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城乡劳动力培训管理系统项目谈判编号:NHZFCG-J2009002竞争性谈判文件宁海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二OO九年六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2第三部分合同文本……………………………………………….6第四部分项目需求……………………………………………….8第五部分评标标准……………………………………………….17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91第一部分投标邀请谈判编号:NHZFCG-J20090021、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宁海县城乡劳动力培训管理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谈判,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内容:宁海县城乡劳动力培训管理系统3、投标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09年6月11日09:00时正不接受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4、谈判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号五楼)。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1)投标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帐)截止时间:2009年6月10日17:00前,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2)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帐号:39752001040010207。6、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若需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与采购单位及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采购人:宁海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地址:宁海县前街18号邮编:315600集中代理机构: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号联系电话:0574-65225007传真:0574-65225007,0574-65225005联系人:王金伟、高凤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A说明1、项目概况1.1采购单位:宁海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1.2谈判编号:NHZFCG-J20090021.3项目名称:宁海县城乡劳动力培训管理系统项目;1.4项目完成时间:中标后三个月内1.5付款方式:项目合同签署后即支付合同金额30%;完成整个项目开发任务并正式运行,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60%;余款10%待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2、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独立法人。3、无效标书3.1以弄虚作假方式参加投标的;3.2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投标书签署、盖章、装订、密封;3.3投标书逾期送达的或封装不合格或字迹模糊不清的;3.4拒绝按照评标人的要求对标书内容进行澄清、更正的;3.5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3.6开标会上被监督(或公证)部门认定为无效标书的;3.7经评标小组认定标书内容有重大偏差的;3.8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报价有效;3.9投标人最终报价在报价要求范围之外的;3.10其他实质上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4、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4.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3(1)投标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帐)截止时间:2009年6月10日17:00前,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2)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帐号:39752001040010207。4.2所有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限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原额无息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凭合同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额无息退还。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签署合同,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4.4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签订合同前,应按合同条款和其他规定向采购人提交伍仟元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项目通过验收后,系统运行正常,支持良好,无质量和服务问题,原额退还履约保证金。4.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单位将无权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1)在中途擅自退出投标(2)在开标之日没有递交投标书(3)在投标书有效期撤回投标书(4)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绝签订合同书的。B谈判文件5、谈判文件5.1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5.1.1、投标邀请5.1.2、投标人须知5.1.3、合同文本5.1.4、项目需求5.1.5、评标标准45.1.5、投标文件格式5.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投标人如果未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将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判定无效或被评为不合格。6、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如投标人对谈判文件提出澄清要求,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6.2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对谈判文件以补充通知的方式进行修改,同时视情况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6.3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谈判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6.4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C投标文件的编写7、投标文件的组成7.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包括:(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投标保证书(4)项目计划和设计思路(5)技术(规格)性能偏离表(表格自制)(6)营业执照(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投标单位情况表(9)项目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措施8、投标报价58.1除非另有规定,本项目投标总价(人民币报价)包括所有谈判内容,投标价格由成本(含各种安装敷料)、运输、装卸、培训、指导安装、利润、税金、意外责任险及国家政策性规定取费组成。报价以人民币为准。8.2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全面充分了解本次谈判项目的全部情况,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中标价格提出修改。9、投标有效期9.1所有投标文件应从开标之日起,60(日历天)内有效。9.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10、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0.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一旦发现正本与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并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包括投标文件及包封)。10.2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书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投标书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书签字人或盖章。10.3投标人应在规定日期内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口上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或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和法人单位公章。D投标文件的递交11、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标记11.1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正副本共一式5份。封口处应有投标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11.2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书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书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09年6月11日09:00时正13、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任何迟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61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招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须按谈判文件规定密封,并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包封上标明“修改”字样)。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封保存的投标文件,不得修改。E开标15、开标15.1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开标。15.2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15.3开标时先由投标人代表(或监督人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F授予合同16、合同授予标准:合同将授予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不能提供则取消中标资格。17、中标17.1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谈判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均是签订合同的依据。17.2在规定的范围内,采购人具有变更招标的数量和服务内容的权利,但不能对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18、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伍仟元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项目通过验收后七日内无息退还,系统运行正常,支持良好,无质量和服务问题,原额退还履约保证金。21、付款办法7付款办法:项目合同签署后七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完成整个项目开发任务并正式运行,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60%;余款10%待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G其他说明23、谈判说明23.1、本谈判文件的条款是编制投标书、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3.2、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内容,如果投标单位所编制的投标文件与谈判文件有明显抵触的,招标单位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23.3、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4、售后服务要求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一年内免费售后服务。投标人递交承诺书,承诺投标设备的售后维修服务,应在接到用户通知的12小时内做出响应,电话支持不能解决问题时48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排除故障。8第三部分合同文本甲方(采购单位):乙方(供应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经政府采购程序后甲乙双方协商,特订合同如下。第一条服务项目的名称、数量、价格和商品的技术标准1、服务项目的名称、数量和价格[见表]项目编号服务项目名称数量投标单价(元)总金额(元)2、服务项目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1]项执行:[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门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第二条项目的完成时间:第三条付款方式:项目合同签署后七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完成整个项目开发任务并正式运行,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60%;余款10%待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第四条对商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采购方验收时,如果发现宁海县城乡劳动力培训管理系统项目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相符的,可拒付货款,并在三天内向供应方提出书面异议。2、供应方在接到采购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当天负责处理,并按合同规定履行。第五条售后服务约定1、供应方根据厂方承诺各类的保修范围、期限提供优质服务。9第六条供应商违约责任:供应商逾期交货的,作自动弃标处理,供应商部分货物逾期交货的,应向采购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一天,偿付货款1%的违约金。依次类推。第七条采购方的违约责任:采购方逾期付款的,应向供应商偿付违约金。逾期一天偿付货款1%的违约金。依次类推。第八条采购单位如在验收后三个月内发现商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有权向供应商要求退货或换货。并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第九条争端的解决: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按②方法解决。①提交宁波市仲裁委员会仲裁;②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其他: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办、交管办各执一份。甲方:乙方:鉴证方:采购单位:供应单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电话0574-65225007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年月日10第五部分项目需求1、总述为使城乡劳动力培训工作更加适应市场和就业需求,必须加强现有各类培训资源及信息的统筹整合运用。要建立健全劳动力、企业、培训机构及社会资源共享的县、镇乡(街道)、村三级联动的城乡劳动力培训与就业统一的信息网络平台,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城乡劳动力培训信息系统、就业信息反馈系统和企业用人需求信息系统。2、业务需求概述2.1目标《宁海县城乡劳动力培训管理系统》主要面向用户群:县劳动力素质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