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一、验收监测的定义、实施者、依据、条件•二、验收监测的工作程序、结果及结果报告形式一、定义、实施者、依据和条件1、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定义: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管理、运行及其效果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全面的检查与测试。2、实施者:由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环境监测站负责组织实施。在接受建设单位的书面委托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开展监测工作,提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提供的验收监测数据和验收监测报告(表)结论负责。3、验收监测依据:执行标准:指建设项目进行环评时所依据的标准,作为判定能否达标排放的标准,是通过验收的依据。参照标准:指建设项目投产时的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及参照执行的其他标准,是环保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及企业污染防治整改提供判定标准。一般不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4、验收监测的条件:一般要求: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国家、地方排放标准对生产负荷有规定的按标准执行)、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特殊情况:①在规定的试生产期,生产负荷无法在短期内调整达到75%以上的,应分阶段开展验收监测;②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监测站对已完工的工程、设备进行验收监测二、验收监测的工作程序、结果及结果报告形式1、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监测内容较多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如化工、环境信访较为激烈或较为敏感的项目):应通过收集相关的技术资料、现场勘查,编制验收监测方案,进行现场监测,以验收监测报告的形式报告监测结果。要求完成现场监测后30个工作日完成。2、其他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通过收集相关的技术资料、现场勘查、进行现场监测,以验收监测表的形式报告监测结果。要求现场监测后20个工作日完成。3、登记表项目:只对有一定污染物排放规模和按要求应设有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的污染源进行监测,直接以监测报告的形式出报检查结果。流程框图:见附件资料收集工商营业执照、环评报告、环评批复(建议在接受委托时要求企业提供)污染治理工程设计方案城市排水许可证(住建局)或雨污分流证明(乡镇)自来水发票(最近连续3个月的)废水、固废委托处理协议和台账记录项目地理位置图、平面布置图排气筒的高度、直径验收主要依据是环评及其批复,踏勘应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配套的污染治理工程、环境管理的检查3个方面实施1、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项目性质(新建、技术改造、改扩建);地理位置、厂区平面布设;产品及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流程(原料、辅料、生产设备);产生污染物的关键环节;“以新带老”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变化;生产设备关注点:生产设备、工艺先进性,数量,大小。如锅炉大小、印染设备、造纸设备的门幅宽度、喷漆房现场踏勘2、配套的污染治理工程: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的来源和污染因子收集、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的排放去向废水来源:(1)生产装置(2)生活设施(3)场地冲洗水或雨污水(初期雨水)(4)冷却和循环排污水(4)废气处理设施产的废水注意第一类污染物(13种)废水收集:从废水源头、收集管道、污水处理设施仔细查看,防止废水跑、冒、滴、漏•废水处理设施:按照处理的原理分类物理处理法化学处理法物化处理法生物处理法注意: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处理能力排水去向:污水处理厂回用或循环使用外环境废气来源:(1)生产性粉尘原料、辅料储运、配比及输送工程产生产品输送、包装产生燃料燃烧固体废物输送、贮存产生(2)燃料燃烧、加热产生的烟气(3)工艺物理或化学反应过程产生的无机或有机废气(4)原、辅料及产品储罐区、化学品库呼吸或挥发废气•废气收集:集风装置设计安装管道连接、破损确保废气能够有效的收至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废气处理设施:燃烧废气——水膜、静电、布袋,双碱法、石灰石石膏湿法、半干法脱硫SNCR脱硝等生产性粉尘——布袋、静电等生产过称产生的有机废气、无机废气——活性炭、催化燃烧,酸碱喷淋吸附固(液)体废物种类(1)有毒有害危险固(液)体废物;(2)放射性废物;(3)一般工业固(液)体废物;(4)生活垃圾等。如:石油化工厂含重金属的废催化剂、一些生产设备中使用后的废放射源、电厂的灰渣、工厂一般性生活垃圾等。注意区分废物种类。•固废收集:收集场所要规范:防雨、防渗漏、防丢失,防止二次污染等标志标识要清楚•处置要规范: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立佳、大地海洋、大地维康)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砖瓦厂制砖,其他工厂的原料,回收,焚烧)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处理•3、管理检查:检查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环保审批手续及环保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纪录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实施效果“以新带老”环保要求的落实情况应急监测措施的制定排污口规范化、污染源在线监测仪的安装、调试情况验收监测方案编制•1前言•2验收监测依据•3工程概况•4环评意见及环评批复要求•5验收监测标准•6验收监测内容•7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8环境管理检查•9公众意见调查•10验收监测经费•11实施进度验收监测主要内容1、污染物达标排放进行测试主要对废水、废气、噪声、固废进行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和排放总量三方面的监测。注意:废气监测要包括无组织;厂界噪声必要时测噪声源;总量控制指标为SO2、NOX、COD、NH3-N四项,涉重行业增加一类污染物指标。2、环保设施均应进行处理效率进行测试包括废水、废气、固废和处理其他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注意:处理效率监测可以对整个系统也可以是单个处理单元;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率监测时要特别注意风量对比,要加强沟通•3、对环境影响进行检测•是指对环评及批复要求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医院、学校、机关、住宅、科研单位等)是否达到功能区要求的环境质量标准进行监测。监测布点、因子、频次确定原则1、布点原则:(1)达标排放的监测: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清下水、雨水排放口,一类污染物一律在车间排口或单独处理设施排口;废气:在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气筒及无组织监控点;噪声:在厂界和敏感点外1米处,必要时测声源。有组织废气监测布点还应考虑点位的代表性、可接近性、可操作性、安全性、与相关标准布点要求符合性。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垂直管段,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应距离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6倍直径和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径处。矩形烟道当量直径计算D=2AB/(A+B),A、B指边长。当采样位置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怎么办?•可以通过多布设采样点的方法来获得有代表性的数据。无组织废气。一般设在厂界东、南、西、北周界外10米内、高度1.5-15米处;若不允许,可设在厂周界内侧;若最大落地浓度>10米,设在最大处。。恶臭设在厂界下风向或有臭气方位的边界线上。。水泥行业设在厂界外20米上、下风向同时布点,无厂界为车间外20米上、下风向同时布点。厂界噪声。一般在厂界外1米、高度>1.2米、距反射面>1米的位置布点;。有围墙且有受影响的敏感点时,应在厂界外1米、高于围墙0.5米以上布点;。当厂界与噪声敏感点距离小于1米时,厂界环境噪声应在敏感建筑室内测量,测量时受影响方向的窗户应开启,测点距反射面0.5米以上、距地面1.2米,测量值减10分贝来评价(仅供敏感点噪声参考)敏感点噪声。一般要求在受噪声影响的敏感点室外1米处设点;。固定设备结构传播至敏感点室内时,应在室内关窗且其他干扰声源关闭的条件下测量,测点距反射面0.5米以上、距地面1.2米、距外窗1米以上。(2)设施处理效率的监测,可以在单个处理单元或整个处理系统进口、出口处设置监测点位;2、监测因子确定原则:(1)环评中确定需要监测的污染物;(2)现行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有关污染物;如《陶瓷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3)生产中使用的原辅材料、燃料,产生的产品、中间产物、废料,及其它涉及的特征污染物和一般性污染物(4)影响环境质量的污染物(在环评及批复中对敏感点环境质量有要求的;试生产过程中已造成环境污染的;地方环保部门提出的对当地环境质量已产生影响的污染物等)(5)国家规定总量控制指标(SO2、NOX、COD、NH3-N四项,涉重行业增加一类污染物指标)(6)工业固(液)体废物排放总量(7)废气无组织监测时,应记录每一采样时段的气象参数(气压、风向、气温、风速、天气情况)。3、监测频次确定原则(1)有明显生产周期、污染物排放稳定的项目,一般为2~3个周期,每个周期3~5次(2)无明显生产周期、稳定、连续生产的项目,废气采样和测试频次不少于2天、每天3个平行样,废水采样和测试频次一般不少于2天、每天4次,厂界噪声一般不少于2昼夜,固废(液)采样和测试不少于6次说明:废气1个样—连续1小时采样获取的平均值或在1小时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的4个样品的平均值。①无组织:一般1小时;浓度低的适当延长采样时间;分析方法检出限较低的,按以上方法4个样品计平均值。②排气筒:一般按以上方法采样和测试;间断性排放<1小时,在排放时段内连续采样,或在排放时段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2-4个样品计平均值。③污染事故:按需要设置采样时间和频次,不受上述原则限制。(3)污染物确实稳定排放的项目,废气采样和测试频次不得少于3个平行样,废水采样和测试频次不少于2天,每天3次(4)对于污染物排放不稳定的项目,必须适当增加采样频次,以反映污染物排放实际情况(5)对型号、功能相同的多个小型环保设施效率和达标排放监测,可随机抽测50%(6)处理效率的监测,可选择主要因子并适当减少监测频次(7)环境质量监测,水一般为1~3天,每天1~2次;空气一般不少于3天,采样时间按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执行;环境噪声测试一般不少于2天(8)环境生态状况调查监测,按审批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1、布点、采样、运输、保存、分析测试方法应首选目前适用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分析方法、监测技术规范,其次是国家环保部推荐的统一分析方法或试行分析方法以及有关规定。2、参加验收监测和测试人员应持证上岗。3、水质(固废)质控措施:采样不少于10%的平行样;分析过程不少于10%的平行样;对可以得到标准样品或质量控制样品的项目,应在分析的同时做10%质控样品分析;对于无标准样品或质量控制样品的项目,应在分析的同时做10%加标回收。4、气体的质控措施:应对气体分析、采样器进行检漏、并用流量校准仪对进行流量校准;现场空白一般1个,SO2每次做2个。5、噪声的质控措施: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5米/秒的情况下测量。测量时传声器加防风罩。测量前、后现场校准,差值应<0.5dB,否则结果无效。6、采样记录和分析结果按规范要求填报和处理,并经三级审核。环保管理情况检查主要包括:(1)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制度”的情况(如批建不符、超期建设等情况)(2)对“环评”及批复内容中污染物防治、生态保护要求的落实情况(3)“三废”处理和综合利用情况(4)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如设施和物资配备、应急处置预案等)(5)环保管理和监测工作情况(环保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规章制度、环保档案等)验收监测评价报告编制1前言2验收监测依据3工程概况4环评意见及环评批复要求5验收监测标准6验收监测内容、结果及评价7环境管理检查8公众意见调查结果9验收监测结论和建议10相关文件附件11“三同时”登记表1、结论(1)监测结果评价:与环评及批复中相应污染因子限值、总量控制要求比较而得出评价。由于标准较多,要求不同,需认真学习领会标准中的要求。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是按日均值来计算,而我们现在只测浓度不测流量,准确的说平均浓度不能算日均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以小时均值评价,任何1小时均值不得超过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一次最大监测值评价。(2)环境管理落实的情况包括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及其他环保管理措施。2、建议针对结论提出相应的建议和要求七、注意事项1、现场监测前的准备(1)事先查看一周的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好下一周的工作;(2)提前告知企业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