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应用系统建设一、项目背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周生贤局长在加快污染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视频会议上的讲话“严管源、慎用钱、质为先,加快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中强调:“污染减排是‘十一五’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三大体系’是污染减排的重要基础。”在“三大体系”建设中,本项目的主要任务是提高天津市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是污染“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08年,国家环保部门要求将所有国控重点源纳入日常监督性监控之中,并统一下发了“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软件”,我们通过对“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软件”使用与了解,认为该系统需要增加监测数据自动审核、人工核对、综合统计分析、统计图表及监测报告自动生成、监测信息平台发布等重要功能,现在的系统不能支持天津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监管工作,同时也不适应当前在线监测工作迅速发展的情况。为了提高污染源监测的自动化、信息化水平,更加科学、准确、实时地掌握重点污染源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数据、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各类信息,完善“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软件”功能,充分发挥在线监测数据功能,根据对“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软件”深入使用,我们制定了完善“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软件”功能的建设需求。二、总体目标和建设原则(一)总体目标本项目旨在“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软件”的基础上建立一套完整的天津市国控污染源监、控、管平台,实现基于国控污染源基础数据及其他信息的综合服务平台、应急管理平台,为建立覆盖天津市全部环保业务数据资源整合及应用打下坚实基础。系统目标包括:1.强化企业排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全市污染排放量统计及排放费征收提供准确的依据。2.建设企业的信息服务平台,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信息公开的窗口,方便企业查询各类信息。3.增强统计分析功能,从宏观的角度整体把握全市的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情况,采用趋势、构成等多种分析手段。4.建立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建立各种基础数据库,包括污染源数据库、危险化学品库、企业库、专家库、设备库及检测方法/应对措施、应急处理等。5.与Arcgis结合,实现对各类污染源在GIS上的自动标记及相应的查询功能。(二)建设原则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的整体原则,同时要符合以下建设原则:1、标准性和开放性。所采用的技术和设备的标准必须符合国际标准或“事实”上的国际标准,以便获得广泛的技术和厂商支持,系统建设应满足环保部颁发的各种标准规范。2、适应性和扩展性。依据应用需求变化,包括数据传输的内容和流程。这就要求数据传输平台必须为应用提供一定程度的可适应性。3、高可用性和可靠性。系统平台在稳定正常运行的同时,还要提供较高的性能,从而能够高效率地处理各类关键事务。4、安全性。信息安全是系统平台建设的前提,系统设计中考虑如何建立整个系统的安全性、保密性,而且这种考虑必须是整体的、全面的。5、可管理性。系统平台的可管理性既能提高软件的使用效率,又能给系统管理人员带来方便。6、一致性。系统设计要选择与现有应用系统一致的平台,实现与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无缝集成,便于系统对接。三、主要建设内容及相关要求本项目基础数据根基于国家环保局下发的自动监控核心应用软件,依据天津市环保局对天津市污染源管理的总体要求与规划,进行相应的升级改造和功能扩展。(一)主要建设内容以“自动监控核心应用软件”为基础建设以下系统:建设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质控平台建设天津市环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环境应急监控指挥平台建设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外网门户网站污染源管理信息系统(二)功能需求1.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质控平台国家下发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主要用于实现全天候在线监控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包括污染源自动监控及污染源报警,实现污染源远程监测、现场数据采集、自动判断是否超标、超标报警等功能。该系统采用.Net程序开发,SQL2005数据库。该系统所收集的数据是原始数据,而原始数据因为监控系统设备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生产工况条件的变化不能参与数据统计,必须进行数据的质量控制。质控平台主要用于实现对国控重点污染源实时监控获取的数据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科学有效的增补等数据编辑操作,实现对数据的自动统计,计算总值、平均值、环比\同比等量化指标,方便环保局的查询、核定、统计等。该平台目的是为了保证实时监控获取的污染源数据更加准确,减少因无线网络数据传输遗漏或监控系统设备问题导致的数据不全或不准确的情况。按照监控中心事先制定的数据增补规则对监控过程中的遗漏数据进行自动增补,对疑似不准确的数据进行预警,人工核查对数据进行修改。同时,该平台将对污染源实时监控数据进行有效的统计,针对某污染源在某段时间排放总量、平均值进行统计,并自动计算出同期环比\同比等量化指标,自动生成统计报表,方便环保局对国控重点污染源数据的查询、统计。质控平台管理的数据应遵照国家下发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数据库规范。质控平台的建设应保证不影响自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质控平台应提供短信发送功能。当自动监控的数据在某一时段高于质控平台预先设定的标准时,质控平台将自动发送一条预警信息给执法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平台应根据监控数据的不同种类自动判定信息的发送对象。此外信息的发送应提供模板功能,并支持手动发送短信息功能。自动监控数据库中的数据存入信息中心磁盘阵列后,可以作为排污费征收的依据,也可以作为污染源日常管理的决策依据。同时,对原始数据也要保留,因数据量较大和数据安全,质控平台应具备完善的数据备份功能。除以上叙述的功能外还包括:(1)验收申请为企业提供自动监控系统验收申请处理流程。(2)动态查询及实时监控能够以图标、表格、图形、图片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实时展现各排污口设备的运行状况、污染物排放浓度、流量、排放量等信息,以及污染物排放的发展趋势。提供多种条件查询方式和查询结果分类、分项排序、统计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汇总值等分析处理功能。(3)数据的判定与修正能够按照HJ/T356-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中的要求对在线监测数据进行有效性判断及补充修正等。包括:按照统计学规律对实时监控数据进行初步判定,标注并显示污染源及在线监测设备当前运行状态(如启、停运、维修、校准等),按照标准要求对异常、缺失数据进行修正,原始数据及修正后数据分别保存,并可随时调用等。(4)监督审核监测站每季度对国控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检测数据录入系统中,对自动监控数据进行有效性审核。(5)数据记录储存及发布能按规定的数据库格式保存现场原始监测数据、报警数据和操作记录数据,原始数据与审核修改后的数据互不干扰,分别保存,所有数据至少应存储备份5年。可将企业排污直控后的数据通过工具发布到外网环境信息服务平台上。(6)报警以声音、图标颜色变化、表格中数值的颜色、手机短信(向预先设定的手机上发送相应的报警信息)等形式提供多样化的报警功能,报警功能至少包括:断线报警(包括设备故障报警)、超标报警、开关设备报警和异常情况报警等。可以灵活设定报警条件,并能根据历史数据、相关排放标准和特殊要求设定各类报警值的临界点。(7)趋势预警和GIS表征根据总量要求对污染物排放量发展趋势过快的情况提前预警,为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同时增加污染源地理信息,实现重点污染源的GIS表征,例如在电子地图上直观地生成可视化的计算结果图表等。(8)统计与分析a.能够可按企业名称、设备编号、行业类别、地区对统计数据进行全部或部分汇总,生成小时、日、周、月、季、年报表及相应的变化曲线图;能够按照指定的格式,自动生成企业、设备编号、行业类别、地区关于日、周、月、季、年在线监测报告(含报表、图表)。b.能够根据数据的特征符号和数据的时间间隔,生成每台设备的运行报告,包括运行技术状态、故障原因及时间,设备运行小时数等,并能将全部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汇总,生成设备运行日、周、月、季、年总报告。c.能够根据人工监测(比对试验)的结果和时间段,生成设备比对试验报告。d.能够对经分类和筛选的有效数据进行统计,按正常数据传输的条数计算数据的获取率。e.建立大气污染扩散控制模型和水环境污染扩散控制模型,拟合在线监测数据库系统实现单个污染源和全市重点源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分析,为环境管理提供直观的环境影响数据表征体系。(9)排放总量管理实现对受控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管理,及时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发展趋势,为总量管理、总量控制提供基础依据。汇总统计区域内所有污染物的排放总量,量化污染物的排放趋势,统计区域和主要污染物削减企业阶段性污染物削减量,为区域内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削减提供技术支持。(10)与公众监督与现场执法系统联接原来的模式是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采集的污染源企业排污数据一旦超过报警门限,自动报送给公众监督与现场执法系统进入日常监管流程。为了减少异常数据对公众监督与现场执法系统的干扰,将质控平台置于这两套系统之间,起到过滤异常数据的作用。质控平台应前端与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联接,后端与公众监督与现场执法系统联接。质控平台从在线监测系统抽取数据进行数据有效性审核与修正,并将质控后的信息反馈给公众监督与现场执法系统,进入日常监管流程,及时准确的发现监控企业的违法排污情况。(11)权限设定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具有一定管理权限,可针对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范围内设定不同权限。可设置二级管理员权限。(12)数据导入导出功能对所生成的查询结果、报表、报告可以text、excel等形式导出,同时具有text、excel等形式数据模版,可实现由模版向数据库导入的功能。2.环境信息服务平台环境信息服务平台是集成环保部门各种信息服务的统一平台,提供统一的信息发布和数据交换机制,实现面对环境监管决策和企业用户的信息支持与服务。包括:环境信息发布系统、环境信息交换系统和环境信息服务系统。(1)环境信息发布系统是环境信息服务平台的基础应用,实现信息公开和日常信息的管理和发布。a)信息发布功能新闻信息发布是信息发布系统的核心功能。因此系统应提供功能强大的信息发布功能,利用它我们可以实现新闻内容的采编、提交、审核、发布等流程。信息发布管理应支持多种媒体类型,除文字外,可以附加图片、音频、视频等媒体类型。功能包括:新闻内容管理:提供信息的添加、编辑、删除、审批等功能,针对不同的栏目内容设置不同的信息发布模板,可以方便的发布信息。应支持类似Word的信息编辑功能,可将Word中的信息直接复制到信息编辑器中,直接发布。信息审批管理:信息发布管理应支持多角色,多级别的信息审批,可根据不同的栏目设置不同的审批流程,经过信息内容审批的信息,可以自动聚合在政务网上。审批状态查看:信息审批流程涉及人员可以查看所涉及的信息审批的状态。信息自动发布:对于一些有时效性的新闻信息,应支持信息的自动发布功能,可以提前设定信息的发布时间,当到达时间点时,信息则自动出现在服务平台上。b)信息订阅与聚合环境信息发布系统的信息来源除由环保局自行发布外,经常会聚合一些来自政府部门站点或其他环境信息网的信息,以便可以轻松的在平台上查阅其他单位的信息。系统需提供RSS内容源聚合功能,通过信息聚合Web部件实现对其他网站信息的归类汇总。c)权限管理系统应按照环保局要求方便的制定用户权限,可按用户组、用户、权限的方式进行管理。系统权限管理可充分进行细化,并可进行多层分级,管理员可管理整个内容,而某一业务部门管理员则只能管理该部门负责的内容,对于一些涉密的内容,可进行跨部门、用户组的权限分配,只设定某几个人拥有权限。d)回收站功能系统应设有二级回收站功能,可以方便的对误操作信息进行恢复。e)全文检索系统可针对关键字进行全文搜索,并可依照匹配信息的相关性进行排序,同时为了方便的实际操作,还应提供针对关键字的纠错和高亮等功能;f)栏目统计系统需要全面的数据统计和日志记录功能。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