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重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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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科冉学军前言◆本讲主要目的介绍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基本概念掌握建设项目环评、验收的基本程序了解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主要内容一、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审批程序四、现状与存在的问题五、需关注的几个问题六、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执法七、案例分析一、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关于建设项目立项对于企业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规范政府核准制、健全备案制严格限定实行政府核准制的范围,并根据变化的情况适时调整。《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增减《目录》规定的范围。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对于《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19号第八条项目申报单位在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申请报告时,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一)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可研阶段同步开展其他手续: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手续、环保审批手续、拆迁评估报告、可研报告的评估论证报告等手续(一)环境影响评价(二)环境监理(三)试生产(试运行)(四)竣工环保验收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三同时”过程监管试生产(试运行)环保验收管理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理试生产环保竣工验收投运后的日常监督管理环保设施的运维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一)环境影响评价1.环评的分类2.环评的范围3.环评的类别4.审批的权限5.资质的管理6.报批的时间7.环评的费用环境影响评价的定位两把刀(政府、企业)一票否决!??调节器控制闸杀手锏化解环境风险--风水师第一审批权!??“六不”原则: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水供电,不得发放生产许可、安全许可和排污许可。1、环境影响评价分类按评价对象:规划和建设项目按环境要素:大气、地表水、土壤、声、固体废物、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按时间顺序: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按编制级别:登记表、报告表、报告书规划环评的范围:“一地三域十专项”“一地”: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三域”: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十专项”: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2、环评范围: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方法情景分析法战略决策(怎样做…?)产业结构(做什么…?)产业布局(在哪做…?)生态承载力(能否做…?)循环经济(如何作?)回顾性评价法决策失灵分析法决策灰色分析法承载压力分析法压力状态响应法环境影响(结果如何?)产业环境协调性分析定性+定量产业链分析法效率分析法建设项目环评: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有影响是指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建成投产后运行阶段和服务期满后,对其周围的大气、水、土地、森林、草原、生物等环境要素可能带来变化。建设项目是指按照固定资产方式进行的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包括国有经济、城乡集体经济、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个体经济和其他各种类型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等各类建设活动。3、评价类别--分类管理(1)规划环评:环境保护篇章或说明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559号令)《关于印发<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的通知》(环发〔2004〕98号对照范围要求:大致上综合性、指导性的规划编制篇章或说明,专项规划单独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第十六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K机械、电子1.通用、专用设备制造有电镀、喷漆工艺的其他/3.汽车、摩托车制造整车制造、发动机;零部件生产(含电镀、喷漆)其他/14.电子配件组装/有分割、焊接、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其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将建设项目分成具体的23个大类,同时该目录依法将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确定为环境敏感区。4、审批权限--分级审批环发〔2004〕164号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报国务院核准或审批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原则上由环境保护总局审批;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并列入该文件附录中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批。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且未列入该文件附录中的建设项目,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该文件附录以外的其它建设项目的审批权限,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程度,结合地方情况提出,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四、本通知附录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程度,结合地方情况提出,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化工、染料、农药、印染、酿造、制浆造纸、电石、铁合金、焦炭、电镀、垃圾焚烧等污染较重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由地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五、对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一律不得受理和审批。六、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做出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有权予以撤消。第五条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规定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除外):(一)由省人民政府或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二)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和发改、经信等投资主管部门发布的限制类的改建、扩建项目。(三)跨市(州)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可能造成跨市(州)行政区域或重点流域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四)有色金属冶炼及矿山开发、钢铁加工、电石、铁合金、焦炭、垃圾焚烧及发电、农林生物质直接燃烧或气化发电、电镀(含电镀工序)、黄磷、印染、制浆、废纸造纸、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医疗废物处理处置、铅蓄电池及再生铅冶炼等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5、资质管理可承担省级以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必须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评价范围内在乙级评价资质中,有一类仅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评价范围的乙级资质。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有效期为3年。甲级:实行评价资格审核认定制:可承担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国家对甲级评价机构数量实行总量限制,有效期4年乙级:建设项目环评资质的评价范围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范围1轻工纺织化纤2化工石化医药3冶金机电4建材火电5农林水利6采掘7交通运输8社会区域9海洋工程10输变电及广电通讯11核工业1一般项目2特殊项目(可编制输变电及广电通讯、核工业类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湖北省内、省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资质类别省内环评单位(共41家)省外环评单位(共47家)、审批时间和时限《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环发[2004]164号)规定:立项方式报批时间审批制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核准制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备案制办理备案手续后和项目开工前?:什么时间报批?环评报批时限的几个特例铁路交通项目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但是,铁路、交通等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登记表)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其中,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含登记表)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三十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十五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网上审批开通后,报告书25个工作日,报告表15个工作日,登记表10个工作日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7条和《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对凡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包括有一个相对独立的水土保持方案,并设置一个前置审查的程序,要求该方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再将包括有该方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告报批后多少时间审批?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报批和重新审核的有关规定需重新报批和重新审核的项目的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五项中只要其中的一项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就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7、环评的收费(二)环境监理(三)试生产法律依据《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13号令第七条、第八条分别规定:“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接到试生产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或委托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试生产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做出审查决定。”中英文日报导航站试生产时限与违法行为的处罚建设单位未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试生产,国家现有法律法规并未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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