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路北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环评单位:大连海事大学二零一零年九月富民路北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大连海事大学-1-1.总则1.1项目背景2010年3月4日至16日,在大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大连嘉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竞得建设用地编号为(2010)-8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项目建设单位为大连嘉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公司注册资本金为3000万元人民币,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主营业务,兼营房地产金融、房地产项目策划、房屋中介等业务。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大连嘉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将为大连的城市发展作出企业应有的贡献。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会对局部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必须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的不利影响提出对策措施,以保证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大连海事大学对该项目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1.2评价原则及目的略1.3评价依据略富民路北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大连海事大学-2-1.4评价标准1.4.1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2005]42号《大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见图1.1),本项目位于大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区内,因此常规污染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CO、二甲苯评价采用《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1979)“居民区大气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甲苯评价采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限值。(2)噪声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大政办发[1995]13号《大连市中心城区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噪声属一类标准控制区(见图1.2),声环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功能区标准。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内执行4类标准。1.4.2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气项目选址地处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食堂油烟废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在标准中5.1还规定“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2)生活污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和废水排入市政管网,排入管网污水执富民路北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大连海事大学-3-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标准。(3)噪声施工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l2523-90)中相关标准。营运期:本项目涉及的噪声均按《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1类区标准。(4)固废本项目排放的固体废弃物执行《辽宁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DB21-777-94)。(5)电磁辐射《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技术规范》中规定:关于超高压送变电设施工频电场、磁场强度限度值目前尚无国家标准。为便于评价,根据我国有关单位的研究成果、送电线路设计规定和参考各国限值,推荐暂以4000V/m作为小区工频电场评价标准,推荐应用国际辐射保护协会关于对公众全天辐射时的工频限值0.1mT作为磁感应强度的评价标准。待其相应国家标准发布后,以其规定限值为准。(6)总量控制根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关于要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辽宁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排污总量控制暂行规定的通知》(辽环函[1997]166号)要求,新建项目要认真贯彻清洁生产原则、排放污染物稳定达标原则,把允许排污总量压缩至最低水平。富民路北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大连海事大学-4-1.5评价等级1.5.1大气环境本项目工程施工过程对周围环境大气的影响主要是扬尘及运输车辆汽车尾气等,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为短期影响,施工结束后影响即可消除,因此评价等级定为三级。运营期,项目废气来自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和居民厨房排放的燃气废气,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Pmax10%,或D10%污染物距厂界最近距离”为三级评价,本项目Pmax=1.87%10%,所以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三级。1.5.2声环境本项目属于典型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期间,属于短期影响性质;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规定的1类地区,建设前后噪声级增加很小且受影响人口变化不大,因此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二级。1.5.3水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有关地面水环境评价等级划分原则,本次水环境影响评价从简,水环境仅进行达标分析。1.5.4生态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中基本原则,确定建设项目生态评价从简,仅分析绿当量变化及分析生态改变利弊。富民路北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大连海事大学-5-1.6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1.6.1环境敏感点项目建设期周围的敏感点为项目红线周边的各企业和住户:西南侧马栏小学、西侧富民小区;北侧鹏生安居小区、绿香花园小区、石门山公园、石家屯配水站;东侧阳光月秀小区、绿波花园小区、沙河口区职业技术中学和南侧的富民公园、阳光月秀幼儿园、富民路、辽师大学生公寓。项目建成后为本项目的生活环境。项目周围敏感点具体情况见表1.1。建设项目周边影响源见表1.2。表1.1项目周围敏感点及保护目标具体情况保护目标方位距场界最近距离(m)保护级别鹏生安居小区N113环境空气二级,声环境1类绿香花园小区N120环境空气二级,声环境1类石门山公园N相邻环境空气二级,声环境1类石家屯配水站N8环境空气二级,声环境1类绿波花园小区NE200环境空气二级,声环境1类阳光月秀小区E15环境空气二级,声环境1类沙河口区职业技术中学E250环境空气二级,声环境1类阳光月秀幼儿园S40环境空气二级,声环境1类富民公园S相邻环境空气二级,声环境1类富民路S12环境空气二级辽师大学生公寓S40环境空气二级,声环境1类马栏小学SW500环境空气二级,声环境1类富民小区W24环境空气二级,声环境1类本项目小区环境空气二级,声环境1类富民路北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大连海事大学-6-表1.2建设项目周边影响源影响源影响因子方位与规划红线距离(m)与最近居民楼距离(m)备注富民路噪声、汽车尾气S12115与最近公建楼距离25.4m高压走廊电磁辐射S1515储配站煤气储罐风险W110155.4与最近公建楼的距离为145.9m煤气储配站锅炉锅炉废气W5103绿波锅炉房锅炉废气N2502701.6.2保护目标(1)水环境项目的生活污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2)大气环境根据大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规定,项目所在的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二类区要求。因此,应对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进行严格控制,使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周围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满足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中二级标准要求。(3)声环境施工期噪声不超过国家《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运营期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1类区标准,区域环境噪声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级标准。(4)生态环境减少原有生态损失,进行生态恢复和保护。富民路北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大连海事大学-7-2.建设项目概况2.1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富民路北侧改造项目建设单位:大连嘉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性质:新建项目行业类别:房地产开发经营K7210投资情况:总投资15亿元人民币。2.2项目选址本项目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富民路北侧、天宝街东侧。项目南邻在建的富民公园和富民广场,北邻石门山公园,西邻富民小区,东邻阳光月秀小区。项目周边交通十分便利,413路、505路和715路公交车从这里通过。小区周边生活配套成熟完善,银行、学校、医院、商场、娱乐配套设施均较便利。该项目用地原用作人防用地,地面上留有一个防空洞,项目施工后将会拆除防空洞,深挖地基。本项目的建设将改变该区域原来杂乱的荒地环境,以优美的住宅小区和系统的绿化取而代之,彻底改变该区域面貌,为居民提供一个全新的、现代化的、园林化的居住条件。项目建设满足城市规划要求。地理位置见图2.1。富民路北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大连海事大学-8-1km项目用地1km项目用地图2.1项目地理位置项目用地附近主要为住宅小区,以多层为主,密度较高。周边企业较少,石家屯配水站、石门山公园位于项目北侧,富民市场、富民小区、马栏子煤气储配站位于项目西侧;马栏小学位于项目的西南侧。阳光月秀小区位于小区的东侧,富民公园、阳光月秀小区幼儿园、辽师大学生宿舍位于项目南侧。2.3项目用地项目用地编号为(2010)-8,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见附件。规划地表用地面积约74250m2。本项目用地使用性质为住宅及服务配套设施、公建。本项目原属于人防空地,现状基本上为荒地,无农田,植被稀疏,只留有一个防空洞,项目建成后,该防空洞将被开挖作为地基。周边企业较少,污染相对较轻、不产生具有累计影响的危险废物,用地土壤环境不会对未来居住人群产生不良影响。该地由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挂牌出让,本项目建设单位摘得了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公建(办公)、配套公建用地40年。富民路北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大连海事大学-9-2.4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地表总用地面积约74250平方米(以实测面积为准),其中A区约4200平方米,位于该地块的西南端,与富民路相邻;B区约70050平方米。土地使用性质:A区为公建(办公),B区为住宅及配套公建。项目拟在A区建设一座公建楼,主体楼高为24层和26层,局部有5层,用于沙河口区IT产业创意基地,总建筑面积23940m2;B区将建设15座住宅楼、一所幼儿园、一所公建楼,半地下和地下车库,住宅楼下建有公建,总建筑面积259998m2。整个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83938m2,总公建面积为33820m2,总绿地面积为29632.5m2,总停车位2449辆。项目总平面布置见图2.4,综合经济技术指标见表2.1~2.2,建筑物明细见表2.3~2.4,配套设施见表2.5~2.6。富民路北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大连海事大学-10-图2.4项目总平面布局图(1:500)N富民路北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大连海事大学-11-表2.1A区综合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项目单位数值备注规划用地m24200总建筑面积m223940其中地上公建建筑面积m221440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m2280地下车库面积m22220容积率——5.7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23940m2建筑密度%24.81绿地率%25.05总车位辆2201个/100m2公建面积其中地面停车辆20复式停车地下停车辆200复式停车表2.2B区综合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项目单位数值备注规划用地m270050总建筑面积m225999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m2223090其中住宅建筑面积m2210710地上公建建筑面积m212380其中地下及半地下建筑面积m236908其中半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m2180地下设备建筑面积m21960半地下车库面积m21637地下车库面积m233131容积率——3.2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224160m2其中公建建筑面积13450m2建筑密度%14.99绿地率%40.8总户数户2604总人数人78123.0人/户总车位辆2229地下复式停车,0.8辆/户,1个/100m2公建面积其中地面停车辆271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