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实务主讲人:李宏柱2012年3月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实务第一节流动资产的核算一、货币资金的核算二、应收款项的核算三、存货的核算第二节农业资产的核算一、农业资产计价原则二、牲畜(禽)资产的核算三、林木资产的核算第三节对外投资的核算一、短期投资的核算二、长期投资的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实务第四节固定资产的核算一、固定资产的概念二、固定资产的计价原则三、固定资产增加的核算四、固定资产折旧与修理的核算五、固定资产减少的核算第五节负债的核算一、负债的概念二、流动负债的核算三、长期负债的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实务第六节所有者权益的核算一、所有者权益的内容二、资本的核算三、公积公益金的核算四、未分配收益的核算第七节收入、成本、费用和收益的核算一、收入的核算二、成本的核算三、费用的核算四、收益的核算五、收益分配的核算第八节会计报表一、会计报表的定义及种类二、资产负债表及其编制第一节流动资产的核算主要内容:村集体经济组织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核算的要求;应收账款的核算要求,应收款和内部往来业务的核算;存货计价的管理,存货概念和存货收发、清查等业务核算。一、货币资金的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库存现金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通过“现金”账户进行会计核算。该账户的借方登记现金的增加,贷方登记现金的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一、货币资金的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其所在地银行开设账户后,除按核定的限额保留库存现金外,超过限额的现金必须存入银行。除了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以用现金直接支付外,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货币收支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存款账户进行结算。一、货币资金的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存款的收付及其结存情况通过“银行存款”账户进行会计核算,该账户的借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增加,贷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期末银行存款的余额。二、应收款项的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收款项划分为两类:一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外部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应收及暂付款项;二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所属单位和农户发生的应收及暂付款项。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债务单位撤销,确实无法追还、或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以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按规定程序批准核销后,计入“其他支出”;由有关责任人造成的损失,应酌情由其赔偿。二、应收款项的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应收款项通过“内部往来”账户进行会计核算。“内部往来”是一个双重性质的账户。凡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所属单位和农户发生的经济往来业务,都通过本账户进行会计核算。该账户借方登记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所属单位和农户发生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和偿还的各种应付及暂收款项,贷方登记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所属单位和农户发生的各种应付及暂收款项和收回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三、存货的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存货包括种子、化肥、燃料、农药、原材料、机械零配件、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农产品和工业产成品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存货按照下列原则计价:购入的物资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以及相关税金等计价。生产入库的农产品和工业产成品,按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三、存货的核算领用或出售的出库存货的核算,可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但是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动。存货收发的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存货的收、发及结存通过“库存物资”账户进行核算。该账户借方登记外购、自制,委托加工完成、盘盈等原因而增加的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发出、领用、对外销售、盘亏、毁损等原因而减少的物资的实际成本,余额在借方,反映期末库存物资的实际成本。三、存货的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存货要定期盘点核对,做到账实相符,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盘盈的存货,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计入“其他收入”;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实际成本扣除责任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其他支出”。第二节农业资产的核算主要内容: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资产的计价原则;牲畜(禽)资产增加、饲养、转群、成本摊销和处置业务的核算;林木资产增加、培植、管护、成本摊销和处置业务的核算。一、农业资产计价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资产主要包括牲畜(禽)资产和林木资产等。(1)购入的农业资产按照买价及相关的税费等计价。(2)幼畜及育肥畜的饲养费用、经济林木投产前的培植费用和非经济林木郁闭前的培植费用按实际成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3)产役畜、经济林木投产后,应将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部分在其正常生产周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预计净残值率按照产役畜、经济林木成本的5%确定。(4)已提足折耗但未处理仍然继续使用的产役畜、经济林木不再摊销。(5)农业资产死亡毁损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实际成本扣除应由责任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后的余额,计入“其他支出”。二、牲畜(禽)资产的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设置“牲畜(禽)资产”账户进行核算,设置“幼畜及育肥畜”、“产役畜”两个二级账户。该账户的借方登记牲畜(禽)资产的增加,以及幼畜及育肥畜的饲养费用,贷方登记牲畜(禽)资产的减少,以及产役畜的成本摊销。期末余额在借方。(1)牲畜(禽)资产增加,计入“牲畜(禽)资产”科目的借方。(2)牲畜(禽)资产饲养费用的核算:幼畜及育肥畜的饲养费用应予以资本化,计入“牲畜(禽)资产”。产役畜的饲养费用作为期间费用,计入“经营支出”。二、牲畜(禽)资产的核算(3)牲畜(禽)资产转群的核算:幼畜成龄前,作为“牲畜(禽)资产”的幼畜及育肥畜明细科目核算;幼畜成龄后,要转为“牲畜(禽)资产”的产役畜明细科目。资产转换通过“牲畜(禽)资产”账户进行明细核算。(4)产役畜成本摊销的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产役畜的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部分,应在其正常生产周期内按直线法摊销,计入“经营支出”。预计净残值率按照产役畜成本的5%确定。(5)牲畜(禽)资产处置,计入“牲畜(禽)资产”科目的贷方。三、林木资产的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设置“林木资产”账户进行核算,设置“经济林木”、“非经济林木”两个二级账户。该账户的借方登记林木资产的增加,以及经济林木投产前、非经济林木郁闭前的培植费用,贷方登记林木资产的减少,以及非经济林木的成本摊销。期末余额在借方。(1)林木资产增加,计入“林木资产”的借方。(2)林木资产培植费用的核算:经济林木投产前、非经济林木郁闭前发生的培植费用,应予以资本化,增加受益“林木资产”的价值。三、林木资产的核算(3)林木资产管护费用的核算:经济林木投产后、非经济林木郁闭后发生的管护费用,在会计核算时列为期间费用处理。经济林木投产后发生的管护费用,计入“经营支出”;非经济林木郁闭后发生的管护费用,计入“其他支出”。(4)经济林木成本摊梢的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林木投产后,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部分应在其正常生产周期内按直线法摊销,计入“经营支出”。预计净残值率按照经济林木成本的5%确定。(5)林木资产处理的核算。林木资产出售、对外投资、死亡毁损,都计入“林木资产”的贷方。第三节对外投资的核算主要内容:村集体经济组织短期投资的计价及相关业务的核算;长期投资的计价及相关业务的核算。一、短期投资的核算短期投资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购入的能够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有价证券等投资。(1)以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直接向其他单位进行短期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计价。以现金、银行存款认购一年期以下的债券和股票,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计价,包括支付的手续费等交易费用。(2)以实物资产(含牲畜和林木)、无形资产方式向其他单位进行短期投资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与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公积公益金。一、短期投资的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设置“短期投资”账户进行短期投资业务的核算。发生各项短期投资时,借记“短期投资”账户;收回、出售和转让各项短期投资时,贷记“短期投资”账户。“短期投资”账户的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持有的对外短期投资总额。村集体经济组织除设置“短期投资”账户外,还应设置“投资收益”账户,用以核算短期投资的收益实现情况。出售或到期收回的短期投资大于原账面金额时,贷记“投资收益”账户;出售或到期收回的短期投资小于原账面金额时,借记“投资收益”账户;年终,应将“投资收益”账户的余额转入“本年收益”账户的贷方;如为净损失,转入“本年收益”账户的借方,结转后该账户应无余额。二、长期投资的核算以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方式进行长期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计价。以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进行长期投资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购买股票或债券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经纪人佣金、税金以及手续费等,也计入投资成本。二、长期投资的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设置“长期投资”账户进行长期投资业务的核算。发生各项长期投资时,借记“长期投资”账户,因到期收回、转让等原因减少各项长期投资时,贷记“长期投资”账户。余额在借方,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持有的长期投资总额。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设置“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其他投资”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长期投资取得的股利、利息、利润等也通过“投资收益”账户核算。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进行投资时,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价值与原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公积公益金。第四节固定资产的核算主要内容: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的概念和计价原则;固定资产增加、折旧、减少、修理等业务核算;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范围、计提方法及相关业务核算。一、固定资产的概念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劳动资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有些主要生产工具和设备,单位价值虽低于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也可列为固定资产。二、固定资产的计价原则(1)购入的固定资产,不需要安装的,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加采购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和交纳的有关税金等计价;需要安装或改装的,还应加上安装费或改装费。(2)新建的房屋及建筑物、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按竣工验收的决算价计价。(3)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发票所列金额加上实际发生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和应支付的相关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凭据的,按同类设备的市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二、固定资产的计价原则(4)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造、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改造、扩建工程而增加的支出,减去改造、扩建工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计价。(5)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计价。(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设备的市价计价。三、固定资产增加的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设置“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和“在建工程”账户。“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账户,分别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固定资产的原值和累计折旧。“在建工程”账户,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工程建设、设备安装、农业基本建设设施大修理等发生的实际支出。1.购入的固定资产。购入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各项安装费用先计入“在建工程”借方;完工验收后,再转入“固定资产”借方。三、固定资产增加的核算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自营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建造费用先计入“在建工程”借方;完工验收后,再转入“固定资产”借方。发包工程形成固定资产,核算方法同上。3.改建、扩建形成的固定资产,改扩建费用先计入“在建工程”借方;完工验收后,再转入“固定资产”借方。4.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计入“固定资产”账户借方。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计入“固定资产”账户借方,“公积公益金”账户贷方。6.盘盈的固定资产,计入“固定资产”账户借方,“其他收入”账户贷方。四、固定资产折旧与修理的核算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范围:(1)房屋和建筑物;(2)在用的机械、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工具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