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农业山东省农业山东省农业山东省农业厅厅厅厅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厅厅厅山东省财政山东省财政山东省财政山东省财政厅厅厅厅鲁农财字〔2012〕62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关于印发山东省关于印发山东省关于印发山东省2012201220122012年扶持年扶持年扶持年扶持““““菜篮子菜篮子菜篮子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农业局(农委)、海洋与渔业(主管)局、畜牧兽医局、财政局:为推进“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能力建设,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提高肉、蛋、菜等产品应急供应能力,2012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我省发展“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2年扶持“菜文件文件文件文件2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2〕94号),结合我省实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畜牧兽医局分别与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果菜项目、水产品项目和畜产品项目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作中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附件:1.山东省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果菜项目实施意见2.山东省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水产品项目实施意见3.山东省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畜产品项目实施意见4.2012年“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申报书编写提纲二〇一二年八月十日3附件1:山东省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果菜项目实施意见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2〕94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实施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果菜项目提出如下意见:一、目标任务重点扶持建设一批有一定规模、生产技术基础好,并在增加产品产量和提高产品质量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生产基地,改善生产条件,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抗御灾害能力,增强“菜篮子”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和应急供应保障能力。2012年建设58处蔬菜标准园(含食用菌)、1处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10处水果标准园。产品100%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二、实施内容(一)实施范围蔬菜项目选择我省“菜篮子”产品主产区、中心城市周边及距中心城市相对较近的优势产区,重点布局在《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确定的58个蔬菜生产重点县。水果项目重点布局在2009年农业部公布的水果标准4园和水果主产区。已承担过国家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的单位今年不再重复安排。蔬菜、水果的产地环境条件必须符合安全食品产地环境条件标准的要求,生产基地集中连片,承担单位须是具有一定基础、技术力量较强、管理规范、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龙头企业。每个设施蔬菜标准园200亩以上(设施内面积,下同),每个露地蔬菜标准园1000亩以上;设施蔬菜标准化示范区1000亩以上,露地蔬菜标准化示范区5000亩以上。每个苹果、梨标准园连片面积要达到1000亩以上,每个桃、葡萄标准园连片面积500亩以上。(二)补助方式和标准“菜篮子”产品生产以地方为主导,在落实好市长负责制和地方财政安排扶持资金的基础上,中央财政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纳入立项范围且验收排名在各市扶持个数之内的“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给予适当补助。每个蔬菜、水果标准园平均补助50万元;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区补助30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必须在2012年当年实施,对于以前年度实施的以及2012年实施但与省级公示的建设内容不一致的不予补助。(三)补助内容蔬菜蔬菜蔬菜蔬菜::::引进、推广适宜优良品种;分品种制定先进、实用、操作性强的生产技术规程;购置防虫网、粘虫板、杀虫5灯、防雾滴棚膜、性诱剂、生物农药、有机肥等生产资料;完善避雨栽培、膜下滴(喷)灌、水肥一体化等设施生产条件;购置实施旧棚改造所需架材、棚膜、建材等;提升集约化育苗、田头预冷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实施全程质量安全管理,购置速测仪等设备。水果水果水果水果::::完善标准园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整修田间生产道路和排灌沟渠,配套节水设施;购置喷药施肥等机械、果品农残检测仪器及试剂;配置杀虫灯、色板、性诱剂、防虫网等绿色控害设备和产品;购买有机肥料、生物农药、反光膜等物化技术产品。(四)实施方式1.1.1.1.项目申报项目申报项目申报项目申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全省果菜生产实际,将扶持项目数量下达到市(详见附表),省财政厅按照扶持数量将补助资金拨付各市。各市农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结合本市“菜篮子”生产情况,将项目立项数量分解下达到县(市、区)。项目立项数量不低于扶持项目数量的120%。项目县(市、区)要按照项目实施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遴选项目建设单位,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编制项目申报书(编写样式见附件),提出具体建设内容,明确需要中央财政资金补贴的建设内容。2.2.2.2.项目审批项目审批项目审批项目审批。。。。各市农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严格按照要6求,对项目县上报的项目申报书进行认真审查,于9月10日前联合行文上报省农业厅2份、省财政厅1份。省里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查意见并反馈。经项目县修改后,省里公示项目承担单位及建设内容7天以上。3.3.3.3.项目实施项目实施项目实施项目实施。。。。项目县根据省级公示及项目申报书,及早组织项目单位开展项目建设工作,确保2012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省、市、县适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部署、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检查督导,确保项目规范实施。4.4.4.4.项目验收和资金项目验收和资金项目验收和资金项目验收和资金兑兑兑兑付付付付。。。。蔬菜、水果项目验收以农业部蔬菜、水果标准园创建项目考评验收评分标准及“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管理考核指标为基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根据验收结果确定享受补助的项目,受到扶持的项目单位将被列入农业部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名单。项目实施单位须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并逐级向农业、财政部门提出项目初验申请。市级农业部门、财政部门初验合格后,向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提出项目验收申请。省级验收后,公示项目验收结果和评分排序。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照项目立项数量最终确定项目补助单位。市级财政部门将项目补助资金拨付相关县,各市补助资金总额不得少于省财政下达资金数。县级财政部门收到资金后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至省级确定的项目单位。各市务于2012年11月30日前将项目初验报告、初验评分表和项目总结,上7报省农业厅2份、省财政厅1份。三、工作要求农业部、财政部已把“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列入绩效考核范围,并将对各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验,抽验结果与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资格和任务资金挂钩。同时,今年项目实行竞争补助,验收排名列项目立项数量之后的不予补助,因此,各级农业、财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实施质量。(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农业厅成立由财务、业务主管处室和相关单位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专家技术指导小组,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和项目技术指导。各市要按照“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要求,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指导项目县做好项目考察、论证、申报等工作,切实把该项目作为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提高“菜篮子”产品应急供应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二)积极筹措资金。各级要切实落实地方扶持资金和优惠政策,积极采取贷款贴息、贷款担保等方式,吸引信贷、社会资金投入,努力扩大“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投资规模。同时,要积极整合各渠道、各层次、各方面扶持“菜篮子”产品发展的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千方百计加大资金投入。(三)加强协调配合。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8项目实施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补助资金落实、拨付和监管工作;农业部门主要负责项目申报书制定、审查、组织实施、技术服务等工作,要不断完善生产技术规范,加强技术培训与现场指导,狠抓果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督导,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补助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缩水。(五)加强宣传总结。各级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中央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的政策,为项目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及时总结上报并宣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充分发挥项目单位的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我省果菜标准化生产上水平上台阶。附表:山东省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果菜项目计划及资金分配表9附表:山东省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果菜项目计划及资金分配表单位:个、万元扶持项扶持项扶持项扶持项目目目目数量数量数量数量市市市市蔬菜蔬菜蔬菜蔬菜水果水果水果水果金额金额金额金额备注备注备注备注合计59103700济南4200淄博3150枣庄21150东营150烟台44400潍坊71650含1个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济宁4200泰安4200威海12150日照150莱芜150临沂62400德州7350聊城5250滨州3150菏泽630010附件2:山东省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水产品项目实施意见为推进我省“菜篮子”水产品生产基地能力建设,提高水产品应急供应能力,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2〕94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目标任务重点扶持建设一批有一定规模、生产技术基础好并在增加产品产量,提高产品质量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生产基地,改善生产条件,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抗御灾害能力,增强“菜篮子”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和应急供应保障能力。2012年根据中央下达的资金规模,重点扶持建设32处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二、实施内容(一)实施范围。项目实施区域选择我省“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工业化程度较高的中心城市周边及距中心城市相对较近的优势产区;集中扶持产量较高的“四大家鱼”等大宗淡水鱼类养殖场和纳入省级水产品质量可追溯试点养殖场。每个养殖场要求池塘养殖水面200亩以上,工厂化养殖车间3000平米以上。2011年已承担过国家扶持“菜篮子”11产品生产项目的养殖场今年不再重复安排,对符合项目扶持要求、改扩建积极性高、筹资能力强的养殖场优先给予扶持。(二)建设内容1、生产条件改善。重点进行养殖基础设施改造,养殖机械设备升级,完善进排水、水净化和废水处理设施,配备水质监控、疫病防控、节能减排和质量监测装备,购置优质苗种、全价配合饲料和高效低毒低残留药物。2、标准化健康养殖技术推广。推广养殖水净化和废水处理、水质监测与调控等技术,普及疫病科学防治技术。3、质量安全管理。强化养殖生态环境和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健全以“三项记录”(养殖生产过程、药品采购使用和产品销售)为重点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项目承担单位根据自身实际需求,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在上述内容中自主选择建设内容。中央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养殖基础设施改造和养殖机械、水质监控、疫病防控、节能减排和质量监测设备配备。(三)补助标准“菜篮子”产品生产以地方为主导,在落实好市长负责制和地方财政安排扶持资金的基础上,中央财政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纳入立项范围且验收排名在各市扶持个数之内的“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给予定额补助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各市、县(市、区)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合理布局,积极12推进“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三、工作程序(一)项目申报。省海洋与渔业厅、省财政厅根据中央要求和实施范围,将扶持项目数量下达到市(详见附表),省财政按照扶持项目数量将补助资金拨付各市。各市海洋与渔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结合本地“菜篮子”标准化生产支持项目和资金安排情况,将立项数量分解下达到县(市、区)。项目立项数量不低于扶持项目数量的120%。项目县要按照项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