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头发护理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一、定义运用科学的婴儿护理技术,对1周岁以内的婴儿进行洗发、理发及头发护理的能力。二、适用对象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能力名称:婴儿头发护理职业领域:美发师工作任务操作规范相关知识考核比重(一)护理准备1.能与客户进行沟通交流2.能根据性别、月龄判断婴儿的基本特征3.能对婴儿当前的身体、精神状况进行检查,确定婴儿的头发特点4.能根据需要选择或调节室内环境5.能准备婴儿头发护理所需的器具和用品1.行业规范和接待礼仪2.与母婴沟通的技能技巧3.婴儿体格发育的知识4.婴儿神经心理发育的知识5.婴儿头发生长的特点6.婴儿护理环境的保健知识7.消毒隔离的操作规范8.婴儿保健学基础知识12%(二)洗发1.能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体位和方式2.能用单层面巾擦拭面部3.能按顺序清洁眼、耳、鼻4.能进行婴儿洗发护理1.婴儿面部擦拭、头发清洗的全套操作流程2.婴儿安全护理的相关知识3.婴儿头颅、颈部解剖学生理结构知识26%(三)理发1.能针对不同情况选择理发器具2.能按不同的发型要求修、理头发1.理发器具的使用及维护知识2.婴儿的发型知识及理发技能3.婴儿安全护理的相关知识30%(四)护理1.能识别头发和头皮的状态2.能处理头发和头皮的症状3.能对婴儿进行头部抚触1.头发的结构、类型和特点2.头发症状的种类与防治知识3.头皮的结构及其对头发的影响4.头部症状的种类与防治知识5.婴儿头部抚触的知识6.儿科护理技术基础知识7.护理心理学基础知识32%四、鉴定要求(一)申报条件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二)考评员构成考评员应具备一定的婴儿头发护理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经验;每个考评组中不少于3名考评员。(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技能操作考核采取实际操作考核,考核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每个模块成绩均达60分为鉴定合格。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120min。(四)鉴定场地设备要求场所:水、电、窗帘、空调等设施齐全、照明设备完备、符合公共卫生要求的标准教室,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设备:满足技能鉴定需要的操作台、塑胶婴儿模型、温度计、婴儿浴盆及洗澡架、微型电热水器、婴儿理发器具、婴儿专用洗理护用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