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供水项目BOT方式的应用及政府职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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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城镇供水项目BOT方式的应用及政府职能研究姓名:孙玉柱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技术经济及管理指导教师:许仲彦20070318城镇供水项目BOT方式的应用及政府职能研究作者:孙玉柱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大学相似文献(10条)1.期刊论文王娅.宇德明决策BOT项目特许权期限的模型-基建优化2004,25(5)特许权期限的界定直接关系到东道国政府与项目公司的利益分配,如果期限偏长,则东道国的利益受损;如果期限偏短,则影响项目公司的利益,进而导致BOT方式失败.因此,介绍了一个关于BOT融资项目特许权期限的决策模型,该模型既保护了项目公司的利益,又保护了东道国的利益.2.学位论文张新明BOT项目特许权期限研究2006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对不足己经成为当今制约许多国家经济发展的瓶颈。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量非常大,只靠政府投入资金,绝大多数国家很难承担,而BOT项目融资方式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特许权期限是特许权协议中最关键的内容之一,是否能合理确定特许权期限是保证投资者和政府方权益的关键,是划分政府和投资者各自权利、义务和职责的时间分界线。特许权期太短,项目公司为了减少成本,获得利润,势必将选择较少的建设成本投入和较低的运营维护成本,甚至会导致项目公司的掠夺性经营,因此会影响项目的建设质量和生命周期,从而使项目移交给政府后维护成本很高或者运营期大大缩短,政府的收益降低。政府延长特许权期可以激励项目公司增加对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投入,以提高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技术水平,但是特许权期太长又将减少政府部门的收益。这就存在如何进行特许权期的最优决策,使得政府的效用最大化。本文把项目总成本、产品与服务价格、投资回报率、风险规避度、项目移交方式等影响特许权期限的主要因素放在BOT项目特许权期限决策的整体框架下来分析,分析中,不仅考虑每个经济参数对特许权期限的影响,还考虑了在整体目标条件下,各个经济参数之间的相互制约问题。将博弈论的方法引入特许权期的确定,这是特许权期的研究新领域。针对这一情况,本文在对影响BOT项目特许权期限的关键因素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建立一个政府和项目公司的博弈模型。通过该模型确定合理的特许权期限,以保证政府和项目公司双方的权益。3.期刊论文胡丽华BOT项目特许权期限研究-企业经济2008,(6)BOT项目特许权期限是指在BOT项目公司与政府机构之间签订的协议中,对项目公司从项目前期准备、项目建设到项目运营的整个过程所规定的时间.特许权期限是BOT项目系列协议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确定合适的特许权期限对各相关经济主体非常重要,而这一期限的确定依赖于BOT项目特许权期限模型的研究和设计.4.期刊论文王娅.宇德明BOT项目特许权期限的决策模型-铁道工程学报2004,(4)如今已有许多的关于BOT组织结构、实施步骤、融资途径和风险分配等问题的研究,但是关于特许权期限决定方法的研究却很少.特许权期限的界定直接关系到东道国政府与项目公司的利益分配,如果期限偏长,则东道国的利益受损;如果期限偏短,则影响项目公司的利益,进而导致BOT方式失败.因此,本文介绍了一个关于BOT融资项目特许权期限的决策模型,该模型既保护了项目公司的利益,又保护了东道国的利益.5.学位论文周虹BOT项目中非系统性风险对特许经营权期的影响研究2008由于我国交通基础工程建设需求大、投资高、周期长,国家投资有限,不能满足我国基础建设发展需要。为了快速发展我国经济,扩大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来源,丰富其投资主体,BOT作为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在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但BOT项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有许多的问题有待研究。特许权期限的确定是特许权协议中最关键的内容之一,能否合理的确定特许权期限是保证投资者与政府双方利益的关键。根据传统项目融资理论,项目的收益主要取决于与项目有关的一系列不确定因素,对特定的工程项目产生的影响是可以避免的,通常情况下风险投资在进行投资决策时更关心非系统风险对特许权期限确定的影响,因此,本文研究BOT项目的非系统性风险对特许权期的影响更具有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针对BOT项目非系统性风险对特许权期类型选择和参数确定进行了分析研究,构建了考虑非系统风险影响下的特许期计算公式,并以实例进行了验证,得出的特许权期长度很好的符合了实际工程情况。6.期刊论文张惠彦论BOT投资融资中的政府保证-合作经济与科技2005,(17)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收回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由于基础设施建设的特点是建设周期长,耗资大,投资者要回收投资在面临巨大商业风险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政治风险,而这些政治风险是一般的民事主体不能给予承保的,它需要政府的保证.在我国BOT项目谈判中,政府保证不仅是热点问题,而且是个难点问题.其原因不仅在于我国的BOT项目实践经验少,理论研究不够,而且存在着明显的法律制度及其法律观念上的差异.如何认识我国基础设施BOT投融资项目中的政府保证需求和实现形式,如何既考虑外国投融资者的应得利益,又避免我国政府承担过多的风险,这是我国在基础设施建设引进BOT投融资模式方面需要解决的一个刻不容缓的课题.7.学位论文张超政府的作用对BOT项目特许权期确定和产品价格制定的影响2006基础设施建设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而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量大,传统的融资方式中只靠政府融资。由于资金有限,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的发展。BOT项目融资方式对基础设施建设的贡献已经被实践所证明,解决了基础设施制约经济发展的难题,尤其对于发展中国家。但是,从其诞生之日起,BOT项目融资方式也出现了许多失败的案例,成功移交的项目迄今为止也不是很多。核心的问题就是在政府与项目公司之间没有进行合理的利润分配及风险分担,而解决这个问题的核心就是确定政府与项目公司之间博弈的特许权期及其产品价格。特许权期和产品价格的确定,某种程度上就是确定了政府和项目公司间的利润分配。BOT项目的特许权期不仅是一个时间指标,同时它也是一个经济指标。而产品价格不仅是一个数量指标,也是一个经济指标。特许权期与产品价格两者之间也是互相影响的因素。特许权期定的长,在政府与项目公司收益分配即定的情况下,产品价格变低。相反变高。因此确定特许权期限和产品价格是BOT项目成败的关键。在众多的影响特许权期和价格的因素中,政府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特许权期与产品价格是政府与项目公司博弈的结果。应用布莱克—舒尔斯模型计算政府的担保价值进而分析其对特许权期限的的影响,是特许权期研究的新领域。这也是本文的创新点。把西方经济学中不完全竞争产品市场中的垄断市场的价格决定机制引入到BOT产品价格的制定中,同时分析政府的作用对价格的影响趋势是本文的又一个创新点。同时本文也分析了特许权期限与价格的相互关系。8.期刊论文毛欣BOT投资风险与政府保证-中国社会导刊2006,(33)BOT(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移交,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对BOT目前在国际社会尚无一个公认的定义.较为人们接受的BOT定义为: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9.学位论文刘敏BOT投资方式在城市供水行业的应用2003BOT作为国际上一种特定的项目融资方式,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有过成功的实践。政府把基础设施项目交由国际商业资本和私人资本进行投资建设和经营,到了约定期限,投资方将项目无偿移交给项目所在地政府,这就是BOT的要义。BOT投资方式具有项目融资的典型特征,BOT项目是项目融资的一种特定方式。它具有有限追索权或无追索权和资产负债表外融资等显著特征,可以避开国内信贷的困难,从国际金融市场上为资本密集型投资项目筹集资金,因而对于亟需加大投入、而又受到资金短缺制约的电厂、公路、铁路、机场、水厂及长距离输水管道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具有很大的吸引力。BOT方式是一种将融资、建设、运营和移交聚合为一体的多功能投资方式,BOT的多种功能决定了该方式的系统性、复杂性、长期性和复合性。对于政府来说,BOT方式具有利用资金、风险转移、减轻责任、成本控制、满足需求、学习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开发当地资本市场和吸引外资等七条优点;但同时BOT投资方式也存在较高的融资费用、大量外汇流失、在特许权期限内政府将失去对项目所有权及经营权控制等潜在的负面效应。虽然不同国家和地区在不同的BOT项目上的具体做法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总的来说,BOT项目都必须经历项目确定和准备、招投标(含资格预审)、特许权合同谈判、项目融资合同的签订、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移交等八个阶段。每个BOT项目都存在若干可能会发生的风险,而且BOT项目的风险远远超过一般投资项目的风险。因为BOT项目投资规模大,且BOT项目为基础设施工程,关系东道国的经济命脉,因此项目受东道国政府法律环境等影响大;另外BOT项目工期长,工程利益参与人众多,法律关系复杂,因此面临的可变因素很多。对于我国来说,采用BOT方式引进和利用外国投资经营基础设施项目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BOT方式的应用可以加快我国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快基础设施领域的改革,拓宽利用外资的渠道,有利于提高项目的运作效率,有利于拉动需求、增加就业,有利于政府对重大项目的宏观管理。城市供水行业作为城市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是政府管理的重要方面之一。20世纪90年代以来,BOT投资方式在我国供水行业开始进行试点和运用。上海市大场水厂、成都自来水六厂B厂、北京第十水厂等均为BOT方式在城市供水行业运用的典型项目。其中,成都自来水六厂B厂项目于1997年7月草签项目特许权协议及其附件,2002年2月11日正式运营,特许经营期15年。10.期刊论文任冬彦BOT项目投资基础建设与控制要素-辽宁经济2004,(7)BOT即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移交).BOT作为一种投融资方式,是国际承包市场上一种新兴的带资承包方式,一般是指政府与投资者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签定特许协议,授权投资者在一定的特许期内承担该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经营,该投资者通过经营基础设施项目收取设施使用费或相关服务费来收回投资,偿还贷款并获取一定利润,在特许权期限届满后将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他指定部门.改革开放以来,以BOT项目方式对煤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合作投资过程中提高了运行效率.本文链接:授权使用:上海海事大学(wflshyxy),授权号:cae6ad20-fbc9-4afe-8d9d-9de9008a0238下载时间:2010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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