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置房项目管理方案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12平方公里土地开发安置房工程位于北京亦庄经济开发区西南部,总用地面积76万平米,总建筑面积226万平米,约160个单体建筑,分为7个地块。本工程建筑面积之大,施工人数之多,在北京市极为罕见,为开发区重点工程。二、安全控制目标1、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伤(含)以上事故,重伤事故为“零”、死亡事故为“零”。2、火灾事故杜绝重大(含)以上火灾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超过1000元的一般火灾事故为“零”。3、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含)以上交通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为“零”。4、卫生防疫、职业病杜绝食物中毒事故、重大传染病事故、职业病。5、其他安全事故杜绝有影响的群体上访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重大治安、刑事案件为“零”。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为全面系统的对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公司设立安2全文明施工组,代表公司在工程项目中行使和承担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权利及义务。四、各专项安全管理方案(一)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管理方案1、人员控制1.1、全体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考试成绩表由施工单位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盖章上报发包方安全部门;1.2、特殊作业人员应持操作证及复印件到监理项目部进行审核,严格控制证件的有效性,将造价人才网审查合格的操作证复印件由施工单位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盖章后交发包方安全部门备案;1.3、现场的管理人员应持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的合格的证件,进行相应的管理工作,各种证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和项目监理部的印章后上报;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2.1、施工单位应明确安全目标,识别重大安全风险及重大环境因素,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措施,由施工单位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盖章后上报;2.2施工单位上报项目部安全组织机构及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名单,要求细化到作业班组的兼职安全员;2.3、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安全要求,按规定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按国家及北京的要求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将专家意见上报;2.4、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应符合施工部位或工序的特点,必3须明确危险因素及预防控制措施;2.5、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由总包单位负责实施,要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范要求;2.6、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加大现场检查力度,监理、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人员要随时在施工现场进行巡检,消除“三违”现象;2.7、施工现场的设备按照规定在进场前或进场后施工前向监理工程师进行报验,特种设备机具应取得相关部门的验收,验收合格后,将验收报告上报;2.8、完善现场管理制环保人才网度,严格控制劳保用品的使用,并确保劳保用品符合国家、地方的规范标准要求,将劳保用品的检测报告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盖章上报;2.9、发包人安全部门参与监理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各专业人员、总监及监理单位安全监理人员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对隐患由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由监理进行复查;2.10、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执行开工审批制度、监理单位在确认施工单位举办开工条件时进行审批(作业许可证01#—010#)2.11、指定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按照发包人、监理、总包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对本施工区域的安全工作负责。3、文明施工3.1、施工现场实行胸牌制度,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佩戴胸牌。43.2、施工现场道路及场地做硬化、绿化处理,道路、场地应平整、无积水。3.3、施工区域内,各类材料按施工平面布置要求分区整齐堆放,并挂牌标识。3.4、现场搅拌机四周、材料场地周围及运输道路面上无废弃砂浆和混凝土,施工过程和运输过程中散落砂浆和混凝土,应及时清理使用,做到工完场清,监理工程师论坛并明确责任人。3.5、机械维修、保养符合机械管理规定,标识、操作规程齐全。3.6、施工过程必须坚决落实工完脚下清的责任制,每天的垃圾由操作工人或安排专人清理,保证现场整洁,干净。3.7、施工区与生活区要严格分开,办公室、宿舍要做到整洁、卫生。3.8、现场施工区及生活区划分卫生责任区,并明确责任人,根据工程大小,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现场的卫生及维护,使整个现场保持整洁卫生,“门前三包”符合有关规定。3.9、运输车辆不准带泥出现场,并确保沿途不发生遗洒。3.10、生活区保持卫生,无污物和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理。3.11、工地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有关管理规定,并建立卫生值日及管理规定。3.12、工地消防设施及相关标识牌按有关规定配备齐全,符合要求,施工现场严禁吸烟。3.13、项目部每周对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5监理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二)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方案1、参建各方应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机械安全管理工作。2、总包单位对所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负直接管理责任,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制度等要求做好机械进场、安装、验收、使用、退场全过程的管理工作。3、监理单位对总包单位所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负监督管理职责,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制度等要求对机械进场、安装、验收、使用、退场全过程监督管理。4、建设单位对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督促其完善并作好机械管理工作。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作进行重点管理。5、各总包单位编制机械设备管理方案和机械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监理单位审批后送建设单位备案。6、各总包单位机械管理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所属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管理。7、各总包单位应选择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状况优良的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在进场前报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场。8、各总包单位应执行“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管理原则,把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落实到专人身上。做到设备有人管,人人有专责。9、所有机械设备必须经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10、所有机械设备应悬挂操作规程牌,正确操作和保养机械设备,6防止事故发生。11、各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必须遵守《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关于对本市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备案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要求,履行各自的管理职责,按要求做好拆装报审、检验检测、使用登记等管理工作。12、各总包单位在起重机械拆装前,把起重机械拆装单位的营业执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拆装方案等资料,报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拆装作业。13、起重机械拆装作业时,总包单位应设置专门的警戒区,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和监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14、总包单位在流动式起重机械进场施工前应向监理单位报送检验检测报告等资料,经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15、机械设备进场安装完毕后,总包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后,填写相应的记录,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监理单位应参加所有机械设备的验收,并严格把关,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16、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顶升、附着的,应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总包单位按照有关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17、总包单位应当对使用的起重机械的吊具、索具等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18、在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719、电动吊篮的使用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作业,每台吊篮作业人员不得超过2人。20、每种型号、规格的电动吊篮应随机选取不低于10%的数量,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21、机械设备使用前,总包单位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相关责任人员签字。22、总包单位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机械设备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23、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的安全作业规定,建立交接班制度,并填写相应的记录。24、各总包单位应严格执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监理单位严格审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上报建设单位。25、各总包单位、各监理单位应及时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每周向建设单位上报本周机械设备检查情况总结。26、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27、总包单位拒不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建设单位有权责令总包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并进行处罚。28、对甲指分包的分部分项工程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总包单位负有管理责任,建设单位将给予重点关注,按方案要求从严控制。29、难点及重点的问题:旋挖钻机的安全管理;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群塔作业的安全管理针对施工期间机械管理的难点和重点,作出以8下具体要求:29.1土方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在上报具体安全管理方案的基础上,把钻机的出厂合格证、操作人员操作证书等资料上报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建设单位。29.2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前各总包单位应对机械设备、出租方、拆装方进行合规性审查,并报监理单位审批合格后,方可进场。建设单位随时抽查,发现违规情况,责令整改,并进行处罚。29.3总包单位安全人员应对建筑起重机械拆装过程进行全过程监控,防止事故发生。29.4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和检测,报监理单位审批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监理单位上报起重机械的登记编号、检验检测报告、操作人员操作证书到建设单位。29.5总包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无关人员攀爬塔吊等高大起重机械,对因防护不利发生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总包单位负全责,建设单位有权对其进行处罚。29.6总包单位编制切实可行的群塔作业方案,并在实施前报监理单位,经审核合格后方可作业。监理单位上报群塔作业方案到建设单位。29.7总包单位在现场周边立塔,有可能影响其他施工单位时,必须在立塔之前上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如未经同意私自立塔,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其拆除并进行处罚。29.8建设单位随时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有权停止其作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保证安全生产。(三)临时用电管理的方案91、要以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为主要依据,与监理单位一起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认真遵守临时用电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执行情况,确保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2、各总包单位必须设立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小组,各地块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的验收、使用负责。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实行责任到人、分机到人、有奖有罚。3、总包单位负责送电线路、送电设备的防护设施的搭建工作,监理单位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建设单位备案。4、各总包单位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并编制触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监理单位审批合格后,送建设单位备案。5、所有进入现场的配电箱、电缆等临电设施,必须经过监理单位的验收、检查,合格的方可进场。6、审核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出情况,主要检查电气安全防护用品支出情况。7、各总包单位应严格执行临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上岗前必须检查特种作业操作证,监理单位严格审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上报建设单位。8、各总包单位要建立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制度。为了加强用电人员自我防范意识,避免触电事故发生,保障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对于临电操作人员(如电工、电焊工等)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9、各总包单位要按规定对电缆线路、设备电气等进行电气线路绝缘强度测试记录,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报建设单位备案。10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由专业人员负责管理,由总包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持证上岗报到监理及甲方)一切电气维修、安装工作,必须由暂设电工操作,严禁非电工进行电工作业。电工人员严禁带电操作,禁止带负荷接线,严禁赤手触摸带电的绝缘导线。操作要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不得违章操作。11、所有进场的机械设备电气操作部分必须符合规定,,由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12、施工现场实行分级配电。配电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