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大亚湾核电基地综合性仓库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5年8月环境保护部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果,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大亚湾核电基地综合性仓库项目建设单位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卢长申联系人孙福健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大亚湾核电基地联系电话18128875072传真0755-84475386邮政编码518124建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大亚湾核电基地立项审批部门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批准文号深大鹏发财备案[2015]0026号建设性质新建□√扩建囗技改囗行业类别及代码其他仓储业G5990占地面积(平方米)14894.43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万人民币)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评价经费(万人民币)/预期投产日期2018年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建设背景及建设必要性1.1项目建设背景大亚湾核电基地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所辖大鹏半岛东南侧,南临大鹏澳海湾,东侧为大亚湾海域,北侧和西侧为山地丘陵。大亚湾核电基地内目前有大亚湾核电厂(GNPS)一、二号机组,岭澳核电厂(LNPS)一、二号机组(岭澳一期)及三、四号机组(岭澳二期)共六台机组同时运行。大亚湾核电基地地理位置见附图1。核电站在经过多年的运行后,需要储备发电机定子、转子、励磁机、汽机高压转子、低压转子、隔板、叶片等大型战略备件,以及存储部分核电机组改造物资。这些战略备件及核电机组改造物资具有尺寸大、重量大、生产制造周期长的特点,核电厂储备战略备件能够确保在电站发生非预期事件时,将电站的损失减少到昀小;同时,可以提高机组功率因子,为向社会稳定供电提供保障。目前,大亚湾核电基地每年发电约450亿度,供应粤港两地。大亚湾核电基地虽然已2有备件存储仓库,但现有仓库已经存满备件,容量不够存放新采购的战略备件及核电机组改造物资。本建设项目即位于大亚湾核电基地的大亚湾核电厂内。1.2项目建设必要性(1)保障机组稳定运行,向社会稳定供电根据以往核电站发电的数据显示,因发电机转子、定子、励磁机、汽机转子等发生故障而影响发电已有先例。若重新订购备件,经过运输装卸到核电站,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若以一台机组计算,此一年给核电站所带来的损失多达十几亿,并且在这一年中,核电站不能向社会正常的供电。因此,建立大亚湾核电基地综合性仓库用于存放战略备件是必要而紧迫的。(2)战略备件到货时间紧迫,需要地方存放备件大亚湾核电站的战略备件已经联系了生产厂家,并且厂家在紧锣密鼓的生产中,根据战略备件到货时间计划,战略备件在未来的两三年内将陆续运到核电站内,核电站改造物资也在逐渐采购,因此必须建立综合性仓库才能将战略备件及改造物资等存放仓库中,以备核电站使用。综上,需要在大亚湾基地核电机组附近新建一座综合性仓库,用于存放核电站备件等物资。根据我国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应对大亚湾核电基地综合性仓库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第33号令)的有关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委托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1904号)对大亚湾核电基地综合性仓库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的基础上,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整理、分析和计算,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32、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及性质本项目综合性仓库包括战略物资共享仓库、综合备件库、集装箱存放区、工业废物存放区4个部分。其中战略物资共享仓库、综合备件库位于机加工下料厂房区域,距离装卸码头约150m,拟建仓库东侧为已有的沙石存储库、低放废油贮存区和内定子厂房,南侧和西侧为6m宽的碎石路,北侧有一栋工业废物存放厂房(厂房有5个库门,厂房保留)。工业废物存放区位于战略物资共享仓库和综合备件库之间的空地区域。集装箱存放区位于现有的工业废物存放厂房北侧与TM楼(外培楼)南侧之间区域。本项目位置及外环境关系见附图2。该项目综合性仓库平面布置及内部结构示意图见附图3。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已通过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的项目备案(深大鹏发财备案[2015]0026号)。2.2建设内容及规模根据《多基地战略备件共享联盟协议》,共享联盟备件主要包含发电机转子、发电机定子、励磁机、汽轮机高中压转子、汽轮机低压转子等战略备件;改造物资有断路器、热交换器、水泵等,同时综合仓库还存放油品、钢材、电缆等物资。根据存储物资大小和种类来确定大亚湾核电基地综合性仓库建设项目的规模。建筑规模一览表见表1-1。本项目建设规模如下:(1)战略物资共享仓库战略物资共享仓库的建筑基底面积约2500m2,层高约16.5m。即战略物资共享仓库的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约5000m2。(根据《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深规土〔2014〕402号)第6.16.2.3规定,单层仓库层高超过8m,单跨昀小跨度不小于18m的单层仓库按其规定建筑面积的1倍计算地上核减建筑面积),主要存放发电机转子、发电机定子、励磁机、汽轮机高中压转子、汽轮机低压转子以及高中压、低压隔板叶片等。(2)综合备件库综合备件库分为单层结构及两层结构两个区域,建筑基底面积约2500m2,综合备件存放区域建筑面积约为5000m2。其中单层结构区域占地约400m2,用于存放大亚湾高压转子、低压转子等备件。两层结构区域,其中一层约800m2区域存放润滑油,200m2区域存4放硼酸、树脂,剩余约1100m2区域放置钢材、电缆、热交换器、水泵等物资,二层存放小型改造物资(断路器等)。综合备件库的物资存量:润滑油(主要用于核电站汽轮机润滑油管道内,管道内介质为抗燃油,其闪点为276℃,自燃点为551℃,属于可燃物品)储存量昀大约1000桶、200吨(209L/桶);硼酸;树脂(50kg/桶,堆放2层);钢材(钢板、钢棒、型钢等)储存量约800吨,电缆储存量约110卷。(3)工业废物存放区该区域占地650m2,场地主要用于存放电厂拆卸下来的旧设备、废钢材等,均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废物。(4)集装箱堆放区集装箱堆放区占地2700.35m2,集装箱堆放2层(主要为办公集装箱,约200个,每个集装箱长6m×宽3m),集装箱内放置办公桌椅等物品。集装箱堆放前对地面采用硬化并设置集装箱固定锚固挂钩。表1.1建筑规模一览表序号名称建筑面积(m2)存储物资备注1战略物资共享仓库5000发电机、汽轮机部件1层,层高超过8m,按两层计算容积率2综合备件库5000汽轮机部件、改造物资及润滑油、钢材、电缆等-3工业废物存放区域650工业废弃物(不含危险废物)不计容4集装箱堆放区域2700.35办公集装箱不计容5合计13350.353、投资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战略物资共享仓库、综合备件库、集装箱区域、工业废物区域以及公共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基本预备费三个方面。4、运营期主要生产情况本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作库房,不进行工业生产,不设置值单独班室,装卸货物时有5~6名工人至现场作业。另外,集装箱在大修期间运至现场办公使用,堆放场所平时无工作人员办公。55、公用工程5.1供电本项目拟将室外附近电源接驳至仓库的高压柜,仓库内垂直部分线路沿电缆井敷设,仓库内水平部分沿电缆桥架及穿钢管敷设;室外部分沿电缆沟及穿钢管暗设。照明电源由低压电屏照明回路引来,各层设置楼层配电箱,电压为380/220V;在战略物资共享仓库每个备件的卡位均设置380/220V、10kW航空插座,方便装卸工具的操作运行;在综合备件库根据需要及设计图纸布置插座;在楼梯间处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5.2给排水本项目引进市政自来水供应,利用市政水压供水。采取雨污分流方式,场地内的雨水可通过现有的管网进行排放。本项目运行期无人员值守,也无工艺废水产生,废水主要是仓库保洁清洗废水,废水经污水管线排至ED3污水站经处理达标后排放。5.3恒湿及通风系统本项目仓库采用恒湿管理措施,湿度建议保持在60%以下,可以防止因为结霜等现象对仪器、备件的使用造成影响。在仓库内设置抽湿机、恒湿机(由加湿器、控制面板、冷冻机等组成)可以使仓库保持恒湿状态,并在仓库内设置湿度计以便观测仓库内湿度的变化。另外,在综合备件仓库一层设置排风机,保证仓库内外空气流通。5.4弱电系统本项目在仓库内的各个关键部位设立监控、楼宇自动控制管理系统,在仓库外部也设立监控系统和通信网络等。5.5交通本项目根据场地设置,建有环形的运输道路系统,使得运输备件、钢铁等仓库物资更加便捷,北侧8m宽的运输通道为北侧库房装卸工业废物车辆的运输装卸空间。另外,在综合备件库处设置1部大型垂直货梯,保证综合备件库二层改造物资的运输。6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大亚湾核电基地综合性仓库项目。本项目综合性仓库中战略物资共享仓库、综合备件库和工业废物存放区域现有大亚湾核电站厂区机加工下料厂房,该建筑为框架结构,地面以上1层,无地下室。目前地面存放有钢材、办公集装箱等物资。厂房基底面积921.39m2,总建筑面积921.39m2,该加工下料厂房拟拆除,存放的物品将搬迁至其他仓库暂存。集装箱存放区目前为空地。拟建场地现状情况见图1-1和1-2。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良好,未发现影响本项目建设的环境问题。图1-1机加工下料厂房(拟拆除)图1-2集装箱存放区(现为空地)72、编制依据2.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3年12月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4年6月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3年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3月修订,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等。2.2技术导则、标准和规章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