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_400字作文“如果说没有了对手,你就会失去危机感,警惕性变得‘不堪一击’!如果没有了对手,就像羊没有了天敌狼一样,不再有那种被狼追逐的紧迫感,需要奋力奔跑的感觉,羊就会变得软弱,变得懒散,没有危机感。所以,我们不能没有对手。一次,我与朋友打球,那是个六年级的大哥哥,打球技术非常高明!开打了,我拍着球,冲到篮筐下准备投篮,可是那个大哥哥一个扣篮,把球抢走了,并迅速的跑向篮筐,我则负责拦截。可他左闪右躲,我根本摸不到球。最终,我以11:52输给了他。心里的那些不服气,渴望赢的感觉统统涌了上来,并发誓一定要赢他。后来,我每天不管风吹日晒,都坚持练球。两个月后,我又向他发起了挑战。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我赢了那个大哥哥,虽然我很高兴,但是我更要感谢他,因为有了他这样强的对手,我才能变强。还有一次,我们班的考试卷发了下来,我十分紧张,脚不停地地抖,试卷发到我手里时,我一看,才73分,而全班第一的竟然是林志章!我心里暗暗想,下次一定要超过他。于是,我天天努力复习功课,每次累的时候,我都会想:我一定要赢他!当再一次考卷发下来时,我考了100分,全班第一,我一蹦三尺高,同时,我感激对手,是他让我变强!这本书给了我成功,还教了我一个道理:当你成功时,一定要感谢对手,因为他们是你成功的阶梯。你最好的朋友是谁呀?可能我的回答会得罪我的好朋友,因为我的答案可能会让你失望,我最好的朋友不是某个同学,而是书。从三岁起,爸爸妈妈就为我量身定制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计划,五年多的积累,我已经读了上千本书,如:澳大利亚鲍尔著作的《会说话的小狗赛尔比》系列;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系列;《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等等。而在这些众多的书目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是瑞典94岁高龄的童话外婆林格伦写的,我被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住了。因为在这本书里有太多的有趣的故事,读了真耐人寻味!这本书的主角是一个聪明、可爱而又淘气的小男孩,每天他都会做出一些淘气的事。如:把猪血扣在爸爸的头上,把自己的头伸进汤罐里,把自己的妹妹当国旗升上旗杆,用捕狼陷阱活捉女领班,把妹妹的脸蛋涂成蓝色,把青蛙放到咖啡篮子里,把爸爸关进厕所里,等等。他也能做许多好事。如:连夜把生病的朋友送往医院医治,为养老院的残疾老人准备丰盛的晚餐,帮长胡子捉住横行街头的盗贼,像母亲一样照顾一头快要死的小猪。他每天从早到晚淘气个不停,但每次干完淘气事都要到木工房去反省,每一次去木工房,埃米尔都要削一个木头老人,最后一共削了184个木头老头。当看到这184个木头老头,就知道他淘气了184次。埃米尔的确是个淘气包,但他很快乐,过的无忧无虑,好像天塌下来都有人给他顶着。我也受到埃米尔的感染,乐观、开朗笑容总挂在我的脸上,我也学到他临危不惧的勇敢、坚强,还有他的聪明、可爱!我很喜欢他,总觉得他就是我的哥哥,随时在我的身边保护我!不过,我不想学他的淘气,而是希望继续保持自己温文尔雅的形象!读一本好书,就像遇到一个知心朋友;读一本好书,就像迷途的航船遇到航标灯;读一本好书,就像饥饿的人吃了一顿美味的大餐。畅游书的海洋,我收获的是快乐和智慧!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和书做朋友吧,让缕缕书香伴我们快乐成长!成为“森林”里一颗摇曳的绿树!【第3篇】在我成长的过程中,看过许许多多的书。可是如果你要问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我前不久看的一本沈石溪写的书—《神奇的警犬》,这本书看完后,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本书以警犬拉拉为主人公,通过《智破拐婴案》、《死亡游戏》、《沉重的追逐》等九个相对独立的故事,非常传神的描绘出一只名叫拉拉的警犬精彩纷呈的世界,刻画了它忠诚,机警、忍辱负重、自尊,勇于牺牲等多方面的优秀品质,令我对它不由自主地产生由衷的喜爱和敬意。读完后,我深深地被拉拉那些优秀品质感动了。令我记忆最深的是《智破拐婴案》。犯罪分子装作一位母亲看护被拐男婴,剃掉男婴的头发,让警官很难辨认,又把男婴身上的尿骚味洗得一干二净,让警犬也难以辨别。后来,拉拉不甘心,就去跟踪犯罪分子,用机智的方法将犯罪分子给巧妙地捕到了。从这篇故事里,我深刻感受到了拉拉的忠诚,机警和勇于牺牲的品质。从其他几篇故事中,我也充分感受到拉拉许多优秀品质。读完后,我喜欢上了拉拉,喜欢上这本书的文笔,更喜欢这本书,它是一本.而又动脑筋的书,让我活跃了思维,感受了动物“狗”与人之间的世界。我由衷地喜爱这本沈石溪写的书—《神奇的警犬》。听了我的大概介绍,你们喜爱这本书吗?希望你们能去细细品味书中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