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7.080.20X26DBS50重庆市地方标准DBS50/008—201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干辣椒2012-05-15发布2012-10-01实施重庆市卫生局发布DBS50/008—2012I前言本标准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则起草。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重庆市进出口食品安全工程中心、石柱县辣椒产业办公室。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孔德英、陆丽华、周洪、李贤良、刘宇生、邓朝晖、向清华、谭杨国、聂广楼、滕少娜、孙涛。本标准于2012年05月15日首次发布。请注意本文本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DBS50/008—2012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干辣椒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干辣椒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鲜辣椒为原料,经筛选、干制、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干辣椒。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3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5009.15食品中镉的测定GB/T12729.2香辛料和调味品取样方法GB/T12729.9香辛料和调味品酸不溶性灰分的测定GB/T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18979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3.1黑斑椒指受病虫危害后,出现面积达0.5cm2以上的黑斑、黑点的干辣椒。3.2黄梢、花壳、白壳黄梢是指顶部呈黄色或淡黄色,其余部位仍是红色的干辣椒;花壳是指椒体以红色为主,但有部分黄色、白色的间杂斑块;白壳是指椒体肉质消失变薄,呈黄白色。3.3断裂椒DBS50/008—20122断损长度达果长1/3以上,但仍可食用的干辣椒。3.4虫蛀椒指因虫啃食、钻蛀而受到污染的辣椒。3.5霉变椒指生霉而导致变质的辣椒。3.6外来杂质指混入本品中的干辣椒以外的其它物质。4要求4.1鲜辣椒红色,具备正常的色泽、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霉变椒、虫蛀椒。4.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质量等级项目一级二级三级检验方法外观形状、大小一致,果面色泽均匀形状、大小、色泽基本一致形状、大小、色泽有差异霉变椒、虫蛀椒无无无取约500g样品,置于洁净白瓷盘中,在光线充足的条件下目测断裂椒≤2%≤5%≤10%黑斑椒、黄梢、花壳、白壳≤1%≤2%≤4%杂质≤0.5%≤1%≤2%在进行外观检验的同时挑拣、称量并计算质量分数。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14.0GB5009.3总灰分/(g/100g)≤8.0GB5009.4酸不溶性灰分/(g/100g)≤5.0GB/T12729.9总砷(以As计)/(mg/kg)≤0.5GB/T5009.11DBS50/008—20123表2(续)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5GB5009.12镉(以Cd计)/(mg/kg)≤0.2GB/T5009.15黄曲霉毒素B1/(μg/kg)≤5.0GB/T189794.4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4.5食品添加剂4.5.1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安全标准和公告的规定。4.5.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和相关公告的规定。4.6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检验方法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5检验规则5.1组批以同一品种、同一产地、相同原料、相同工艺生产的干辣椒作为一批。5.2抽样按照GB/T12729.2的规定进行。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每批抽取的样品应不少于2kg。样品分成两份,一份供检验用,一份供复检备用。型式检验加倍抽样。5.3检验分类5.3.1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应经厂(公司)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并签发产品合格证明后才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总灰分和酸不溶性灰分、净含量。5.3.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是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b)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c)原料、配方及生产工艺有改变时;d)停产半年后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5.4判定规则DBS50/008—20124经检验,所检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检验结果中有一项以上(含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以复检备用样品或以相同批次产品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复检仍有不合格项,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6.1标志、标签应符合GB7718和GB/T191的规定。6.2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6.3运输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注意防雨、防潮、防晒,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有异味物品混装混运。6.4贮存干辣椒应贮存在清洁卫生、阴凉、干燥、通风,具有防尘、防蝇、防虫、防鼠的仓库内,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腐蚀的物品混合贮存。产品应离墙离地20cm以上,分类堆放。6.5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存条件下,保质期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