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工程项目收尾管理与后评价7.1工程项目收尾管理概述7.2工程项目竣工及移交7.3工程项目后评价7.1工程项目收尾管理概述一、工程项目收尾管理的概念项目收尾管理是指对项目的阶段验收、试运行、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竣工决算、考核评价和回访保修等收尾工作进行的计划、组织和协调、控制等活动。二、工程项目收尾管理的内容项目收尾管理的内容是指项目收尾阶段的各项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竣工收尾、验收、结算、决算、回访保修和管理考核评价等方面的管理。工程项目收尾管理工作内容图竣工移交准备竣工资料整理竣工内容收尾参与单位参加承包单位交工发包单位组织双方最终确定发包单位审核承包单位编制上级部门审批开户银行签认项目法人编制回访保修方式回访保修程序回访保修计划其他项目考评承包项目考评建设项目考评项目收尾管理项目竣工收尾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竣工结算项目竣工决算项目回访保修项目考核评价三、工程项目收尾管理的基本要求项目收尾管理项目竣工收尾项目竣工结算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竣工决算项目回访保修项目考核评价7.2工程项目竣工及移交一、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与交接1、工程项目竣工与竣工验收的概念•工程项目竣工是指承建单位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和承包合同的规定,已经完成了工程项目建设的全部施工活动,达到建设单位的使用要求。•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是指施工单位将竣工的工程项目及与该项目有关的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并接受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对工程建设质量和技术资料的一系列检验并接收工作的总称。•其中,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交工主体是施工单位,验收主体是项目法人,竣工验收的客体,应是设计文件规定、施工合同约定的特定工程对象。•从宏观上看,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是国家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成果、检验项目决策、设计、施工、设备制造、管理水平、总结工程项目建设经验的重要环节。•从投资者角度看,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是投资者全面检验项目目标实现程度、投资效果,并就工程投资、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审查和认可的关键环节。•从承包商角度看,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后,就标志着承包商已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从项目本身看,竣工验收是保证合同任务完成,提高质量水平的最后关口。2.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意义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的范围•竣工验收的内容•竣工验收的标准•竣工验收的依据•竣工验收的方式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范围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范围如下:(1)凡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新建、扩建、改建和迁建的建筑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施工图纸要求全部建成符合验收标准的,必须及时组织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2)使用更新改造资金进行的基本建设或者属于基本建设性质的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也应按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定,办理竣工验收手续。(3)小型基本建筑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竣工验收,可根据有关部门(地区)的规定适当简化手续,但必须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交付生产手续。•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工程施工虽未全部按设计要求完成,也应进行验收,具体情况如下:(1)因少数非主要设备或某些特殊材料短期内不能解决,虽然工程内容尚未全部完成,但已可以投产或使用的工程项目。(2)按规定的内容已完建,但因外部条件的制约,如流动资金不足,生产所需原材料不能满足等,而使已建成工程不能投入使用的项目。(3)有些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或实际上生产单位已经使用,但近期内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应从实际情况出发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缩小规模对已完成的工程和设备组织竣工验收,移交固定资产。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内容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如下:(1)项目建设总体完成情况(2)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3)项目变更情况(4)施工和设备到位情况(5)执行法律、法规情况(6)投产或者投入使用准备情况(7)竣工决算情况(8)档案资料情况(9)项目管理情况以及其他需要验收的内容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依据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发布的建设标准;(2)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修改以及调整文件);(3)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4)设计时以及颁布执行的规范;(5)国家和相关部门颁布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包括设备安装)验收规范;(6)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对竣工报告的签署意见;(7)设备技术说明书,从国外引进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建设项目以及中外合资的建设项目签订的合同和外方提供的设计文件、标准等资料;(8)合同文件。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方式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形式包括中间验收、单项工程验收(交工验收)及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动用验收)。竣工验收的阶段划分单位工程或专业工程竣工验收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单位工程或专业工程竣工验收•承包商以单位工程或某专业工程内容为对象,独立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达到竣工条件后,承包人单独进行交工,自己应首先进行预检验,修补有缺陷的工程部位,设备安装工程还应与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共同进行无负荷的单机和联动试车。在完成了上述工作和准备好竣工资料后,即可向业主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根据竣工验收的依据和标准,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组织竣工验收。这种验收方式,在一些大型或群体工程中普遍存在,也符合国际惯例,它可以有效控制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系统目标的实现。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承包商向建设单位发出交工通知建设单位与相关单位共同进行竣工验收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交工验收证书》工程投入使用建设项目的某个单项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完成,能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承包商向建设单位发出交工通知。同时,承包商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作为验收依据交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接到通知后,在做好验收准备的基础上,组织施工、设计及使用等有关单位共同进行交工验收。验收中,对于工业设备安装工程的竣工验收,则要根据设备技术规范说明书和单机试车方案,对设备应按试车规程进行单体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和负荷联动试车。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后,业主和承包商共同签署《交工验收证书》.由业主将有关技术资料,连同试车记录、试车报告和交工验收证书一并上报主管部门,经批准后该部分工程即可投入使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的全部验收,又称整体工程验收或动用验收,简称竣工验收。建设项目按设计规定全面建成,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在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基础上,由项目主管单位或验收委员会组织验收的过程。建设项目都必须有全部验收的过程。对于大型综合项目,可通过项目各个子项目的部分验收,来完成;对于小型项目,可不必进行部分验收,而仅进行全部验收。1.验收任务1)负责审查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验收情况;2)听取各有关单位的工作报告;3)审阅工程竣工档案资料;4)实地察验工程;5)对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工作和工程质量、试车情况等做综合全面评价。2.验收程序1)整个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按设计要求全部建成,经过每一阶段的交工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竣工图表、竣工决算、工程结算等必要的文件资料后,由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按现行竣工验收组织规定,接受业主、银行或其他投资者、主管部门、环保、劳动、统计、消防及其他有关部门组成的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验收;3)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验收有关单位的工作报告,审阅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实地检验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情况,并对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质量等方面做出全面的评价。•一般情况下,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由国家计委或由其委托项目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部门组织验收委员会验收。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委员会验收。验收委员会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以及银行、物资、环保等单位组成。对已经交付竣工验收的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并已办理了移交手续的,不再重复进行竣工验收,但应将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作为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的附件加以说明。3.竣工验收项目应达到的基本条件按照国家规定,建设项目达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标准,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已经施工完毕。包括的内容如下:1)民用建筑工程完工后,包括单体工程和群体工程,承包人按照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进行自检,不合格品已自行返修或整改,达到验收标准。水、电、气、设备、智能化、电梯经过试验,符合使用要求。2)生产性工程、辅助设施及生活设施,按合同约定全部施工完毕,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室内工程和室外工程全部完成,建筑物、构筑物周围2m以内的场地平整,障碍物已清除,给排水、动力、照明、通信畅通,达到竣工条件。3)各种管道设备、电气、空调、仪表、通信等专业施工内容,已全部安装结束,已做完清洗、试压、吹扫、油漆、保温等,经过试运转,全部符合工业设备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的要求。4)其他专业工程按照合同约定和施工图规定的工程内容,全部施工完毕,已达到相关专业技术标准,质量验收合格,达到了交工的条件。•(2)有完整并经核定的工程竣工资料,符合验收规定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符合要求,移交归档的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规定,分类组卷应符合自然形成规律,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将竣工档案资料装订成册,达到归档范围的要求。•(3)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确认的工程质量合格文件工程施工完毕,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已按各自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签署了工程质量合格文件。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提交的全套竣工资料,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无误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认可意见。•(4)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的证明及试验报告(1)现场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应有材质合格证,必须有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的抽样试验报告。对水泥、钢材等尚应注明主要使用部位。(2)混凝土预制构件、钢构件、铝塑门窗等应有生产单位的出厂合格证书,必要时,应附主要建筑材料的材质证明。(3)混凝土、砂浆等施工试验报告,应按结构部位和楼层依次填写清楚,取样组数应符合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设计规定。(4)设备进场必须开箱检验,并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检验完毕要如实做好各种进场设备的检查验收记录。•(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4.竣工验收的标准•建设工程管理规范对竣工验收的标准做了四条规定,具体标准是:(1)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2)单位工程应达到竣工验收的合格标准单位工程必须符合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合格标准是工程验收的最低标准,不合格一律不允许交付使用。•(3)单项工程达到使用条件或满足生产要求建设项目的某个单项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即每个单位工程都已竣工、相关的配套工程整体收尾已完成无影响,能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工程质量经验收合格,竣工资料整理符合规定,发包人可组织竣工验收。•(4)建设项目能满足建成投入使用或生产的各项要求建设项目的全部单项工程均已完成,符合交付竣工验收的要求。在此基础上,项目能满足使用或生产要求并应达到以下标准:1)生产性工程和辅助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能满足生产使用。2)主要设备经试运行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产生设计文件规定的产品。3)必要的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设。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5)其他安全环保设施、消防系统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5.竣工验收的程序验收前的准备交工验收政府行政职能部门验收项目主管部门正式验收签署验收评价意见并进行验收备案1.2.3.4.5.•(1)验收前的准备1)依据合同法律规定,施工单位应全面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任务,包括土建与设备安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