金流情况等,这类资料主要从借款人财务报表中反映。(3)国家有关经济政策与规定等资料。主要包括与项目有关的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金融政策、投资政策、税收政策等有关政策和规定。(4)项目所在行业的有关资料。主要包括国内外同行业项目的劳动生产力水平、技术水平、经济规模与经济状况等。2、开发银行信贷管理资料(1)项目开发和受理资料。主要包括项目入(出)库、项目推荐意见、借款人借款申请书、项目意向承诺书、准承诺函等项目开发和受理资料。(2)项目评审资料。主要包括项目评审计划、评审报告、贷款评审审议纪要等资料。(3)客户信用评审资料。主要包括客户信用评审报告、信用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客户信用评审综合审查表等资料。(4)贷款审议审批资料。主要包括项目评审路演情况汇报、信用风险判断意见、资产负债判断意见、法律风险判断意见、贷委会审议会议纪要、贷款承诺函等项目审议审批资料。(5)开发银行与地方政府签订的《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等。(6)其它信贷管理资料。如客户经理专户报告、债权及合同变更监控报告、资产质量预测分析报告、抵(质)押物监控报告、重大事项专题报告、信贷工作记录等。(二)评价原则评价者要遵循“实事求是、以实际检验真理”的客观标准,评价的一般原则主要包括:独立性、科学性、实用性、透明性、反馈性,分述如下:1、独立性:评价者不受他人(项目贷款开发、评审、审批、信贷管理者)的干扰,独立、公正、客观完成评价。2、科学性:即可信性,要求评价所搜集的信息要可靠,评价方法要适合,-5-评价报告要反映出所评价活动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3、实用性:要求报告的文字具有可读性,报告所总结的经验教训有可借鉴性。4、透明性:要求评价的透明度越大越好。5、反馈性:评价的最终目标是将评价结果反馈到决策者及相关部门。ζ2、《一般项目贷款评价报告》操作指南由于项目(贷款)在不同的周期呈现不同的特点,因此我们将项目贷款评价,按项目贷款发放状态分为贷款未结束项目评价和贷款已结束项目评价两类,其中对贷款已结束项目又分为贷款已结束建设期项目评价、贷款已结束竣工运营期项目评价。此外,评价者在一般项目评价过程中,还要针对项目贷款的特点(行业特性)及重点评价内容(贷款质量分类)进行归纳总结,为后续的汇总报告奠定分析基础。一、《一般项目贷款评价报告》(贷款未结束项目)操作指南对“贷款未结束项目”的评价,应首先依据评价时点的项目贷款状态,分析其特点,完成项目贷款实现情况总评价。一般来讲,“贷款未结束项目”处于“在建”阶段,项目的建设条件已经基本形成,项目建设的资金正在陆续到位。此时的项目贷款评价,以稽核审计为主,主要是针对项目贷款已经完成运作的部分进行稽核评价,工作的标准以评审报告、特别是《开发银行贷委会纪要》明确的发放贷款的条件为目标,通过检查项目贷款的风险控制手段(重点是贷款条件是否落实、贷款有无被挪用、发放和支付的合规性)的落实情况,对风险控制手段的实现度完成评价,最终完成实现目标的评价结论,以揭示风险(评审预测与实际出现的对比差异),指出风险形成的问题所在,并在此基础上完成对项目贷款未来发展情况的预测。(一)评价档次:总评“贷款未结束项目”项目贷款实现程度,主要依据贷款有效发放评价指标、信贷合同执行评价指标、担保(抵质押合同)状况评价指标、借款人评价指-6-标和开发银行贷款使用评价指标情况等5项指标的20项子指标实现情况完成评价,项目贷款的评价指标档次分为“实现、基本实现、部分实现、未实现、无法确定”五个档次,其中:“实现”指评价的五项(类)指标的20个子项指标评价全部为“基本实现”,并且评价为“实现”的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指评价的五项(类)指标20个子项指标评价全部为“部分实现”,并且评价为“基本实现”以上的达到80%以上;“部分实现”指评价的五项(类)指标20个子项指标评价“部分实现”标准达到80%;“未实现”指评价的五项(类)指标20个子项指标评价为“未实现”的达到20%和“开发银行资金使用评价指标”评价结论为“未实现”的。“无法确定”指项目涉及评价的五项(类)指标无基础资料,导致无法进行评价。注:20个子项指标指评价的五项(类)指标下的子项指标,由于不同的项目采取不同的担保方式及借款人性质不同,20个子项则相应减少。(二)贷款未结束项目主要评价指标总评“贷款未结束项目”项目贷款实现程度,主要依据贷款有效发放评价指标、信贷合同执行评价指标、担保(抵质押合同)状况评价指标、借款人评价指标和开发银行贷款使用评价指标情况等5个方面指标完成,其中:1、贷款有效发放指标评价,主要涉及贷款发放的外部条件和内部条件落实两方面内容。(1)对贷款外部条件评价,评价者应从以下内容进行调查分析:①有无项目建设用地的征地批复;②项目是否经有权部门审批,主要内容包括:立项、可研、开工批复;③资本金到位要求,包括行业要求资本金比例,借款合同或其他文件要求伴随开发银行贷款发放的资本金到位要求,评价依据可参见《国家开发银行关于贷款项目资本金到位要求的指导意见(开发银行办[2002]23号)和《关于修订贷款项目资本金比例要求的指导意见》(开发银行发[2003]22号)。④客户提款意愿,主要判断包括:客户自有资金充裕、客户转向其它银行贷款、客户-7-发行企业债券等。⑤监管(检查)部门有无对项目建设提出的要求,如监管部门因故要求贷款停止发放,检查部门要求项目停建、缓建等。⑥对平台项目还要关注平台是否取得合法资格,⑦平台是否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及其它融资等条件。⑧在前述分析评价内容上,如发生过借款人变更、项目变更、总承诺额变更、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环境保护等对贷款发放产生影响,评价者需在对应的文字框中说明。以上内容评价标准以“是/否”为标准,如检查评价出现一个“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