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销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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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销整改措施第一篇范文:费用报销整改措施费用报销整改措施篇一范例:费用管理自查报告费用管理自查报告为贯彻总行计划财务部《关于开展全行财务规范性检查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部门财务管理,不断提升规范化水平,部门对部门费用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现将本次自查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自查内容和发现问题以及整改措施等报告如下:一、自查活动的组织部门领导高度重视,亲自组织督导自查工作,为将本次工作做实,不走过场,部门指定专人对照《财务规范性检查提纲》中的要求,对部门财务管理工作开展逐项深入自查,同时注意以查促改,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提高门财务管理水平。二、自查活动的开展(一)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金融部费用管理始终严格遵守国家、总行的相关规定、细则和操作流程。此外,个人金融部不断建立健全部门费用管理制度,对部门内各机构费用使用额度及费用报销流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二)费用预算执行情况个人金融部严格执行总行计财部下发的费用预算,于年初对部门内各机构费用额度进行统筹安排。部门指定专人对各机构费用支出进度进行监测,及时登记部门费用台账,定期编制费用使用情况通报,报部门领导审阅。坚持做到费用管理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分析。(三)费用管理具体事项1、我部费用支出按预算用途使用,支出真实合规。无违规以虚假发票报销获取费用。2、我部费用使用以支持业务开展为前提,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对总行统一划拨专项费用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和挪用的行为。3、我部费用全部集中统一管理和核算,无“账外账”和“小金库”等违规行为。4、我部费用使用严格遵守财务授权制度,超授权事项均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三、自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1、部分机构票据粘贴未严格按照财务部规定执行,需计财部及部门费用专管员指导后重新粘贴。整改措施:个人金融部将加大对部门内各机构加强政策宣导,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坚持实行规范化管理。2、部分机构报销不及时,票据积压,导致季度末、年末集中报销的情况。整改措施:个人金融部将加强部门费用额度监管,对费用支用进度与计划进度差别较大的机构及时通报提醒,确保资源合理配置,强化费用预算管理。通过此次自查活动的开展,规范了部门的财务运作水平,提升了费用专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部门将以此为契机形成促进部门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开展的长效机制。个人金融部20XX年3月19日篇二范例:学校经费管理使用整改方案学校经费管理使用整改方案为认真落实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切实加强全镇小学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保障我镇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文教费联(20XX)8号《文山州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收费检查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和马教发(20XX)33号《马关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安排,都龙镇中心学校财务稽核小组成员于20XX年1月6、7日和20XX年3月4日对全镇各村中心学校、各完小学校公用经费和贫困学生补助资金的到位及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根据马关县财政局文件精神,马关县20XX年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400元;20XX年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400元;20XX年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625元;20XX年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750元;20XX年秋季学期县财政局、教育局应拨付给都龙镇中心学校等8所中心学校资金2649675元,实拨2649675万元,其中公用经费741825元、寄宿生补助金1907850元,资金拨付到位率为100%。20XX年春季学期县财政局、教育局应拨付给都龙镇中心学校等8所中心学校资金1729600元,实拨1729600元,其中公用经费601600元、寄宿生补助金1128000元,资金拨付到位率为100%。20XX年来,都龙镇中心学校在教育经费管理使用中,严格按照《马关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管理暂行办法》和《马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各中心学校的预算内外资金实行会计中心集中管理,统一核算,分户记账。经费使用采用提款报帐的方式到核算中心报账。寄宿生生活补助金的使用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公示及上报,做到专人负责、程序规范、手续齐全、档案资料完整、查阅方便,有力地保障了我镇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二、存在的问题通过这次专项检查发现,大多数中心学校能够认真按照教育系统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了经费、实物、固定资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公用经费方面:1、会计基础薄弱,记账不规范。有的中心学校未设置总账,有的中心学校所记账簿该明细的账务不明细,公用经费与转移支付账混在一起,部分中心学校账面数出现赤字,将一些日常开支如购买菜刀、玻璃、水桶等白条无法报账的费用采取另换其他发票的方式在教育局资金中心报账,无形中导致开假发票,并增加换取发票所需的税金及费用。2、菜单和发票金额不统一,应以菜单金额为准,但有些校点以发票金额为准。如果菜单金额与发票金额不相符,一般应以菜单金额为准或在发票上写明实收金额数。3、某些校点在入学校维修改造项目帐时金额过大(一张单据超过了500元),无法报销。4、某些学校在入账时有一些入账项目不够清楚,影响了账目的规范操作。5、在经费使用方向上,计划性不足,未能全方位兼顾,特别是教育教学经费使用不足,影响了教育教学效果的有效提升。6、入账时出错在原处涂改。(二)学生生活费方面:1、采购单签字人数不足。镇中心学校要求一张采购单须有5人签字认可,但某些校点签字人数不足。2、校长在采购单右上角签署意见时应写上:“同意用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支付”,但大部分校点都签署为“情况属实”或“属实”。3、某些采购单有涂改,比较凌乱。4、合计金额很多校点未写上大写。5、入账时出错在原处涂改。6、某些校点采买人员一学期都为村校长、主任,无变化。7、大部分中心学校寄宿制学生伙食发票不规范。有些伙食日志未按“一日三餐、一餐一记”的规定要求进行填写,大多数是补记的,无实际意义;有的伙食采购发票与伙食日志出现账账不符的现象。8、个别学校存在享受贫困学生补助花名与实际学生数不符的问题。三、整改措施及意见建议(一)严格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全镇各村中心学校、各完小管账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杜绝记账不规范及开具虚假发票的现象。镇中心学校报账员要及早落实,认真抓好此项工作。(整改时间:20XX年3月4日,负责人:黄兴政)(二)根据《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各中心学校的预算外收入要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一律上缴县教育局会计中心专户管理,严禁坐收坐支、挪用、截留。镇中心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监督制度,严格要求,定期检查,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有效管理。(整改时间:20XX年3月5日-3月31日,负责人:黄兴政)(三)针对部分中心学校寄宿制学生食堂伙食发票不规范、发票与伙食日志票账不符的问题,镇中心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生活费补助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中心学校严格按照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范围和标准,认真执行补助政策,防止发生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贫困学生的利益不受侵害。(整改时间:20XX年4月19日-4月25日,负责人:学校财务稽核小组成员)(四)镇中心学校要加强对各中心学校拨付公用经费情况的监管,认真分析在公用经费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各中心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马关县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不得违规操作。(整改时间:20XX年7月5日-5月8日,负责人:学校财务稽核小组成员)(五)加强对各村中心学校经费使用的指导,使有限的经费花在刀刃上,发挥出应有的效益。(整改时间:20XX年3月4日,负责人:万大喆、黄兴政)(六)学生生活费、公用经费入账有涂改时,不能在原处涂改,应用红笔划掉涂改行,另起一行重新入账。(整改时间:20XX年3月4日-3月15日,负责人:黄兴政)马关县都龙镇中心学校20XX年4月14日篇三范例:财务整改报告卫生局关于财务检查涉及问题的整改报告按照区财政局财务工作检查的要求,和提出的整改意见。我单位对检查中涉及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和完善。一、及时补全原始凭证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原始凭证中票据不完整的现象。我们及时做了清理核对,并补全了凭证。并对所有的原始凭证进行了检查,做了细致的分析,及时纠正了错误。保证了凭证的真实合理有效。二、建立了严格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针对检查中出现的财务章、名章的保管问题,我单位已经将两章分开保管,专人负责。还建立健全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了相关票据、财务章的管理。并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会计法》和财务知识。使记账人员和财务审核审批人员相互制约、权责明确。严防在工作中出现纰漏。三、今后财务工作通过此次财务检查指导,使我单位受益匪浅,及时纠正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今后我们一定按照《会计法》的要求,不断完善财务工作。做到合理合法、严谨认真、不出差错。并及时自查,认真审核。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从而保证今后单位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篇二范例:财务整改报告财务部整改报告集团公司领导:20XX年,aaaa财务部在工作中发生一些错误,均因工作人员能力有限,导致错误后果,经过集团公司财务部检查及我公司财务部人员自查,有许多内容不符合规定并有重大纰漏,需要立即整改,在集团财务中心的指导和督察下,我部门对发生的问题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一、整改内容1、2、收购期间票据审核不严,发生收款人在付款书上未签字现象。价格或者扣杂有变动,对原始磅单未加变更,而直接在付款环节进行变动,致使地磅室台帐与财务结算吨位及金额都发生差异。3、4、成品库房入库数量不准确,经过实物盘点发现账实不符。地磅室汇总台帐漏计一车原料,单据号码为702#。二、事件发生原因1、工作态度不够严谨,不能严格认真的执行财务制度,未能仔细谨慎的审核财务票据,加之劳动强度超过负荷,付款业务过程和手续繁琐,金额小,客户多,而工作人员只有出票人及付款人,没有专职的开发票人员及审核人员,集团和公司都曾经考虑过聘请银行专业人员付款或者招聘财务人员一名,本部门考虑费用加大原因,决定自己克服困难努力办理,结果出票人出具错误结算单,而付款人未能认真审核便直接付款,忙乱中出错误,事后又未能在开具发票和账务处理中复查原始票据,导致未能及时发现失误而失去最佳纠错时机。2、价格和扣杂发生变化,由于时间问题未能在第一时间到地磅室修改磅单,但是均由康大公司领导签字认可,事后修改磅单当事人不在,失去了修改的客观条件及意义。3、成品库房产成品入库不准原因很复杂,主要因为库管员缺乏工作经验,入库计数管理流程不明确,而本部门负责人虽然多次指导,但未能对库管员的实际操作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和督促,当然也不能排除生产收购期日常具体业务缠身削弱了对下属工作的监督职能的执行。三、给公司造成的后果1、因出票人轻率出票及付款人缺乏详细认真的审核致使公司给农户多付款项为8287.47元。2、没有及时修改磅单,对账务检查带来诸多不便,给公司没有造成其它实际经济利益影响,也没实际损失。3、库管员所报入库数据和实际实物数据相差较大,导致公司会计对存货资产无法正确计量,失去资产管理及控制的实际意义。为达到资产管理目的,公司不得不多次组织人力、物力、财力盘点实物,又给公司增加了一定的不该发生的费用。4、地磅单据没有统计入台帐,是因为司磅员疏忽漏计,而报表报至财务部,当时对磅单的号码的连续性没有及时确认。四、整改结果1、未签字票据已经全部找到当事人履行了签字的手续。2、磅单和付款单据不符部分,已经全部查找出原因,进行备注说明,并另行制作了调节表,并与其它相关资料装订在一起,以备随时查阅。3、多付款部分,分别都找到了收款人。目前正在通过法律程序处理。4、库房盘点已经全部结束,针对该问题,公司制定了产成品出库的补充细则,并已经开始实施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