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边疆危机与中法战争第四章边疆危机与中法战争列强1865年美国内战的结束1868年日本的明治维新1870年意大利和德国的统一法国第三共和国的兴起中国同治(1862—1874年)中兴边疆危机第四章边疆危机与中法战争第一节日本侵略台湾第二节中法战争第一节日本侵略台湾一、日本与中国日本在明代曾做过中国的朝贡国;16世纪中期以后,中断与中国的官方来往。第一节日本侵略台湾二、中日订约1870年,明治政府决定和清王朝之间建立官方关系,便派遣柳原前光来北京,要求订约。订约之争:反对与一个先前的朝贡国结成条约关系。这会为朝鲜、安南等朝贡国开先例。李鸿章曾国藩日本是明代的朝贡国,不是清朝的朝贡国,其地位不同于朝鲜和安南。日本有众多华侨,中国每年从日本进口大量的铜,日本是近邻。反对赞同中日贸易的互利性(曾)通商章程(1871年7月24日)(1)不侵犯对方领土;(2)在和第三国发生冲突时互相给予帮助;(3)彼此享有领事裁判权;(4)只准在通商口岸,根据海关税则进行通商;(5)不任命日本商人在中国当领事。1871年11月,琉球渔民被高山族误杀三、琉球事件自1372年以来一直是中国的正式朝贡国。琉球1609年,日本的萨摩藩背着中国征服琉球,直接管辖琉球北部,南部仍由琉球国王治理。琉球成了萨摩藩的一个藩属,每年向其纳贡,还定期向设在江户的幕府纳贡。中日争论:副岛种臣在1873年公开声称他有为琉球代言的权利。总理衙门琉球是中国的朝贡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一方水手遭到另一方原著民杀害一事,与日本毫无关系;中国允许原著民享有很大程度的自由,不干涉他们的内部事务。中日争论(1873年)副岛种臣总理衙门日本(1874年)《北京专条》(1874年10月31日):日本从台湾撤军,清政府承认“台湾生番曾将日本国属民妄为加害”,日本出兵台湾是“保民义举”,赔偿日本兵费五十万两。1879年,日本废琉球国王,吞并琉球国,改为冲绳县。第二节俄国侵占伊犁一、清代在新疆的统治与回民叛乱清代在新疆的统治:伊犁将军伯克征收重税,强纳贡品1862年,陕西回民起义,涉及新疆。1864年,新疆的回教徒起事,建立许多地方割据政权。二、阿古柏入侵新疆与俄国侵占伊犁(一)阿古柏入侵新疆浩罕汗国阿古柏于1865年4月入南疆,侵占喀什噶尔,1867年成立“哲德沙尔汗国”,1870年,控制南、北疆大部分地区。(二)俄、英与阿古柏(三)俄国侵占伊犁沙俄侵占伊犁后,监禁伊犁的清官员,非法设官分治。1873年,左宗棠扑灭陕甘两省回民叛乱。随后,左宗棠的得胜之师摆出进攻新疆的态势。三、海防与塞防之争“海防”论代表恭亲王和文祥认为日本的威胁比俄国更为直接。李鸿章请求清廷取消新疆战事,将它的费用转移到海防上。“塞防”论代表许多官员主张不应当用牺牲塞防的办法来发展海军。如果中国不能将新疆的叛乱者平定下去,俄国人就会继续推进,西方列强也会受到鼓舞,从沿海进攻作为呼应。“海防”论代表的论据:(1)北京距海岸近,新疆则离京师远,边防不如海防紧要;(2)朝廷财政拮据,新疆之役毫无胜算把握;(3)新疆土地贫瘠,于中国罕有实际价值,不值得花这样高的代价去收复它;(4)新疆的周围都是强邻,不能长期固守;(5)缓期收复新疆不是要放弃前代皇帝征战所得领土,只不过是保存实力,以待来日。“塞防”论代表的论据:(1)新疆是西北防务的第一线,守卫着屏障北京的蒙古,若新疆有失,蒙古将不可守,京师也受威胁;(2)西方列强此刻尚未造成直接入侵的危险,而俄国人在新疆的推进已经成为直接的威胁;(3)不应将塞防军费转用于海防,因为对海防已经拨了固定的军费;(4)列祖列宗百战经营的土地不应放弃;(5)乌鲁木齐和阿克苏的战略要地应首先收复。如果中止新疆战事,就是招致外人统治新疆。四、左宗棠收复新疆1875年4月23日,清廷任命左宗棠为钦差大臣,督办新疆军务。1876年11月征服北疆。1877年底,除了伊犁仍为俄国人占据外,新疆全部收复。五、崇厚出使和《里瓦几亚条约》1879年10月2日,崇厚在条约上签了字。《里瓦几亚条约》(1)中国收回伊犁城,但沙俄割占伊犁西面霍尔果斯河以西、伊犁南面特克斯河流域和塔尔巴哈台地区斋桑湖以东的土地;(2)沙俄可在蒙古及新疆全境进行免税贸易;(3)增辟两条由陆路到天津、汉口的通商路线,并开放松花江;(4)俄国可在嘉峪关、乌鲁木齐、哈密、吐鲁番、古城(今多台)、乌里雅苏台、科布多等七处增设领事;(5)中国赔偿兵费500万卢布(白银280万两)。国内舆情左宗棠:“先之以议论,……次决之以战阵。”李鸿章:“惟此次崇厚出使系奉旨给与全权便宜行事之谕,不可谓无立定议之权。若先允后翻,其曲在我。自古交邻之道,先论曲直,其曲在我,侮必自招。”张之洞:“俄人索之,可为至贪至横;崇厚允之,可谓至谬至愚……必改此议,未必有事;不改此议,不可为国。”李鸿章张之洞六、曾纪泽和《圣彼得堡条约》(1)沙俄将伊犁及特克斯河一带交还中国,霍尔果斯河以西地区割给俄国。(2)赔偿俄国“代守”兵费增至九百万卢布(白银500多万两)(3)原则规定修改北疆边界,重勘南疆边界。(4)俄国在嘉峪关、吐鲁番增设领事,派驻军队,购置土地。(5)俄商在天山南、北贸易暂不纳税,开辟经新疆至嘉峪关的陆路贸易城。《圣彼得堡条约》(1881年2月24日):重大后果:第一,它助长了中国保守主义势力的抬头。第二,新疆的地位发生变化。1884年,新疆改为行省,刘锦棠为首任巡抚。第二节中法战争安南:古称越南它的北部在公元前111年为汉武帝(公元前140—公元前87年)征服。“安南”得名于唐代(618—907年)所设管辖此地的安南都护府。唐王朝灭亡后安南获得独立,但仍然处于中国文化和政治的影响之下。明、清时期,它是重要的朝贡国。第二节中法战争西方的影响:1615年,耶稣会教士将西方的影响带进安南17世纪末叶,法国东印度公司曾企图与安南进行贸易,失败。18世纪末法国的影响开始抬头,1788年老政府被推翻后的唯一幸存者阮福映在法国军官的帮助下,重新控制安南。一、法国入侵越南法国在1859年派遣军队前往西贡。1862年,法国与西班牙强迫安南接受西贡条约,两国获得2,000万佛郎(400万美元)赔款,法国同时获得贸易权、传教权和控制安南对外关系的特权,另外割占被称为交趾支那的南安南东部三个省。(一)西贡条约一、法国入侵越南(二)越法《和平同盟条约》(1874年3月5日)即第二次《西贡条约》确认法国对越南对外关系的指导,以及法国在红河的航行权。(三)中国、越南、法国的态度与行动中国:保卫的宗主国地位,不与法国公开交火法国:加紧侵略越南:寻求中国保护中国主和与主战派主张:以战争来捍卫中国的荣誉和朝贡国,谴责姑息必然会纵容贪得无厌的敌人提出更多的要求。李鸿章主张,中国既然没有权力废止法国与安南的协议,又没有实力驱逐法国出安南,就不可轻言战事,以免酿成大祸,中国只有在遭到进攻时才可应战。代表人物:恭亲王奕䜣、李鸿章代表人物:张之洞、张佩纶张佩纶(四)《中法会议简明条款》李鸿章与福禄诺代表中法两国于1884年5月11日在天津签订《中法会议简明条款》(《李福协定》):中国承认法国与越南签订的条约和对越南的保护权;中国驻越清军调回境内(未明确规定撤军期限);法国不索赔款,中国在中越边境开埠通商;法国与越南修约时,不出现有损中国体面的字样;三个月后,双方派遣全权大臣,制定详细办法。二、中法战争爆发(一)“北黎冲突”(“观音桥事件”1884年6月23日)法国的最后通牒(1884年7月12日)法军舰队闯入闽江的马尾港(1884年7月15日)清廷的应对:撤离越南,重启谈判。(二)马尾海战(1884年8月23日)法驻福州副领事白藻泰闽浙总督何璟双方力量对比:法舰队军舰9艘,排水量为14500吨,火炮77门,官兵1800人。福建水师兵舰11艘,排水量仅9900吨,火炮47门,官兵1100人。(三)台湾、镇海保卫战1884年,法军进贡台湾的基隆和淡水,10月下旬封锁台湾。1885年2、3月间,进犯镇海,遇阻,转而攻占澎湖岛。(四)镇南关大捷西线战场:自1884年10月至1885年3月,中法军队在宣光反复争夺。镇南关大捷后,乘胜相继收复了广威府、黄冈屯、老社等十几个州县。东线战场:1885年2月23日,法军攻占中越边境重镇——镇南关。3月21日夜,冯子材率军突袭盘踞文渊的法军。3月24日清晨,冯子材击毙法军精锐1000余人。31日克北黎。清军在北圻向法军发起反击(五)《中法会订越南条约》(1885年6月9日)中国承认法国对越南的保护权;在中越边境指定两处为法国陆路商埠,一在保胜以上,一在谅山以北。允许法国在此设立领事馆;法货进出中国边界,应减轻关税;日后中国修建铁路,须向法国人商办;法军从台湾和澎湖撤军。参考书目:邵循正:《中法越南关系始末》,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黄振南:《中法战争史热点问题聚焦》,广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黄振南:《中法战争诸役考》,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