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部经营目标责任书经集团公司会议研究,任命为项目经理,授权项目经理组建项目部并代表集团公司执行合同(集团公司与建设单位签署的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按照《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明确项目经理的责任、确保完成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推进工程项目责任成本的管理和控制,制订本责任书。本责任书由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以下称甲方)与项目经理(以下称乙方)签订。一、基本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施工范围:4、合同造价:5、工程内容:6、项目经理部名称:7、项目经理:8、项目等级:9、项目部定员数:10、甲方对建设单位的承诺:11、甲方对本工程项目的附加要求:二,责任指标按照主合同和集团公司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为考核项目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细化工程项目管理目标为如下八项责任指标,即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责任成本、党群工作、日常管理等方面。1、工期目标:(1)本工程项目定于年月日开工,如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提前三天书面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理由和要求,甲方根据实际的施工准备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并以调整后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2)本工程项目计划于年月日竣工,乙方必须确保按期竣工;如因建设单位批准的特殊原因,工期可以调整至建设单位批准的时限。2、工程质量目标:(1)单位工程竣工交验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以上。(2)创优目标:确保实现目标。3、施工安全目标:(1)不发生工程建设四级及以上事故;(2)不发生铁路行车险性及以上事故;(3)不发生火灾、交通、管线、设备等重大责任事故;(4)其他约定:4、文明施工目标:(1)创建类别:(2)创建等级:5、环境保护目标:制定施工区域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噪音、污水、固体废物、有毒有害气体排放。6、责任成本目标:(1)本工程项目责任成本为万元;(2)上交款比例为:。7、党群工作目标:(1)项目党组织作用发挥明显,项目领导班子坚强有力;(2)确保做到“工程优质、人员优秀”。8、日常管理目标:(1)项目部制度健全,工作有序;(2)项目部及参与工程施工人员精神状态好,不发生刑事案件。三、甲、乙方职责除执行《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职责外,作如下约定。1、甲方职责:(1)对乙方报送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进行审核,对过渡工程施工方案、施工封锁计划、列车慢行计划进行审核并协助报批。(2)选派专业技术骨干,协助乙方进行施工技术攻关,参与施工过程工期、安全、质量的监控工作。(3)指导、督促乙方严格按甲方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标合一”体系进行施工过程管理。(4)根据乙方提供的施工材料和机械设备使用计划,结合工程进度要求,及时提供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和机械设备。(5)根据本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确需甲方垫付工程款时,按双方协商确定的时间分批拨付给乙方。(6)审核竣工资料,参加工程项目的初验,协助联系并参加竣工验收。协助乙方与建设单位签订产品保修协议,督促乙方做好工程保修工作。(7)甲方代表可以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乙方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责任指标落实等情况。协助乙方向建设单位、监理及设计单位联系技术交底、变更设计和施工协调工作。2、乙方职责:(1)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中甲方的所有义务和责任。(2)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3)按时上交集团公司各项费用,并按期归还集团公司垫付的工程款。(4)确保上述项目管理责任指标的落实。(5)监督并及时兑现民工工资。(6)负责具体办理征地、租地、青苗补偿,房屋拆除,迁移电力、通讯线路、煤气管道等障碍物的工作。(7)乙方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索取设计文件。设计文件的提供日期、份数等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第款办理。乙方收到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分送一份完整的设计文件给甲方科技档案室(在工程管理部)备案。(8)按集团公司《施工技术管理办法》要求,编制、报批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9)按照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及时调配到位本工程项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建设单位下达的工程进度计划得以顺利完成。(10)按本责任书约定的供料范围和集团公司运作的质量体系,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检验、库存和管理,并严格做好标识。(11)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12)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认真做好验工计价和变更设计以及竣工结算等工作,并按时向监理和建设单位提报验工计价资料。每季度初向甲方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和成本分析。(13)按照施工合同的要求及时做好竣工文件的文整工作,按规定的格式和时间移交各有关单位。(14)认真做好工程初验、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初验,负责联系并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竣工验收。(15)在工程验交前,负责已完工程项目的产品保护,工程验交后的保修期内,认真履行保修协议。四、履约保证1、本工程项目乙方交甲方履约保证金:项目经理万元,项目党组织书记万元、项目总工程师万元、项目付经理(副书记)万元,共计万元。在签订本责任书后十五日内,由项目部财务收集后交给甲方财务部门。2、乙方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在项目施工期间一般不得调换。若确需易人,须提前10天提出,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报建设单位、监理核准,继任者应继续承担相应的责任。3、甲方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有权更换甲方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项目付经理或项目总工,以及主要技术岗位上的人员。五,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本责任书履行相应义务,给乙方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经商定补救措施后,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因乙方责任而导致工期、安全、质量达不到本责任书要求,造成的经济损失、建设单位赔偿、罚款等,按照集团公司的相关文件对乙方进行处罚。六,奖惩1、工程竣工验交,经审计核准,乙方已全面履行本责任书承诺,甲方全额返还项目经理、党组织书记、总工程师、副经理履约保证金,并按《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考核暂行办法》、《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考核确定的奖金给予一次性奖励。2、乙方不能按本责任书规定的工期竣工,按上款考核办法的规定给予处罚。七,附则1、本责任书生效期间,如外部环境发生影响本责任书正常执行的情况时,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2、本责任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保修期满后失效。3、本责任书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甲方:乙方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